
相声有四项基本功,说学逗唱。法官也有四项基本功,听说读写。这四项基本功如能正确掌握并灵活运用,必能事半功倍,有效地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一、听的智慧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我们对“必也使无讼”关注较多,因为这是我们的追求——以讼止讼,天下无讼。但今天我们关注一下“听”。讼是“听”出来的。一诉一辩,是为两造,“两造具备,师听五辞”。在传统纠问制司法过程中尚且注重“听”的作用,在现代对抗制司法理念下“听”的作用就更加明显了。
听讼,听什么?听原、被告的意见;通过聆听,查明案情,作出正确裁判,这是每个法官的基本功;但如果止于此,还不能充分发挥听的效用。如果我们能再耐心一点,听听他们的说法、委屈,和他们谈谈心,了解一些案件背后的历史、纠葛、矛盾等,或有利于查明整个案件情况,水落石出;或有利于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或有利于情感修复,破镜重圆;或有利于价值导向,定分止争…
所以,听明白案件是基础。听出来案件的历史成因和核心矛盾,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化解纠纷。即使对于矛盾解决毫无裨益,但认真的聆听,或可解决当事人的对抗情绪。至少,让他们觉得有那么一丝温暖。
二、说的智慧
一个法官,应该说什么?
说法言法语,在庭审中标准表述法律概念;期间、期日、
届满、法定期间、除斥期间…请用法言法语。运用好法言法语是一个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尊严的重要表现——专业的人就要干专业的事情。
说方言俚语,在法言法语的标准表述之外,方言俚语是法律概念解释的完美补充。我们可以说:世界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群众,我们可能还需要补充说一句:世界是动弹的,动弹是有哈数的。
说普法讲座。执法者就是普法者,一场庭审就是一场法治宣传。我们可以在庭审中向原、被告普法。遇到旁听人员比较多的案件,尤其是旁听人员也是潜在的当事人的时候,充分发挥示范庭审的作用,将案件中的争议点、法律争点等详细进行讲述,促进本案解决,促进其他潜在案件达成和解。在合适的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五进”活动,给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护市场主体,保护生产力。
说宽慰的话。医生有三宝,语言药物手术刀。法官也有三宝,一裁一判一暖言。恶语伤人六月寒,良言一句三冬暖。对于确实无法通过裁判彻底解决的矛盾,裁判完毕后,适当地给予双方一定的语言宽慰,也是一种人文关怀。
三、读的智慧
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是一个阅读者。
阅专业书籍,建构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随时更新专业知识储备,按照最新裁判理念作出符合时代、对得起历史的裁判。
阅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我们这个伟大政*党**的伟大使命,清楚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工作职责和历史使命,将自己融入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大潮之中,作出不负时代的贡献。
阅读哲学著作,它会使我们的头脑更加的清楚,学会运用辩证法去认识案件;在繁杂的案件线索中寻找主要矛盾,在主要矛盾中寻找主要方面,将自己的精力合理分配到案件的方方面面,争取做到十个手指弹钢琴,统筹兼顾齐头并进。
阅读经典小说,让我们更多的理解社会,理解社会运行规律,理解我们正处于的这个伟大时代,进而更有利于理解案情,更快更准确的解决纠纷。
阅读诗词散文,提升我们的审美、修养,感受文字之美,文章可与造化争功。当我们面对困难气馁时,读一读诸葛出师表寻梦仗剑报国。当我们得意时,读一读“天何言哉,四时行而日月光明;地不语矣,万物生而江河奔流”,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和无知;当我们独处时,去感受“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的孤独和寂静。
阅读明清判词,阅读科普文章…
四、写的智慧
写法律文书。如果将法院比作一个生产线的话,那么每
一份法律文书就是这个生产线生产出来的产品。法官的职责就是生产出符合质量标准的法律文书。法官应当撰写好法律文书,这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技术。一份好的法律文书,必然详略得当、条理清楚、论述精准;一篇好的法律文书除了能解决本案纠纷,树立裁判规则之外,还能充分地发挥法律的价值引导作用,参与社会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写调研文章。以审判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合理延伸到社会治理、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政府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方面。通过一个点的深入研究,促使自己成为某个方面的专家,提炼共性问题,形成一篇逻辑自洽的调研文章,对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是一个法官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是实现自己价值的终南捷径。
写案例分析与普法文章。一个好的裁判,树立起一个规则。但不宣传,不扩展,他发挥的作用就是解决案件本身,只是发挥了司法的个案裁判功能;而通过案例分析与普法宣传,就可以充分的发挥司法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向社会大声的说出来,法治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对哪些行为科以责任,对哪些行为予以褒扬。
灵活运用听说读写,是每个法官的基本功,但臻至化境,还需要每日精进,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是也。
来源:碑林区人民法院
作者:杜飞
责编: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