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叫《庖丁解牛》,出自庄子。后来我买了本《庄子》才发现故事还没完,后面说第二天魏惠王在朝堂上召见了庖丁,相国公叔座建议,因庖丁刀法娴熟要他以后不做厨子,去做武卒。庖丁跪谢。之后他见了公叔座的门客卫鞅,说自己只能解牛不能杀人,虽都是用刀可方法大有不同,解牛是熟练工,解人可就不一样了。卫鞅明白,他有雄辩之才但此刻一言不发。于是庖丁发出了最后一个疑问,公叔座有何口才,能说服大王呢,大王也不像不明事理的人。卫鞅思索片刻,决定告诉老朋友真相,他说:公叔座其实只说了一句话。
哪一句?
他说你不能一直呆在你的舒适区。
由于爱看《教父》,所以我在工作时,也总喜欢给别人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这类似一种命令,令我非常愉悦。愉悦到我最近都不怎么听万青张悬陈绮贞了。但生活才是永远的发令者,而且永远无法拒绝。我怀疑云上面是不是有个猥琐老头在窃喜,因为又看到一个人犯了难。我猜他就是看*日我**渐开心,决心给我出个小难题。
我的生活不复杂,除了读书写字就是游戏和足球,还有一群简单的朋友和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我最近爱听海尔,过去听上面的那三位还有*月天五**、披头士,我爱读马尔克斯、乔伊斯,还喜欢一票美洲作家和鲁迅,偶尔也读读莫言苏童。我很少对某些人或事直接的表达不满,当然也有例外,比如effort和冯唐。
但生活是复杂的,感情是复杂的。
我喜欢逃避,从小如此。过往不想写字的时候,我就打游戏;打游戏输了,我就读书;读书读厌了,我就看球;看球看累了,我就上某站看小姑娘扭。可今天,我觉得这些都不能解决我的烦恼。于是,我收拾好行装,掏空了杂乱的书包,装上了一双球鞋。
球场上只有两拨初中生,其中一拨不带我玩。我想起我初中的时候,就愿意踢大人,现在孩子真是不一样。他们球技粗糙,身体速度也没有优势,全然没有我当年的风采,我也如是。年龄大了以后,那个点来就是得特别早,没一会就不行了,再过就泄劲了,呼哧带喘,心跳加速。以前是体侧一千米,八百米的时候,极点才到,对了,那叫极点;现在慢跑,六百米就极点了,再来一百米就得溜达了。不过,短跑百米倒还好,只比以前慢了两三秒。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只要在球场上,就是快乐的。大空翼说的没错,足球是我的好朋友。我在上一篇悼念马拉多纳的文章中也说,自10年开始,足球就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那时的足球就是我的好朋友,我和朋友们一起踢球、聊球。那时我还不爱打游戏,玩游戏也是实况足球。他们都不懂,觉得对某一样东西那么投入很厉害,可我觉得这再轻松不过了,因为这本身就快乐。那时候没人劝我走出舒适区,除了,算了我不想说。我想起前任曾说过的一句话,和这很相似。她说你连梦里都是我,岂不是太惨了。我笑笑说,怎么会惨呢,什么时候都能见到我的最爱,那是多幸福的事啊。当然了,我肯定是骗她的,怎么可能连梦里都是她呢,那我还喜欢欧阳娜娜李智恩裴秀智干嘛啊。男人嘛。
后来我一直在网上聊球,也有那么一段时间专门写球,后面也有平台邀请入驻了。那段时间里,足球是我的合作伙伴。我很喜欢《中国合伙人》中的一句话,别和你最好的朋友合伙。这就跟别把你最爱的歌当闹铃是一样的。我不是这种人,我至今仍喜欢我的闹铃,只是不会再去听。所以我仍然很爱足球,那段时间里,我看球、写球过得也很充实,偶尔有几个在评论里唱反调的,也不足以影响我的心情。只可惜后面每天忙完工作,只想着放松打游戏,再加上我写东西很慢,吃屎都吃不上热乎的,也就慢慢放下了。
如今足球在我心中的比重看起来是变轻了,我可以在另外的爱好里来回逃避。可真正能解决烦恼的,还是它。触球的瞬间是快乐,转身过人是快乐,传球是快乐,射门是快乐。它成为了我最后的避风港。我躲在里面,就像我之前躲在fm里,躲在牛津城做三冠王大梦。
我的青春没什么意思,没有风起云涌的大学生活,没有波澜壮阔的创业故事。那些球星就是我的青春,他们职业生涯就是我的青春。我想许多人都是如此,也都会如此。所以,千万别去贬低过去的某些球星,你以为只是在略带幽默的客观评论。殊不知是在点评甚至是嘲笑多少人的青春。那些闪光的日子,都被我们装进了名为回忆的盒子。它不会沾满灰尘,不会光彩暗淡。多少年后,当你再打开那个盒子时,里面的日子依旧是金色的。
足球不会帮我解决问题,至少他会安慰我,让我静一会。毕竟现在,不给你出难题,还能跟你聊聊心事的人,几乎不存在。更何况还有人,不会成为你心灵的避风港,还会给你无法逃避的选择题。就比如我经常问我的猫,拖鞋和拖把,你选哪个?它通常都会躲在椅子下面,面露委屈。但这顿打,可不是卖个萌就能逃得过的。哦,对了,高菲最近真的胖了太多,趴着的时候脑袋往墙上一靠,眼睛都被挤得闭上了一只。
最后一句话,my heart belongs to RealMadr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