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对外开放 (中小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实施方案)

珠江时报讯(记者/梁颖豪)随着民间对学校开放体育设施的呼声越来越高,市政府网站再次发出《佛山市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具备条件的公办中小学要对外开放。

安装来访人员登记系统

最新的意见稿提出,在开放期间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还应安装公安机关“来访人员登记系统”。

“来访人员登记系统弥补了手工登记的一些不足。”佛科院附属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引入信息化的安保系统,使学校的安全保护伞的覆盖面更广。

市体育局解释,该规定对外来人员入校制度更加规范化,也是征求了公安部门意见,从校园安全出发,安装来访人员登记系统后,方便公安部门留档和资料查询。

此外,最新意见删除了原来“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这一规定。市体育局解释,考虑到该规定因跟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之间关联不大,所以给予删除。

优化财政补助方式

为避免有学校故意抬高收费价格,此次意见中明确增加了“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同时,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向社会公示并在体育设施显著位置公布收费标准”的规定。

新版“征求意见稿”也优化了开放体育设施学校获得补贴的方式,将原来的“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必要支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政府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补助”改为“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对此,市民钟先生十分赞同,他表示,将市民的用户体验作为学校对外开放体育设施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是为民服务的体现。但同时,钟先生亦说了自己的担忧,“如果这个评议机制缺乏一个公正透明的第三方来监管,那么就只会流于形式。”

学校认为执行有难度

虽然最新的意见稿比较详细,但有学校负责人仍表示担忧。对于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权责分工的不明确,是学校对外开放中面临的困惑。

“比如说有市民来学校打球受伤了,究竟谁该负这个责任?”华材职业学校相关负责人说,出现伤害事故究竟如何保障来运动的市民和学校双方的权益,这是一个核心问题。

意见稿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学校自行管理、委托给具有管理体育场所相关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进行管理等方式,确定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单位。各区、镇街政府和办事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所属学校体育设施统一进行委托管理。

“他们对于场地的维护和管理有专业的人员与经验,双方的合作是一个双赢的过程。”有学校负责人表示,采取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管理,为校方省了很多精力。该负责人强调,市民自身行为素质的提高,才是营造一个健康快乐运动环境的关键,

据了解,这份意见稿的有效期至3月1日,之后市教育局和体育局会根据收集回来的信息对文件进行修改,并尽早出台相关政策的具体细则。

新闻链接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学生离校后,不少于2小时/日。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日。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学生正常住宿期间,可不向外开放。收费标准

免费开放: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室外健身器材等户外体育设施。

低收费:游泳池、篮球馆、乒羽馆、足球场等维护成本较高的室内场馆。

伤残人士、老年人、低保对象和学生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