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教师执教资格制度的体系化:学位等级制度的形成及划分

文|米勒尔的猫

编辑|米勒尔的猫

教师行会出现前, 主教座堂主事 是教师执教资格制度的唯一掌权者。在教师行会自治意识的萌发中,大学通过斗争最终与主教座堂主事共享执教资格授予权

获取主教座堂主事授予的执教许可证并通过教师行会组织的纳新仪式后,毕业生便可成为正式教师。随着大学的不断发展与壮大,教师执教资格制度到中世纪晚期又逐渐演变为 学位等级制度 ,学位等级制度下的教师执教资格授予标准在培养与选拔人才上具有体系化。

教师资格制度由谁规定,教师资格制度的理解

学位等级制度的形成

大学发展到一定规模自然生成了四种学术组织,分别是医学系科、博艺系科、法律系科和神学系科。在巴黎大学,神学专业的教师为了*制抵** 托钵修士侵占神学教席 的行为,率先从博艺专业中分离出来,从而形成了神学系科。

在此影响下,其它两个高阶学科也 相继脱离 博艺专业。至此,巴黎大学四大系科相继形成,系科独立后,等级学位制度也就随之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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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会的形成深受骑士制度行会制度的影响,故而这两者 培养和选拔成员的机制 也影响了大学的纳新制度。

大家公认为现代大学的学位制度缘起于欧洲中世纪大学。从学位等级划分形式来看,现代大学与中世纪大学的学位制度确实相似,但二者所 蕴含的意义 却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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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学的学生获得了某一学位,意味着他/她完成了相对应阶段的学习,但不代表其就具备了执教资格。但是中世纪学生政读学位的主要目标就是 为了获得执教资格 ,成为一名身份被认可的教师。因而,中世纪大学的学位制度与现代大学的学位制度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

学位制度呈三个等级的划分,申请者必须按照 学士-资士-硕士/博士 的顺序,从低到高依次获得相应的学位后,方可成为一名正式的教师。

学士学位

学士“bachelor"一词来源于拉丁语 “baccalaurius” 。“baccalaurius”原意为“属下”,含有“工匠之学徒”的意思。而该词的词根为“bacca”,指代牛仔或牧牛人。

“学士” 这一称呼大约出现于13世纪。巴黎大学的学生在1215年前就已使用“学士”之词互相称呼了。而在初始,学士并非正式学位,其仅代表该生是教师执教资格授予候选人,有授课的资格。大约在15世纪,学士学位才发展成为位于资士学位和硕士/博士学位之下的一种正式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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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大学文学院的学生在四年内修读完规定的书目后,通过了文学院教师自行组织的考试后即可成为学士。该考核与授予过程都无须 主教座堂主事的参与 ,此种情况同样出现于巴黎大学和博洛尼亚大学。

巴黎大学博艺系科学士学位的授予由 同乡会 负责,主事并未插手。在博洛尼亚大学,学生得到大学执政人“准许授课”的许可后便可举行特殊讲座,此后学生便能获得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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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的授予 先于 主教座堂主事颁发的执教资格许可证,教师行会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上要求申请者向大学宣誓效忠

在此情况下,学生便无法再次向主事宣誓效忠。大学以此将教师执教资格授予权以及大学的自治权牢牢握于手中,从而打消了 主事垄断教师执教资格授予权 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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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学士学位在学位制度中处于最低一级,然而博洛尼亚大学曾出现过 “校内必须设置6个只有学生或学士才有资格担任的受俸教席” 的规定。此事缘起于博洛尼亚于1338年,爆发的保皇派与教皇派势力之间的冲突。

1338年,博洛尼亚落入保皇派势力 塔代·比波里 政权手中。城内各高校在比波里专断统治之下而被勒令暂停办学,教师行会因此被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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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离到意大利中部圣彼得罗城堡的学生,从团体中推选出 6位 学识渊博的学生作为临时授课教师。当博洛尼亚大学恢复之后,市方颇为明智地保留了这6个教席。

不过,这6个学士席位在后续发展中逐渐没落为一种形式。获得学士教席的学生 不再实至名归 ,其讲座便也不再值得学生认真聆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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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作为学位制度中的 初级学位 ,学士学位的获得意味着学生可以协助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或者独立开展特别讲座;也意味着允许学生继续攻读高级学位。

资士学位

资士学位 是由主教座堂主事授子的执教许可证演变而来,可以说是最早的学位。起初,执教许可证的授予全权由教会掌控,如在巴黎由巴黎圣母院主事掌权,在博洛尼亚则由教会副主教掌权。

然而,大学不满于 教会侵犯行会自治权 ,因而与教会奋力相争,最终取得的了与教会共享教师执教资格认证的权力。1213年,巴黎大学在教皇的支持下首次获得了执教资格的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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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神学、法学亦或医学系科,只要经系科大多数教师许可,申请人便可获得执教许可证,主教座堂主事不可否定该许可证的 合法性 。在博洛尼亚大学,资士学位申请者先经由其自身所在的本国学生社团将其推荐予大学执政人,大学执政人会审查该名申请者 是否具有考试资格

该名申请者在审查中通过后,才有被引荐至副主数而前的机会,不过,在接下来的测试中,副主教仅仅是名义上的主考官,但并未真正参与到 考评过程 之中。综上所述,主事或副主教在资士学位授予中沦为形式,教师行会才是掌控该学位授予的实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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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学生申请执教许可证时不必经过考试。不过随着大学的发展,资士学位演变为需经历 严格的考试 才可获得。

相较于经系科内部认证便可获得的学士学位与通过了 教师纳新仪式 后便可得到的硕士/博士学位而言,申请者获得资士学位则需要通过两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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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是大学组织的考试。第二关是主事或副主教的认同。甚至在有些专业里,资士考试是唯一严肃而重要的考试,在不同的大学不同的系科资士学位考试 形式及内容 ,也有所不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 大学的性质 也发生了变化。大学不再仅仅只是培养教师的教育场所了。大部分学生进入大学学习也不再是为了成为教师,而是希望能获得个人发展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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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资士学位逐渐被淘汰。因而,现代大学的学位制度只留有 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以及博士学位 这三种学位。

硕士/博士学位

“master”来源于拉丁文“mazister”,意为 “师傅” ,在手工业行会制度中处于最高级别。该词放在大学这一特定环境中就是“教师”的含义。“doctor”(博士)一词则源自于拉丁语“doctus”,是“doceo”的过去分词,意为 “教学”

硕士(master)、博士(doctor)以及教授(professor)在中世纪时所指代的身份都是 相同的 ,没有高低之别。只是不同大学的教师喜欢使用的称谓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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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巴黎大学教师普遍使用的称谓是 “master(硕士)” ,“professor(教授)”也会经常被使用到,但是“doctor(博士)”的头衔却不常使用。博洛尼亚大学的情况则正好相反,博洛尼亚法学院的教师更衷情于“博士”的称谓,对“硕士”的称呼却不甚喜欢。

受博洛尼亚的影响,巴黎大学医学院继而也开始使用 博士” 的称谓。到了15世纪,高级系科的教师逐渐统一叫“博士”,博艺与文法两个低级学科则保留了“硕士”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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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学的发展,博艺系科成为了神学、法学以及医学系科的基础学科,低于这些高级系科一级。系科教师所对应的头衔也就随着他们 身份的改变 而产生了差别。博士学位成了比硕士学位高一级的学位。

博洛尼亚大学的教师对“博士”头衔如此钟情是有原因的。起初,“博士”头衔除了象征着学术地位外,更象征着一种特权、一个政府公职。博士学位获得者拥有完全的 执教权 以及对学院员工的 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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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意大利社会变革的背景下,博士学位逐渐被削弱为纯粹的 “学术学位” ,只拥有审核学生能否成为教师的权利。获得资士学位的学生通过了大学组织的象征性考试教师团纳新仪式后,便可获得硕士/博士学位。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意味着该生完成了大学全部的学习阶段,获得了正式教师的身份。相较于资士学位考试而言,硕士/博士学位考试没有任何特别的困难,而且没有 失败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教师资格制度由谁规定,教师资格制度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