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月20日,平昌冬奥会短道速滑女子3000米接力赛A组决赛,中国队和加拿大队被判犯规,韩国队夺得金牌,意大利获得银牌,B组冠军荷兰队递补获铜。这场比赛的判罚尺度引起很多争议。
21日下午,国际滑联公布了判罚依据:范可新最后一棒赛中和韩国队员身体接触,阻挡了正在滑行的韩国选手。加拿大队被判犯规则是因为一名未在比赛中的选手在冰面上穿行阻挡了最后冲刺阶段选手(范可新)的动作。

国际滑联详细解释道:“在中国队进行最后一棒交接时,正在滑行的范可新从外道强行切入内道,阻挡了正在滑行的韩国选手。”并表示此次争议判罚到此为止,不再对此发表任何评论。
同一时间,中国队针对此次判罚提出的申诉已经被驳回,国际滑联给出的理由是:“中国队没有在比赛结束之后30分钟内提起申诉。”而中国队主教练李琰赛后则表示:“当时裁判们正在开会,所以申诉材料才没有在第一时间提交。”
这次冬奥会短道项目,中国队遭遇到的争议判罚次数非常多,从韩天宇、武大靖、范可新再到女子接力队,中国选手似乎不是在和其他选手较量,而是在和裁判比赛。2月18日国际滑联就给过一次声明,当时进行的5个项目一共出现了20次犯规,均为阻挡犯规,这20次犯规被判给了11个国家的运动员,国际滑联的意思可能是:“你看,犯规分布很平均,我们并没有针对中国。”

这份毫无诚意的声明立刻引发中国网友吐槽,这20次犯规确实判罚给了11个国家,但其中10次都是判给了中国运动员,占据总犯规数的一半,随着这两天比赛继续进行,中国队遭遇的争议判罚还在增加。女子接力赛这次犯规风波则将事件推到了最高潮,即便裁判判定中国、加拿大的犯规都没有问题,那韩国队呢?为何东道主更严重的犯规没有判罚?
比赛进行到第6圈时,韩国队的两名选手疑似没有交接上(按照接力赛的规则,交接选手必须要有身体接触才算交接成功),送棒的选手还在过程中摔倒,绊倒了身后正在滑行的加拿大队员。
赛后韩国女队主将崔敏静接受采访说:她们在比赛中的摔倒并非主观故意。这样的观点也得到了荷兰电视台解说斯特霍尔特的支持。

但包括美国短道速滑名将阿波罗在内的许多业内人士都表达了不同的看法:韩国队摔倒阻挡了加拿大队员,这就属于不当得利,不管是否主观故意,都影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怎么可以用“我是不小心的”就能随便开脱?
中国短道队教练李琰也在赛后反复强调:“我们并不是说我们毫无问题,但整个冬奥会期间裁判的判罚都缺乏一致性。”
这其实才是中国队的根本诉求:公平。
短道速滑本来就是一项非常激烈的运动,选手们滑行速度很快,超越和被超越时难免有身体接触,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样的动作会被判犯规,什么样的动作不会被判,这样才能在比赛中规范动作,回避犯规。而很明显的是,本届冬奥会裁判缺乏一致性,20日赛后李琰去和裁判席交流之后也说:“裁判观看判罚点是有选择的。”

如果裁判想判罚一个犯规,不那么明显的犯规动作可以被无限放大,如果裁判不想判罚一个犯规,也可以用“不是主观故意”来为选手开脱。试想一下,这次接力赛如果是中国队“并非主观故意”在交接棒时绊倒了身后的韩国选手,而韩国队最后冲刺阶段“强行变道”阻挡了中国选手,裁判的判罚又会怎样呢?
不管怎么说,既然中国队申诉失败了,这次比赛的最终结果就不会更改,或许这就是韩国选手口中的“主场优势”,只是对于场上受影响的运动员来说,这样的结果是无比残酷的,像周洋、范可新这样的运动员,她们的职业生涯能有几个4年?
唯一庆幸的,可能就是2022年的冬奥会将在北京举办,届时只希望中国选手能在比赛中得到国际滑联公正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