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一个全球老龄化排名第一的国家,65岁人口占人口比例28%,但是日本也被认为是全球最适合养老的地方。日本在养老上的成功离不开养老制度的完善。


日本的养老制度的雏形初步建立可以追溯到 明治初期,1874年(明治七年)日本政府公布了《恤救规则》,将需要救济的老年人的条件限定为“极度贫困且独身的废疾者,或者七十岁以上的重症老人们”。1929年昭和初期制定《救护法》,将救济的条件放宽到“因贫困导致无法生活的65岁以上的老人”,并于1932年开始实施。
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尾声,技术红利发展结束,经济危机来临,日本为了保证就业,于是开始了撒钱保就业,日本于1939年首先针对高风险的船员出台《船员保险法》,1942年针对高强度工作的工厂的男职工出台《劳动者年金保险法》,这两项保障男性高风险就业人员的法案,都是高保障性的,一言以蔽之:,只要买了这些保险,不管生老病死,保证服务到位;买够10年,这辈子不用愁;如果不幸工伤猝死、献身大海,只要买了这保险,就会得到丰厚的赔偿金,养活一家老小不成问题。
养老制度是随着经济发展时间流逝同时变化着,日本在二战战败后,由于美国的各种扶持,经济快速复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日本进入了高城市化,养老制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战后,日本开始制定和实施各种民主政策,对民法进行修订,废除了封建的家族制度,并以夫妇家族制为原则,实行家族的民主化。如废止户主制,家中无论谁都可以依据婚姻申请新户籍;继承和扶养义务由所有子女平等承担。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家族形态的变化,也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当时大部分老年人的养老能够在家中得到解决,但是仍然有些家庭因贫困或非贫困原因无法在家庭中解决对老人的赡养问题。面对这种新的情况,亟须扩大老年人福利对象,让需要帮助的老年人享受到老年福利。因此,战前的《恤救规则》和《救护法》显然已经不适应日本社会的发展需要了。
1950年,日本制定出台了《生活保护法》,它和1947年制定的《儿童福利法》、1949年制定的《残疾人福利法》一起,针对老人、儿童和残疾人,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但是《生活保护法》规定的享受老年福利的人仍然是以贫困为先决条件,这应该和当时国家的财政状况有关。直到1963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倡导保障老年人整体生活利益的《老年人福利法》,推行社会化养老。日本主管福利事业的厚生省根据财政预算,还将1970年定为“调适老龄化社会年”,并组织召开讨论老龄化问题的国民会议。1973年由政府有关省、局组成“老人对策计划小组”。1983年制定《老年人保健法》,并在1985年正式生效,全面推广老人保健设施,使日本老人福利政策的重心开始向居家养老、居家看护的方向转移。《老年人福利法》制定实施后,国家和地方的社会团体也在相关规定中,将老年人福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然而日本当时65岁以上的老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6%,远远低于日本今天的老年人数量占到全国总人口数量的28%的比例,所以这些有关养老的法律还没有充分显现出它的意义。
1959年日本诞生了《国民年金法》,以国家、行业、个人共同分担的办法,强制20岁至60岁的国民加入国民年金体系。覆盖面最大的公共养老保障制度。《国民年金法》规定,所有参加国民年金保险的公民,都必须缴纳保险费,并在缴纳一定年限的保险费后,才能够受领保险金。对于一些特殊的对象,如无收入的老人、单亲家庭、残疾者、五人以下小企业的被雇佣者等,则采用非缴费型福利年金制度。其目的是把没有加入或者没有能力加入国民年金的国民全部吸收到养老保障体系之中,这种福利年金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根据该法案,养老金的分配比例由国家承担总费用的三分之一,余下的部分由企业、行业和个人负担。但是,从2010年7月中旬开始,日本政府的负担部分,已由过去的1/3提高到了1/2,减轻了国民的保费负担。只要是居住在日本的国民,年满60岁以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国民养老保险,又称为基础养老保险,这是日本最基础的养老金制度。
日本从1991年起,设立了国民年金基金,以扩充《国民年金法》中规定的自营业者、农业人员、学生等被保险者年老以后的资金设计,缩小年金差距。凡是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居民都必须加入。
截止至2021年底,日本养老金三大支柱总余额约424兆日元,约20万78亿人民币,占GDP的74%,养老金余额位列世界第三。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养老体系都分为三大支柱,第一支柱为政府主导并管理的基本养老金,也就是国家帮你养老;
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由企业自愿购买,也就是企业帮你养老;
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投资养老金,个人自愿购买,也就是自己给自己养老。
可以说,第一支柱是基础保障养老,第二三支柱是进一步提升生活品质的养老。
但是近年来,日本虽然养老制度完善,其养老金却出现漏洞,所以日本为了弥补漏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延迟退休:为防止老龄化现象加重负担,日本规定的退休年龄为65岁。企业有义务继续雇用面临退休但有工作意愿的65岁以下员工。
延迟领取养老金: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以65岁为基准。
日本现在65岁以上老人的人口占比是29.1%,老年抚养比大概是1.8比1,1.8个适龄劳动力养1个老人。养老压力极大,甚至 耶鲁教授称日本老人集体自杀才能解决老龄化。
中国目前同样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低下的严重问题。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总人口为13.4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78亿,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19亿。但中国目前的养老状况却令人堪忧,虽然,我国制定了《社会保险法》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但还没有制定出与养老体制相配套的全方位的法律规定。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养老保障制度,解决社会人口老龄化及养老问题,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要,使他们安度晚年,这是一个国家文明与科技进步的重要标志。
希望中国也能建立向日本一样完善的养老制度,不要迈入日本养老踩过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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