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门上架起了一座“桥梁”。(记者陈旭东 摄)
湘潭在线9月25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立姣)近日,岳塘区万达华府C区一些业主向我们反映,万达华府二期交房在即,但最近他们发现万达华府二期C区出入口的门楼多了一个连廊的设计,与之前的沙盘展示及售楼部的宣传不一致。他们质疑企业虚假宣传,刻意隐瞒并私自变更规划,侵害业主利益。记者随即展开了调查走访。
业主:对门楼设计变更一无所知
周先生在万达售楼部购买了万达华府8栋的一套房子,最近,他从其他业主处得知,小区门楼建设发生变化,与当初设计规划及沙盘展示不同。他告诉我们,他是2016年7月买的房,而小区的设计规划早在2016年10月份就发生了变更,但是开发商一直没有告诉他。
我们在施工现场看到,C区门楼有两层楼高,在一层楼高的位置安装了一座铁桥。桥的两端连着门楼两侧二楼的商铺。因为加连廊后,两侧二楼的商铺连通,业主质疑开发商更改规划改变小区门楼功能是为了给自身谋取商业利益。
业主刘新河是2016年10月23日开盘当天买的房。他说,购买时,售楼部的沙盘显示C区的大门和A区的大门别无二致,他也是前几天才知道这里突然多了一座桥。
2016年11月买房的欧阳先生在买房时也没有听售楼员说大门有桥的设计,得知情况后,他表示心里面非常不舒服。一方面,大门已经完工八九个月了,现在临时加桥,他担心不安全;另一方面觉得不美观,拉低小区档次;同时,担心降低大门高度之后,消防车不能进入;再者,每天进出小区就似过桥洞,心里也难接受,希望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
万达:建设手续合规,不存在隐瞒和欺骗
对此,万达方面有何说法呢?工作人员表示,小区连廊目前还处于未完工状态,并非仅仅目前所示的铁桥,安全、消防方面等相关设计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论证。另外,万达项目的所有建设手续是合理合规合法的,在网上、工地现场都有公示,售房时,相关宣传和展示资料均载明了提示条款:最终的规划、实物呈现都要以政府部门的审核、批示为准;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并不存在隐瞒和欺骗。
我们在售楼部看到了2016年10月31日B地块C、D区修改过的平面图,不过图片太小,并不清晰。随后,记者在湘潭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找到了湘潭万达广场B地块C、D区规划总平面图修改公示期满的公告,发布时间是2016年10月14日,公示期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5日,修改内容没有直接提到大门连廊的设计,不过,在公示的万达广场总平面布置图中,C区入口确实有连廊的设计。
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做好了解释所有的工作。如果业主要维权,可以坐下来谈,或者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解决。”
思考:“调规”是否要听已购房业主的意见?
经记者调查,C区有8、9、10、11号楼,8号楼早在2016年6月就获得了预售许可,并进行了预售;9号楼则是在10月19日获得预售许可,也就是在规划修改公示期间进行了预售;其他的10、11号楼都是在修改规划之后才预售的。也就是说,在“调规”之前,已经有部分业主购房。那么,已经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修改规划或设计,是否应该征求已经购房业主的同意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那么,万达的这个项目设计方案时,是否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听取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呢?湘潭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分局审批科工作人员表示,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方式有多种,除了举行听证会外,还有座谈会、公示等方式,这里采取的是公示的方式,公示期间,如果没有意见反馈,视同无异议。
不过,以公示的方式能否达到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良好效果遭到了一些业主的质疑。不少业主表示,在无人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他们这些利害关系人并不一定能看到或者及时看到公示,规划部门也无法确认所有利害关系人都获悉了规划要变更的信息。利害关系人没有提意见,并不代表同意,或是没有意见,很可能是没有获悉这一信息,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 容易引发纠纷,他们认为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更好的方式听取意见。
记者也了解到,我国有部分城市制定了地方法规,要变更房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必须取得已购房业主书面同意意见。比如广州,如果要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施工图),根据《广州市规划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已预售或者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停止预售或者销售的证明及已购房业主的名单,并取得已购房业主对修改方案的书面同意意见,同时提供上述业主的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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