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认定吴谢宇案曝光: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罪行极其严重!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吴谢宇案:吴谢宇的犯罪动机,看似没有在日常生活中显现,身为外人眼中既优秀又孝顺的孩子,似乎没有作案的动机,也很少有人发现这个优秀男孩所具有的问题与心理异常,但没有犯罪动机是不符合逻辑和常理的。现基于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可以对吴谢宇的犯罪心理我们即犯罪动机进行梳理和分析。
吴谢宇在北京生活期间就想过自杀,曾 在一个建筑的22楼徘徊过几次,情绪躁狂,也去看过病。 有一次他回福建,和母亲谢天琴提过一次,大概意思是想自杀。他母亲回了一句:你想自杀?那我也活不了了,我也想死。如果你要自杀那不如我先死。这就可以说明吴谢宇是8存在心理问题和精神问题的。为何在外人眼中聪明、亲切,极富魅力,前途无量的“宇神”想要自杀呢?
吴父在世时,这个家庭在外人眼中也算和乐美满。母亲谢天琴在外人眼中是比较传统教条,名利淡薄,讲话直,也很要强,是一个追求“完美主义”的人。父亲吴志坚为人比较幽默,整天乐呵呵的,工作努力,是家中的顶梁柱。吴谢宇在外人的印象中,性格不像母亲“直”,也不像父亲“内向”,是个性格开朗,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孝顺孩子,舅舅眼中的小宇,背负了“全家的希望”。吴谢宇与吴父感情很好,吴父一直非常鼓励吴谢宇,父子二人一起打篮球、踢足球,虽然吴父打得不太好,但是总带着儿子一起玩。
吴父在吴谢宇16岁时因病去世,丈夫死后,谢天琴很伤心,一度要随吴父而去。吴父的死对母子二人的影响很大,家庭的重担一下落在了谢天琴和当时还未成年的吴谢宇身上。吴父去世后,母亲变得沉默且易怒,楼上住户的小孩有时稍微有点吵闹,她就会冲上楼去数落几句。与母亲正相反,16岁的吴谢宇却表现出与年龄不符的坚强,还时常安慰情绪失控的母亲。由此猜测,此时年龄还小的吴谢宇在努力模仿成年人不带感情、比较现实地处理问题。但因为年龄还小,很多事情处理不好,很容易崩溃。即便吴谢宇是外人眼中的天才,拥有高智商和高情商,但面对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的母亲,高强度的学业压力,吴谢宇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强大就能解决问题,但潜意识中,他也需要发泄压抑的情绪,实际上父亲的离世,使其和父亲一起玩乐的的精神快乐和对爱的珍惜心理也消逝了。这在吴谢宇的小号账号及微信签名中可以印证,吴谢宇的小号账号上,其认为自己“长期受至亲控制压迫”,认为母亲“以爱的名义,嘴上时常挂着这是为你好,呵呵”,其在微信签名中写到:“我控诉着无尽的管控,像个男人一样的拿回自己生命中的一切”。
从上述情况来看,父亲的去世,是打破家庭平衡的转折点。单亲家庭,尤其去世的还是与自己更亲近的一方,容易让孩子产生人生的幻灭感,因为父母都在世的话,孩子一般不会去思考死亡的问题,一旦丧失至亲,你就不得不去审视自己的人生了,从前获得的一切成绩和骄傲,都不会再让你产生那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了。剩下的那一位至亲,很快会陷入人生只为了孩子而活的境地,如果他还时不时地向孩子表露出这种心迹,行动上也是充满对孩子的控制欲,那么孩子会感到巨大的压力,激发出强烈的叛逆心。紧接着,如果这个孩子有一点点的自省,这种叛逆心又会让孩子陷入对至亲深深的愧疚感之中。两种心理在心中冲突,更加深了孩子对人生虚无的感受,产生强烈的自杀倾向,但是理智也一定会告诉他,死亡解决不了什么,死亡也不一定代表着自我的解脱。这个时候的选择要么是远离家庭,独自疗愈;要么继续忍受折磨。显然,吴谢宇一样也没有选,他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解决痛苦产生的根源——自己的母亲。
1.要强,追求“完美主义”。
吴谢宇可能就是那个被完美意识绑架的人,具有强迫自己追求完美的神经症强迫倾向。但这种对完美的追求本身是缺乏内在驱动的。之所以追求完美是为了不让母亲失望,而其本身却并不清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没有完成自我的整合与统一,并没有成功构建自我同一性。吴谢宇在庭审中供述说:“爸爸就是家”,从小他就知道,念书好可以让他的父母感到骄傲、有面子,所以他就努力念书。而他觉得,自己念书只是为了满足别人,而不是自己。这种感觉从小时候就有过,他举例说,一次爸爸希望带他去西湖玩儿,“其实我并不喜欢,但为了满足他们的期待,还是去了”
吴谢宇在同学朋友心目中是聪明、亲切,极富有魅力的“宇神”,其学习成绩优异,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入重点高中,又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北大,大一被评为“三好学生“,大二获得北大廖凯原奖学金,同时他不论什么时候都会给人带来开心,给人一种阳光的感觉。吴谢宇虽然力图对外人展现自己的完美人设,学习成绩优异,对待同学朋友热情友善,除了满足别人的期待,收获他人的羡慕与赞美外,其并不知道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显示,逃亡的三年里,吴谢宇在酒吧做过“男模”,花费十几万购买彩票,多次出入色情场所……,似乎有另一个“吴谢宇”从“完美”的人设中逃逸,彻底放逐。
如果一个人将外在价值内化为自身人格,而由于缺乏对自己本身价值理解而未成功建构自我同一性,无法找到自我的内向个体,当遇到外力打击(父亲的病逝),导致其服务他人的超我崩溃时,十分弱小的自我无法解决充满欲望本能的本我与超我之间的冲突。这也使得吴谢宇在2015年3、4月份开始陷入电影、小说情节等虚幻的世界,既然一切行为都缺乏意义,所有价值都已崩塌,故其缺乏自我价值感的个体,如一无所有的暴徒一般,使其更有可能百无禁忌地行事 。
2.凡是靠自己,拒绝他人的帮助。
吴谢宇拒绝向外界寻求帮助的原因可能有:(1)受母亲的影响,遇到难处不对外讲,有苦就自己承担。(2) 母亲在父亲死后,为了不耽误他学习,好多事情不跟他说,不让他操心。他认为,可能是这种氛围使形成了一种长期性的阴影,让他变得自以为是,怀疑别人、怀疑一切。(3)他认为自己智商很高,有能力看透任何人,有能力解决一切事情,将自己伪装得很强大,遇到事情不会和其他人交流,会在旁边观察,觉得一两次就能看透别人的心态。
他喜欢看电影、书籍,试图在书本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但有些东西书里是不会写的,对于没遇到过事情,他很可能做不好。有时尽信书也会误入歧途,他曾在一本小说中看到:爱你爱到极端的时候,你不敢做的事情你不能做的事,我替你解决,我什么事都给你解决。这时,他产生念头: “不如和我妈一起死,这样就可以和爸爸在一起了。”
3.自己对自己的*局骗**
吴谢宇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好,母亲也拒绝和亲戚来往走动,但她是有情感需求的,最后只能将这种情感需求转嫁到儿子身上,比如每天和儿子通电话,事无巨细地了解儿子的动向等。而吴谢宇也是渴望对外寻求帮助的,他曾向朋友透露过自杀的念头,他也想获得拯救,他也有情绪需求。但可能是他内心的自大、完美主义人设在作祟,他又重新戴起了“完美学神”的面具。不难想象,吴谢宇的人格丧失了其完整性,这样的人只是社会的反映物,只按照外在的要求而生活,并非真正意义上独立自助的个体。
心理上的分离,是个体边界感的基础。心理边界就像是个鸡蛋壳。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两只有壳的生鸡蛋放在一起,它们始终会是两枚鸡蛋,不管走到哪里,它们都是按各自原本的样子存在;如果去除了蛋壳,那它们只要一靠近,就可能融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想清楚的分开,就困难了。有人会说:“那多好呀,如果有人跟我这样紧密地缠在一起,不分开,该有多幸福!”是啊,在人生的某一阶段,这的确是一件既重要,又美好的事情。这个阶段,就是胎儿和婴儿时代。但随着孩子逐渐长大,他需要发展自己的心理边界,需要学习做一个独立的人。孩子的路终究要靠孩子自己来走,既然我们不能背负他们一辈子,那就要学会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分清边界,各自独立。
结合网络评论,现实因素中最有可能诱发吴谢宇产生弑母动机的是与母亲产生了出国问题上的冲突,吴谢宇本人长期受母亲影响和干预,压制了其主动发展的本能与需要,故而其非常渴望可以出国,远离母亲的影响与依赖,开启自己掌控的人生。但其母亲提出与其一同出国,对此问题产生争执就可能成为压倒吴谢宇追求自我独立无果,难以精神成人的最后一根稻草,导致吴谢宇在最后精神奔溃,开始淡漠价值,陷入对限制自身独立发展母亲的仇恨。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教养应该是吴谢宇弑母与病态人格形成的重要原因,但不应矫枉过正地将其看作是主要原因甚至是全部原因,更不能将此作为“父母有罪论”的证据。即便父母的教养方式有所不对,边界感划分不清,但至少培养我们成人,那么,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发展自己,与母亲的问题能沟通解决就多沟通,或者去找心理治疗师治疗,总有办法解决。选择最极端的行为结束母亲并结束自己,这是无知与不负责任,孩子应该真正领悟感恩,认识到无论如何母亲对其的确深爱,而不是在形式上受社会与母亲的教育而表面孝顺,背后确是矛盾与仇恨。
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心理问题也是本案给予我们的启发。据有关数据报告,大学生由其是高素质优秀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日益凸显。此类大学生群体相比普通群体更加优秀,但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所以更有可能出现心理问题。这部分群体普遍拥有高智商,他们绝大多数不相信心理学的力量,这也可能和高校内的心理辅导水平不高有关。我们应当关注学生们的心理健康,提高人民的心理健康意识,不要一遇到问题就想要解决现实矛盾,而不从心理上分析,在心理中找原因,从这个层面上讲,心理学在我国的普及水平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地,我们应该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程度,应该作为主修课让每个学生认真学习,同时多少了解一些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效果,在遇到问题时会想到去找心理咨询师寻求帮助;同时也需要给予学生更多的关爱,从高中开始就不应以成绩为中心,讲了许多年的素质教育到现在还是形式主义着实令人气愤,即便没有办法全素质培养,至少需要保证学生心理人格健康发展,而这一点是只看重成绩的广大中学所忽略的。
吴谢宇一审被判处死刑,他表示将提起上诉。这一消息出来,舆论就出现了两种看法。有人从专业角度看,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但有人认为,吴谢宇的死罪可免,具体来看是因为他的外婆、姑父、舅舅都签了谅解协议书,希望法院留他一命。这种思考逻辑是基于“把孩子的存在看做是自己的一部分,也同样把孩子的存活看做是自己生命的延续”。
根据《刑法》的规定,既然已经造成事实伤害,虽然事出有因,但已然是违法犯罪。无论如何,吴谢宇都不能选择剥夺他人的生命,因为尊重生命,这是最高的良知和准则,剥夺就会被剥夺。如果人人都可以枉顾法律,任意犯罪,如此社会秩序如何稳定,社会和谐如何实现?如果每个人在遇到挫折、困难、不快时,不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违背法律规定、打击剥夺他人或社会,那还有何安全感可言?在法治社会中,善良公允的行为准则从来都不是个人好恶,而是体现群体共同意志的良法之治。在本案中,舅舅等签署的谅解协议书并没有让吴谢宇免于一审死刑判决,可能也是基于保护社会法益考虑。但在后续的二审程序过程中,该谅解协议书理论上依然可以作为从轻判决的依据。
对于一般正常的人,对吴谢宇的冷血做法绝对是愤慨并希望法律予以正确合理的惩戒、对吴谢宇的动机是期盼深入挖掘进行教育学和心理学上的分析以警戒后人、对吴谢宇的舅舅等亲属的做法是理解、叹息、既不愿说“赞同”也不愿“嘲讽”来刺激可怜的既失去亲人又失去钱财的人的内心。
舅都签了谅解协议书,希望法院留他一命。这种思考逻辑是基于“把孩子的存在看做是自己的一部分,也同样把孩子的存活看做是自己生命的延续”。
根据《刑法》的规定,既然已经造成事实伤害,虽然事出有因,但已然是违法犯罪。无论如何,吴谢宇都不能选择剥夺他人的生命,因为尊重生命,这是最高的良知和准则,剥夺就会被剥夺。如果人人都可以枉顾法律,任意犯罪,如此社会秩序如何稳定,社会和谐如何实现?如果每个人在遇到挫折、困难、不快时,不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违背法律规定、打击剥夺他人或社会,那还有何安全感可言?在法治社会中,善良公允的行为准则从来都不是个人好恶,而是体现群体共同意志的良法之治。在本案中,舅舅等签署的谅解协议书并没有让吴谢宇免于一审死刑判决,可能也是基于保护社会法益考虑。但在后续的二审程序过程中,该谅解协议书理论上依然可以作为从轻判决的依据。
吴谢宇案也值得大家对家庭教养方式进行反思。家庭教养方式对一个人的自我管理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对绝大部分家长来说,孩子就是自己生活的全部。他们把孩子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认为自己是对的,于是以爱之名为枷锁,*绑捆**住了孩子,这样其实是一种心理病态,也就是大多数父母会有的控制欲。控制欲确实是中国家庭常见的,母亲为孩子从小到大做好了安排规划,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孩子失去主动发展的机会,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做什么,只是按照父母的安排生活。
很多孩子小时候大部分的事件都是和自己的母亲在一起。而这段时间,正是一个孩子认知世界,树立自我观念和世界观的事件。母亲的性格影响着孩子的人生,虽然吴谢宇在外界看来不像其母亲,但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习惯、处事方式,潜移默化中仍会受到母亲谢天琴的影响。比如:
解决问题,而是违背法律规定、打击剥夺他人或社会,那还有何安全感可言?在法治社会中,善良公允的行为准则从来都不是个人好恶,而是体现群体共同意志的良法之治。在本案中,舅舅等签署的谅解协议书并没有让吴谢宇免于一审死刑判决,可能也是基于保护社会法益考虑。但在后续的二审程序过程中,该谅解协议书理论上依然可以作为从轻判决的依据。
对于一般正常的人,对吴谢宇的冷血做法绝对是愤慨并希望法律予以正确合理的惩戒、对吴谢宇的动机是期盼深入挖掘进行教育学和心理学上的分析以警戒后人、对吴谢宇的舅舅等亲属的做法是理解、叹息、既不愿说“赞同”也不愿“嘲讽”来刺激可怜的既失去亲人又失去钱财的人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