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课后服务在哪里缴费 (江苏明确公布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江苏泰州将推行课后服务模式,上海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台

1月31日,江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南京市选择部分区域,利用优质体育与科技教育资源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试点。试点范围为: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高淳区,可视学校和学生参与度与实际效果适当调整。

《通知》指出,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初中也可安排双休日的半天时间),服务需坚持学生自愿选择参与,是对学校已有资源的有益补充,试点期间,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体育类服务将采取“阳光体育”专业团队、体育社团专家、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等形式,让普通中小学生也能接受专业指导。

科技类服务将安排“科技小工匠”实践活动、“科普进校园”专家报告、“科创梦想汇”空中云课堂等活动,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和动手能力。

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由省级统筹,实行属地管理,由学校为主体实施。将设立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试点黑白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试点期间,所需经费分别由省体育局青少年处和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解决。

江苏泰州将推行课后服务模式,上海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台

推广课后服务 江苏动作很迅速

江苏泰州将推行课后服务模式,上海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台

2018年12月20日,江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省中小学推广课后服务,时间不晚于18:00,引发全省家长热议。

1月4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就社会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读,强调课后服务须坚持公益导向,预计到2019年开学初,江苏绝大部分有需求的孩子都可以享受到这项服务。

为进一步巩固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构建校内校外协同推进的专项治理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精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科协决定在南京市选择部分区域利用优质体育与科技教育资源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区域与范围

经与南京市教育局协商,拟选择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高淳区开展先行试点,可视学校和学生参与度与实际效果适当调整试点区域范围。

二、试点内容与原则

利用优质体育与科技教育资源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以下简称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是发展素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水平的重要形式,是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丰富中小学生校园生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初中也可安排双休日的半天时间),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兴趣类社团活动等方式,利用学校场地和设施开展体育科技教育活动。寒暑假期间可视实际情况以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开展体育与科技教育活动。

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坚持以下原则:

自愿性原则。试点地区学校及学生自愿选择参与,自主选择确定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资源清单中相应的服务内容。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选择性原则。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资源是对学校已有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文化类等课后服务资源的有益补充,供学校和学生选用,丰富课后教育资源的供给。

公益性原则。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为公益性质,不得盈利。试点期间,此项课后服务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待省政府批复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后,各地各校可按照教育、体育、科协等部门支持一点,申请课后服务的家长承担一点,提供服务的机构志愿服务一点的原则,保障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所需经费。课后服务中学生个人使用的装备由学生自愿购买。

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等,与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文件规定一致。

三、资源类型与供给

(一)体育类

1.“阳光体育”专业团队进校园。利用省市区各级体校、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优质资源,组成专业教练员团队,在中小学校推广田径、体操、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学生喜欢、参与度高的体育项目,带动学校体育老师参与课后服务活动,辅导学生掌握1至2项体育技能,让普通中小学生也能接受专业教练员的指导。由专业教练员团队指导学校组建各种校内体育社团,编写社团活动计划,开展社团活动。探索构建“阳光体育”竞赛体系,组织小型多样的校级联赛,激发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

2. 体育社团专家进校园。邀请各类省级体育社团运动项目专家进校园,因地制宜开展球类运动、田径、操舞、水上运动、智力运动、户外运动等体育项目教学活动,运用体育教学视频等辅助手段,培养学生体育爱好,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养成终身运动的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3. 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充分利用各地群众性社会体育资源,遴选和组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为课后服务提供支持。选派试点行政区域内所属的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课后服务时间到学校开展体育舞蹈、轮滑、太极、围棋、国际象棋、羽毛球、柔力球、空竹、武术等体育项目的指导培训,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科技类

1.“科技小工匠”实践活动。安排学生在学校科技活动场所完成科技类动手实践活动,内容涵盖科学探究和工程设计两大方面,活动形式包括科学探究与实验、机器人设计与搭建、编程设计、开源硬件开发、科技模型制作、电子电路制作等STEM教育和创客教育模式,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

2. “科普进校园”专家报告。邀请省科协科技工作者专家团队,以及南京市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中小学校优秀科技教师等,为学生做主题科普报告,拓展学生科学视野,激发学生科学兴趣与志向,提升学生科学素养。

3. “科创梦想汇”空中云课堂。利用省科协科普云资源,以《科学大众》、《江苏科技报》、《今日科学》电视栏目开设的百科知识、趣味科学、生活中的科学、高新科技等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动漫、音视频等资源为主,为学校提供空中云课堂科技教育资源包,激发学生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热情与梦想,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四、组织实施

(一)省级统筹。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科协等共同负责。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与南京市教育局负责具体指导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在试点地区的开展,协调各有关单位分工协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省体育局青少年处和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资源清单的制定把关与动态管理,对接学校资源需求申报与统筹管理工作,牵头组织专家对进入学校的体育科技教育资源进行审核与评价,完成相关活动组织人员和科技辅导员、教练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二)属地管理。南京市教育局负责与省体育局青少年处、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共同完成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资源供需清单的对接工作,加强各试点区域间统筹协调,加强过程性监督与视导。各试点区域教育行政部门担负本区域中小学生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的具体管理责任,为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活动在本地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同时将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考评指标,落实监督管理职能。

(三)学校为主体实施。申请参加试点的各中小学承担体育与科技教育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将开展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资源清单及活动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按照学校要求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按程序汇总上报,经市教育局和省体育局青少年处、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确认后,分配有关教育资源提供机构与学校具体对接。

五、有关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省体育局青少年处和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与南京市教育局联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团队,分别研究制订科技和体育教育课后服务实施办法与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对参与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相关人员的岗前培训,加强对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调度,尽可能有效地满足申请学校和学生需求。各试点地区和参与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确保课后服务资源进入校园后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确保试点过程平稳顺利。

(二)加强监督管理。省体育局青少年处和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牵头负责对进入校园的服务提供机构和人员进行严格把关,负责各参与服务单位公益指导行为的规范管理,设立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试点黑白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确保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专业化的课后服务,确保优质的体育科技教育资源提供给学校和学生。南京市教育局和各试点区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课后服务过程性监管,督促进入校园的服务提供机构严格遵守服务协议,确保相关机构不从事与学校所选课后服务资源无关的其他任何活动,保障校园秩序。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集体上课或补课。学校要会同参与服务单位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提供条件保障。试点期间,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所需的资源购买经费分别由省体育局青少年处和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解决,通过购买专业机构科技和体育教育服务等方式保障课后服务开展。试点所需的场地和基本设施等条件由学校负责保障。各试点地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创造条件,深入挖掘本地体育科技教育资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社团等适合中小学生的优质课程资源进中小学,为体育科技教育课后服务提供多样化的选择与补充。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文化厅《关于中小学体育美育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意见》(苏教体艺〔2018〕10号)要求,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体育美育兼职教师专项资金,为兼职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调动本校科学老师、体育老师、科技辅导员等的主观能动性,自主开发具有校本特色的课后服务资源,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对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合理取酬的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四)形成试点经验。各试点区域要重视总结经验,要按照探索、总结、破解、反馈等方式逐步化解试点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梳理和形成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并报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科协。对试点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题,要及时报告。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高华,电话:83335670,邮箱:jsnjgh2000@163.com。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联系人:古恺,电话:83335129,邮箱:guk@ec.js.edu.cn。

省体育局青少年处联系人:李利,电话:51889800,邮箱:470052136@qq.com。

省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龚一钦,电话:68155818,邮箱:644318168@qq.com。

江苏泰州将推行课后服务模式,上海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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