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一则贵州省都匀市某足球场被用于赶集而遭到损坏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对此,都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在20日晚回应称,为满足春节期间群众赶集需要,因此将此区域有限制地临时作为赶集区域,目前该足球场内破损的人工草坪已修缮完毕,并明确不再将该区域作为赶集区域。(2月21日中新网)

当地群众在春节前后有赶集的习惯,据都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称,为缓解疫情期间农贸市场人员密集压力,满足春节期间群众赶集需要,才将足球场临时用作赶集区域。这么来看,当地盘活闲置资源,利民惠民,值得肯定,当地此举也得到了不少人的点赞。
但要看到的是,专业足球场被用于赶集,在球场上搭建了不少售卖商品的棚子,场地也有一定程度的破损。虽然相关部门称该足球场内破损的人工草坪已修缮完毕,但并没有透露足球场的修复成本是多少。不过据了解,专业足球场维护费用相当高,足球场的草皮价值、人工成本不菲,将这样的专业足球场临时用作赶集区域,带来严重的损失是否划算?这些也要考虑进去。
简单来看,修建足球场是为了改善民生,是促进群众体育发展,而足球场临时用作赶集区域,通过盘活闲置资源,同样也是为了利于民生,为了便民惠民。但专业足球场的养护成本高,足球场临时用作赶集区域,会对草坪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由此带来的损失不能忽略不计。而且将群众体育设施挪作他用,有人踢球怎么办?为了满足群众赶集的需求,却罔顾群众体育锻炼的需求,这样的做法难言合情合理。
对于当地相关部门来说,要满足群众赶集等民生需求,要尽量避免“拆东墙补西墙”这样的做法,避免由此带来的“副作用”。如可以通过另辟更为合适的临时赶集场所,而不是占用足球场来满足群众赶集需要。
改善民生,满足民生需求,推进“民生工程”,要能考虑周全、科学决策,要做好统筹兼顾,这样才能更好利民惠民,更有利于达到预期目标。专业足球场被临时用于赶集场地,虽是“权宜之计”,虽是为了民生,但这样的做法仍有失妥当,并非是利民惠民的“生动样本”。(戴先任)
【再评论】
“物尽其用”用错了方向

一边是足球场地供给不足,一边是足球场被用于非足球活动,这种现象显然无法让人接受。从制度角度来说,“足球场被用于赶集”同样不符合规定要求。国家体育总局2015年印发的《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规定,体育场馆应当按照以体为本、多元经营的要求,突出体育功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服务。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虽然上述条例留出个“口子”——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但足球场被用于赶集,是否符合公益性活动等特殊情况规定,还值得探讨。
无论是从规定来看,还是从实际情况来说,“足球场被用于赶集”既背离了体育制度精神,也背离了体育设施功能用途。对此,不能用一句“明确不再将该区域作为赶集区域”来应付,而是应该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决策者的责任——这或许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才能化解公众对该足球场功能“异化”的不满。(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