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社区工作者是什么编制 (丹东地区社区工作者每年招几次)

为满足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需要,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共中**振兴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110人。其中:站前街道17人;临江街道14人;永昌街道4人;纤维街道22人;帽盔山街道9人;花园街道18人;浪头镇26人。

 二、招录方式

公开招录分笔试、面试二项内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完成笔试出题、阅卷和面试工作。

 三、招录对象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产党共**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的用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适应社区工作需要,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必须是丹东市户籍人口。

(三)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录用后,至少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五)年龄满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的。

(二)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毒涉**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五)参与组织或利用*教邪**、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六)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七)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考)纪律的人员。

(九)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无法解除合同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发布招录信息

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相关信息,在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enxing.gov.cn/zxqzf/xwdt/gsgghrsxx/glist.html)、振兴关注(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招录公告和各个招录步骤的安排以及进入下一个招录步骤人选的公示等,以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