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法依法治理并举 全民守法普法并重——昌宁县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保山市昌宁县始终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并举,全民守法普法并重”的思路,紧紧围绕“平安昌宁,法治昌宁”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实施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和谐稳定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来抓,全县“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法治根基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进一步强化。2018年6月,昌宁县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一、“五个体系”保障“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体系到位。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和13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业务。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七五”普法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抓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专(兼)职普法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形成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事事有着落的“七五”普法组织领导体系。
(二)普法责任体系到位。对应主管工作职能职责和执法主体责任,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报经县委常委会议审核通过,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昌宁县实施依法治县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理顺压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县范围“大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普法规划体系到位。明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指定专门的工作组负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编制出《昌宁县普法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依次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议讨论、审核、审议之后,*共中**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昌宁县普法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高标准、严要求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同时,*共中**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及设施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制定和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
(四)监督考核体系到位。县委、政府将普法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普法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普法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作为实施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开展综治维稳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建立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有机结合制度,由县委普法办牵头组织对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督查考核,县人大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并进行公开通报,保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及各项普法工作开展顺利推进。
(五)经费保障体系到位。县委、政府以明文规定的方式将“七五”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1元/人/年标准给予保障,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增机制。2016年以来,全县共投入“七五”普法经费约127.5万元。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普法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加大投入,提供相关保障,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及普法各项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三个抓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一)抓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考法。制定出台《昌宁县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年终述职内容和绩效考评指标。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教学计划,通过组织干部轮训、调训等方式开展法治培训,实现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6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讲堂106场次,副科级以上参训干部达2033人次;各乡镇、各部门共开展法治专题巡回讲座210场(次),参训干部职工达3万余人次。通过抓实“关键少数”,全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用权、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明显加强。
(二)抓实青少年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深化“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为全县中小学生编印《昌宁县中学生法治教育读本》《昌宁县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48000余册,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合理分配师资、科学设置课程、定期组织考试,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考试”五落实。在全县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审判、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手抄报评选等活动,丰富普法教育方式。2016年以来,全县中小学累计开展校园法治专题讲座620余场次,开展巡回普法宣讲活动15场次,受教育师生达8万余人。针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通过19个微信公众号1918个宣传群,推送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条款解读225条次,发放并粘贴宣传资料3911份,共覆盖42538名师生74301名群众。复学后,各学校以“《义务教育法》在我心中”“我看《义务教育法》”“辍学的危害”“我的未来”等为主题召开班会316个,“凡是年满6周岁的少年儿童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律规定,不上学属于违法行为”达成共识。
(三)抓实广大人民群众这个“重要基础”的宣传引导。创新普法形式,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打造以平面媒体为基础,广播媒体为依托,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为生力军的全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开设平安昌宁宣传网站、“昌宁普法”微信公众号,纪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普法新媒体平台,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资源有机整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精心制作本土法治栏目《平安昌宁》,在黄金时段刊播群众身边的法治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开展法治案例征集选编工作,精选22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采用“以案释法”方式编印《昌宁县学法用法读本》,以身边案例教育居民群众,已向7个乡镇的广大人民群众赠阅5万余册,实现“户均一册”全覆盖。编创一大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整合昌宁县杜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昌宁县老年人开心艺术团等文艺力量,依托全县300余支业余文艺演出队,开展“文艺送法下乡”活动,文艺小品《黄丝带》、方言说唱《普法宣传到苗山》、普法快板《全民警惕防电诈》等普法节目覆盖茶乡大地,寓教于乐,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欣赏精彩节目的同时,沐浴法治文化的洗礼,感受法治文化的教育和熏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教育,以线上普法为主要模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良好效果。开展村“两委”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共举办62期4600人次,有条件的村(社区)还积极探索开办农民夜校,为农民夜校编印《法律法规汇编》。充分利用农家书屋、村头院坝、活动场所等平台开展农民维权法律宣讲与咨询,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2万余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
三、“三个推行”加快“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一)推行“双语”普法模式。针对昌宁少数民族种类及数量较多、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有效运用“汉语+苗语”“汉语+彝语”和“汉语+傣语”等多位一体的“双语”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以*党**的*八大十**、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每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积极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事迹,推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2016年至今,共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工作条例》宣传读本6000余册,受教育人数超过2800人次。通过少数民族地区“五用工作法”,建强“双语”普法队伍、加大“双语”普法教材供给、丰富“双语”普法文艺创作。充分发挥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地熟、人熟、语言通的优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在“送法进少数民族村寨”活动中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宪法宣传教育。2018年至今,共计在少数民族村寨中开展《宪法(修正案)》宣传42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7000余人次。专题组织开展与“控辍保学”息息相关的《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进少数民族村寨宣讲活动,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73场次,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少数民族同胞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宣传教育不让任何一个少数民族落伍掉队。
(二)推行“三调”联动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灵活采取“法庭式调解”和“现场式调解”相结合方式为群众调处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昌宁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做到坚持“调解优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又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职能职责,形成整体合力,在调处矛盾纠纷时,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既依法依规,又兼顾各方利益,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2016年以来,全县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816件,调解成功4788件,调解成功率达99.42%。在调处大量矛盾纠纷中加强“以案释法”措施运用,面对面为当事双方和社会公众讲解法规政策、解答疑难问题,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及时效性。
(三)推行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共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昌宁县工作实际,整合现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等人力资源,着力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公证办理等职能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目前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4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覆盖。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实现“三台融合”、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切实发挥平台作用和功能。2016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38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服务案件2137件,提供法律咨询13486人次,办理公证2654件。
四、“三个抓牢”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
(一)抓牢“法律六+N进”整体推进。坚持以“法律六+N进”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者、村(居)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力度,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新风尚。每年制定下发“法律六+N进”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每一进”子方案,分头负责、同步推进。通过整合昌宁“一根丝”宣讲团成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村(社区)普法志愿者,制定《昌宁县“七五”普法讲师团制度》,组建普法讲师团,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建立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小分队,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全员参加“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党**员干部“法宣在线”考试覆盖100%,及格率达95%以上。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35名法治副校长全部到任,提倡依法治校,引导学生遵纪守法。2016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法律六+N进”专题宣讲活动620场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组织大型法治文艺晚会21场次,覆盖干部群众20多万人次。
(二)抓牢“关键节点”铺开宣传。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16年以来,在县城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54场次;充分利用公路挡墙、大型立柱广告,精心制作法治宣传标语650余条幅;在县城广场、客运站等人员集中、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制作法治宣传专栏130余块;将县人民法院前院场打造为“昌宁县法治文化广场”,结合案件审判,学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城市法治文化,成为全民普法的窗口与阵地;将县茶韵公园打造为“昌宁县*党**建文化主题公园”,结合*党**史新中国史和*党**章*党**规,提高全民*党**性修养,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推动昌宁县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走心,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充分利用县城机关单位、超市、出租车、公交车、LED显示屏等滚动*放播**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在城区广场、公园和部分住宅小区建设法治文化小区,通过自然景观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将各种法治元素融入到雕塑、宣传栏、标牌、石刻上,全方位、立体展示法治文化,形成点线连接、条块结合、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新格局。
(三)抓牢“关键点位”示范创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实施法治示范创建工程。2018年,昌宁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9年,1个国家级、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顺利通过省、市复核。2016年以来,积极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精心打造法治示范点位10余个,124个村(社区)实现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在健全“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中,落实“一村(社区)一法治宣传栏(橱窗)”,引导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实施法治、德治、自治、综治相结合的“四治”并重工作模式,助力普法宣传,维护和谐稳定。倡导依法治校,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昌宁三中建成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县职校坚持“德法共育、放飞梦想”的教育理念,打造*品毒**预防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县法院开展模拟法庭审判,引导学生学法尊法、依法维权……全县示范点位各具特色、亮点纷呈,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深受法治实景载体的熏陶教育。
通过“七五”普法的洗礼,昌宁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辖区群众对“七五”普法知晓率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8%,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安全感显著提升。2019年度,昌宁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居全市第1名、全省第2名,昌宁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持续攀升。
(马 宏 杨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