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杯足球邀请赛 (中国国际青少年足球大赛)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

二、运营、承办单位

北京青年国际研学旅行有限公司、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

三、合作执行单位

北京贺氏天翔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媒体支持单位

体坛传媒集团、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同道伟业体育传媒、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新浪微博、一直播、直播吧、企鹅直播、凤凰体育、北青网、北京少年报、中学生时事报、北京青年周刊、懂球帝、*今条头日**、肆客体育、章鱼直播、乐视体育等

五、赛事日期、地点

(三)赛事报到及比赛地点:北京市,北京理工大学体育场

六、参赛组别

2017年第八届北京长城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暨第一届北青研学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设U16组别(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所有参赛队员报名资格由本赛事组委会审定;

(二)报名参赛队员每人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且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比赛;

(三)所有参赛球队可报20名人员(官员和队员比例自定),比赛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超编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赛队员需提供专业医疗机构出具健康体检报告;

(五)承办方承担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意外伤害保险。

八、竞赛安排及分组

(一)参赛球队确定为6支

1.中国北京中赫国安足球俱乐部青年队

2.中国河南省实验中学足球队

3.中国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足球队

4.中国深圳市翠园中学足球队

5.中国长沙市雅礼中学足球队

6.日本CASA冲绳足球俱乐部青年队

(排名不分先后)

(二)分组:

国内高中足球学校球队与日方及国安梯队球队抽签分成两个组,每组三支球队,进行单场循环赛。

九、竞赛规则

(一)执行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11人制,全场比赛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2.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使用5号足球;

3.参赛球队比赛时着组委会统一提供本赛事专属球衣;

4.各队在比赛开始前40分钟,提交至第四官员18名运动员名单,其中包括11名上场首发名单及7名替补名单;每场比赛中可替换3次6名队员(中场休息替换不计入换人次数),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允许再次进入比赛;

(二)比赛采取单场决胜制,两支球队小组赛常规时间打平直接进行点球决胜。如其中两队积分相同则考察胜负关系,后考察净胜球、进球数等。各小组积分第一名出线进入下一轮比赛;

(三)第一轮出线的两支球队进行最终的第一、二名决赛。比赛规则参考国际足联惯例,常规比赛时间内若双方平局,直接进行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十、竞赛办法及参赛要求

(一)参赛球员参加比赛需穿着足球鞋、佩戴护腿板;比赛期间各队球员着AG或FG类型球鞋,不得穿钢钉球鞋参加比赛;

(二)参赛球队守门员自带守门员专用装备;

(三)同一场比赛中,裁判员向同一队员出示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该球员被罚令出场,若无技术官员追加处罚则自动停赛一场;同一阶段比赛同一队员累计两张黄牌若无追加处罚则自动停止下一轮比赛;

(四)参赛球员红、黄牌在整个赛事期间均有效。若队员有严重违反纪律情况,将酌情给予相应额外处罚;

(五)参赛各队须提前30分钟由教练员带队到场,开赛前10分钟由主裁和边裁进行队员资格检查,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六)比赛开始后(时间以当场裁判掌握为准),一方仍无法进行比赛则判该方弃权,或球队场上人员少于7人,则该场比赛以0 :3记负;比赛比分超过0 :3,则以比赛实际比分为准;

(七)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则按规定时间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一方以弃权论处;

(八)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

(九)比赛期间球队提出申述,必须于赛后一小时内正式提交书面材料于仲裁委员会,同时交纳人民币3000元诉讼费。超出申述时效,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十)裁判员:裁判员由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一、参赛队费用

赛事承办方负责参赛球队比赛期间20人在北京比赛期内交通和食宿费用,参赛队承担本队往返北京交通(机票或火车票)及保险。超出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

比赛颁发冠军奖杯及赛事单项奖。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2017年第八届北京长城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

暨第一届北青研学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

二〇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