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他们仍然持续不断地向美国迁移,而且总的看来,数量是越来越大。根据保守的估计,18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期间,仅在费城码头一地上岸的德意志民族移民,总数就达6万人。其中约有1/2~2/3的人是契约奴。虽然他们受到许多施之于奴隶的限制和处罚,包括体罚,但在履约期间,他们也的确拥有一些法定的权利,而且履约最终也确有期满之日。他们在获得人身自由的时候,经常可获得一笔为数不多的现金或相应的实物,不少人分得了土地。不过,这种土地往往不是最好的或最安全的土地。例如在莫霍克谷地或在宾夕法尼亚西部,他们得到的土地都在边境一带,靠近那些看到祖祖辈辈属于自己的土地被他人侵占而深感不快的印第安人。在这样一些地区定居的不少白人曾遭到印第安人杀害,或被他们掠去为奴。 不论他们是如何来到美国的,也不论他们在漂洋过海的旅途中和抵达美国后又经历了何等的酸甜苦辣,早期定居下来的德意志移民很快就获得了勤劳、做事周密、节俭的美誉。德裔农民在边境垦荒造田,干得比别人更加卖命,产量也高。开始时他们往往住的是泥土房,而后就改建为木房,最后是用石头建起宽大的农舍。他们不让自家的牲口四处乱窜,而将之圈养在德国式的宽大畜棚里。在18世纪末,有人观察到:一个德裔人的农场,在外观上就和其他人的农场截然不同。德裔人农场的牲畜圈特大,农舍简朴但很紧凑,围栏很高,果园面积很大,土地肥美,草地翠绿繁茂,到处是丰衣足食的景象,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

对于欧洲文明前沿阵地上那些与德意志民族的贡献有联系的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或思想智慧,大多数早期的德意志移民是一窍不通的。他们所具有的只是德意志民族之所以能取得那些杰出成就的守纪、拼命和坚韧。他们被誉为“全国最好的自己动手干的农场主”。在殖民时代,德裔技术工匠的成就,堪与德裔农场主的成就相媲美。制造玻璃曾经是(现在依然是)一项与美籍德国人的名字分不开的技术。美国第一家造纸厂也是由一位德裔开办的。美国出版的第一部《圣经》同样也是由一位德裔用德文印刷的。宾夕法尼亚的荷兰人(也就是德意志人),却在两个重要方面根本不像德意志人:他们一是和平主义者,二是政府的怀疑者。作为帕拉蒂纳特人,他们的祖先居住在德意志帝国的帕拉蒂纳特省,该省在三十年战争中是兵家必争之地,备遭战火*躏蹂**,生灵涂炭。他们又是逃避独裁*制专**和宗教*害迫**的难民。更何况,宾夕法尼亚的宗教自由--这在当时的美国也属罕见--对虔诚而清静的教派,具有分外的吸引力。这一时期的德裔对政府或政治几无任何兴趣。早期的德意志移民定居在自成一体而又与世隔绝的农业社区,每个社区的住户皆属于某一特定的教派。他们与外部的大千世界没有社会往来,而内部则被不可胜数的不同教派所割裂。在这些德意志移民聚居的地区里,英国人的语言和文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他们从德国进口书籍,用德文出版自己的报纸,用德文祈祷。天长日久,英文也慢慢地开始渗透进来,但句子结构往往还是德文那一套,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方言,称为“宾夕法尼亚德文”。这批德裔中,最与世隔绝的要算--现在也还是--阿密什人,他们今天与早期的定居者几无二致,依然生活在偏僻的农业地区。作为虔诚的教徒,阿密什人身着老式的黑色长装,避开现代文明,驾着黑色的马车,也不让他们的子女去公立学校就读,以此作为保留他们那种古老生活方式的一种手段。

随着时间的流逝,多数德裔移民扩散到其他地区,学会了讲英语,对美国文化既有吸收也有贡献。他们的费城玉米肉饼、德式巧克力饼、卷心菜色拉以及德式泡菜,使美国的美食更加丰富。德裔人经营的农场,在阿巴拉契亚山谷地的沃野上,从南到北扩散开来。到了18世纪的晚期,德国移民的定居点,在当时的美国西部边疆上,几乎组成了一条连续不断的锁链,北起纽约州北部的莫霍克谷地向南延伸,中间经过新泽西州西部、宾夕法尼亚州中部、马里兰州西部,再跨越弗吉尼亚州的谢南多厄河谷和南北卡罗来纳州的皮德蒙特丘陵地区,直抵佐治亚州的萨瓦那。这一带的地名,仍然能反映当初德国人定居于此的历史背景。纽约州北部就有名为帕拉蒂纳特桥、德国城、新汉堡、莱茵贝克的城镇,莫霍克谷地有个地区也取名“德国平地”。新泽西州也有个地区叫“德国山谷”,宾州有海德尔堡市、德国城、穆伦伯格公园和普鲁士国王镇等。马里兰州有弗里德里克市,有以早期德裔定居者的名字命名的哈格尔斯镇和克里格尔斯镇。北卡罗来纳州的梅克伦堡县和弗吉尼亚州的新梅克伦堡镇,都是以德意志帝国的梅克伦堡省的名字命名的。当然,并非所有德裔人建立的市镇都冠以德国的名字,比如弗吉尼亚的哈珀斯渡口、宾夕法尼亚州的伯利恒,以及佐治亚州的霍普镇及埃本尼泽镇,就是由德国人创建但未冠以德国名字的许多城镇中的几个。

当德国人的农作区扩展到边境附近的阿巴拉契亚谷地时,他们经常发现苏格兰—爱尔兰裔是自己的邻居。苏格兰—爱尔兰人是精明强悍的疆民,时常充当披荆斩棘的先锋,善于狩猎捕鱼,拓荒垦田,敢于向印第安人开战,德裔和其他种族的人,跟在他们的后边搭顺风车。德国人在气质和举止方面,与苏格兰—爱尔兰人迥然不同。德国人相互之间一般是各行其是,即使是近邻也互不相扰。他们以整洁、安静、友善、勤劳、节俭而著称,与印第安人也能合得来。而苏格兰—爱尔兰人则正好相反,他们脾气暴躁,经常喝得烂醉如泥,干起活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注意积蓄,蓬头垢面,不时发生窝里斗,也和印第安人纠缠不清。这两个民族之间还横亘着宗教的障碍。早期的德裔移民通常都是虔诚的路德派信徒、加尔文信徒,或属于其他避免使用骂人的脏话,也不饮用烈性酒的严格的新教派别。而苏格兰—爱尔兰人则是长老派信徒,嗜酒如命,张口就骂人。虔诚的信徒视此为*渎亵**。这两个民族在阿巴拉契亚山谷几百英里长的边疆地带同居共处一个世纪之后,仍然是泾渭分明,很少发生混血现象。在殖民地时代,德裔移民约有半数“集居”在宾夕法尼亚州。他们并不都是农民。技术工人在数量上几乎与农民持平。他们不但什么行当都干,而且也创制新产品。住在宾夕法尼亚境内科内斯托加河附近地区的德裔,制造一种运载农产品的马车,这种马车日后注定要在美国的西进运动中起到重大作用。科内斯托加式马车是一种车身很长,而且经得起颠簸的运输工具,前部竖起高高的拱形铁箍,上面覆盖着帆布,车身有26英尺长(算上辕杆),11英尺高,重约3000磅,需要6匹马才拉得动。在18世纪,人们发现“在兰开斯特大道上,一队队庞大的科内斯托加马车,有时一天之内就有上百辆,排成长蛇阵,轰轰隆隆地开向费城”。虽然当初是德裔农民为向市场运送农产品而设计的,但这种带篷盖的马车还具备其他许多用途。在1755年,英国人就曾在与法国人和印第安人的战争中,用它来运送军需品。后来美国*队军**在独立战争中也使用过这种有篷马车。但是,使这种马车名声大震的还是日后西进运动的到来。美国的西进先锋,就是赶着这种马车,穿越中部的大草原而抵达太平洋沿岸的。当年由这种马车组成的车队战胜艰险,越过激流,也能排成圆形阵地,以击退印第安人的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