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发布《关于呼和浩特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其中指出,呼和浩特市2019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变动。
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有何调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9年1月至4月,参保单位和职工按2018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6153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9年5月至12月,参保单位和职工按2018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5257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失业保险:以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1760元/月)为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据实核定。
工伤保险:按2018年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5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2018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5257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主要项目包括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如何享受补贴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从今年7月开始,呼和浩特市正式启用新的社平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标准。
这一新的变动,请广大市民注意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