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前篇《德意志帝国*队军**制度的发展历史》。
本系列,我主要介绍与之相对应的*器武**发展之火枪部分的演变,以及由这部分的发展而衍生出普鲁士王国——德意志帝国的轻*器武**步枪体系,探究其德系步枪之形成、发展和巅峰的三个阶段。
1.德系制式火枪和制式火枪队的形成
在前文中我曾提到,在德意志帝国的前身普鲁士身上,最早记载有使用火枪的部队为猎兵部队,其在17世纪的上半叶内,是呈现一个少量且不精锐的状态,融合于普鲁士的*队军**当中的。

而以此,我们则可以对德系*器武**之形成建立起一个微薄的印象,即是“发展于17世纪,但并未在此时真正掌握”,这时根据大众普遍认知中的15世纪出现火绳枪之历史,便出现了一个长达两百年的空缺,我们亦会对普鲁士在火枪身上的运用存在一些疑惑。
例如,普鲁士在*器武**发明的两百年后才初步上手是缘何?

对此,虽然普鲁士本身在早期的火器运用上并未留下记载,但根据一些侧面的欧亚历史和火器历史,我们依旧可以拼凑出现一条相对完整的历史脉络,了解到火枪在普鲁士发展形成的真正过程。
根据记载,最早出现在世界上的火绳枪,广泛被认为是三大*药火**帝国之一的奥斯曼帝国之作品,在奥斯曼禁卫军的身上最晚于15世纪中叶,存在装备有火绳枪的记载。

这之后,火绳枪便和此前的古早火器一样,经历了随猎户和雇佣军散入欧洲各地成为狩猎*器武**和*用军***器武**的过程,且于世纪末西法战争中的惊人一战,以1:8的恐怖战损比而走进了各大势力的视野内,逐渐为各国所重视,成为了西欧*器武**应用的主要选择之一。

此种条件下,各类火枪研发中心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将需要手动引燃,且推动火绳至火门部位点燃发射药的最原始型火绳枪,推进到了依靠蛇形弹簧固定夹,即可随时释放被引燃火绳的设计,这解决了数十年间长久存在的火枪协同击发问题,让火枪的大规模*用军**得以在当时的欧洲实现。

在当时,比较知名的研发地有“图林根州的泽拉.梅利斯市和苏尔市、勃兰登堡的柏林市和克恩顿州的弗拉赫市”等等,他们分别为“汉诺威选帝候国、维丁王朝、勃兰登堡选帝候国和奥地利王朝”所建立,基本时间都是在16世纪的中叶左右。

依靠这些,神圣罗马帝国疆域内的各诸侯国,陆续拥有了建立火枪军的实力。

与此同时,哈布斯堡王室亦在几经辗转之下,于此时暂时确立了以常备雇佣军为主的新项建军计划。
此前,其依靠对所有非选帝候国进行征召,从而组建的帝国*队军**,在财政方面的负担甚至要高过各诸侯国以全国之力供养的本土非常备军之数倍(古代90%农业供养其余各类非农作职业以及士兵,加上帝国集中的车马等费用,哈布斯堡的财政支出非常恐怖),这加之因非常备军而需要额外付出的高昂训练代价(农奴很少参军,平民偶尔会因为财政需要解散),使得彼时的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无心再维持这种低效且高代价的*队军**,在吉尼盖特战役中吃到雇佣军的甜头后,他便看中了在当时性价比非常高的这种*队军**制度。

相比之下,彼时的雇佣军制度可随时征召无需训练的熟练*队军**(非平民农奴),并且不用负担管理和装备方面的支出(军事承包制度/装备自理),还可以于非战时就地解散,对于雇主而言,这绝对是财政和管理方面的双优选择,唯一的缺陷就是可能会发生如意大利雇佣军那样的哗变,不过如果雇主连佣金都想白嫖的话,那么反噬也怨不得谁…

如此,在神罗皇帝的推动下,其最信任的艾特弗里茨.冯.霍亨索伦于现代比利时南部的布鲁日建立了第一支神圣罗马帝国佣兵军,以当世最强之瑞典佣兵的标准进行训练,并将其陆续推行往帝国各地。
其中,霍亨索伦的领地勃兰登堡也在其中,按照三十年战争中勃兰登堡的拥兵比例来看,霍亨索伦伯爵在自己的封地上大概部署了一个标准帝国佣兵军团的编制(4000-5000)。

相应的,于神罗大规模建设佣兵*队军**的途中,在几十年技术革新中将瞄准和射击节奏问题解决掉的火绳枪,亦进入了改革者的眼帘,他们发现,这种*器武**无需进行大量的训练,即可收获非凡战力,且进入佣兵市场的猎手、猎场看守等佣兵,因为自理装备价廉,甚至比前者在单体上性价比更高,因此这种*队军**也成为了常备雇佣军制的一部分,勃兰登堡大概组建了500人左右。
于是,这5000人编制的古典陆战雇佣兵,以及新编入的500名火枪猎兵,便随着勃兰登堡和条顿骑士团国的合一,构成了现行意义上现代德国历史中的最早*力武**。

这种配置,一直持续到了1643年之后截止,前文提到在这一时期内,勃兰登堡遭遇了三十年战争的*躏蹂**,其中任人宰割的核心问题之一,便是同属于雇佣军制度的勃兰登堡选帝候国,无法以此*队军**体制抵抗更具号召力的哈布斯堡王族,雇佣军不会成为高失败率雇主的属下,已经成为的常备佣兵军团也不会奋勇死战,只有具有爱国情怀的本土兵团才会这么做。
于是,在勃兰登堡-普鲁士公国区域,神圣罗马帝国领土下的第一支本土化常备*队军**被建立了,在德意志历史中被尊为“伟大选帝候”的公爵,以一种非常巧妙的城镇消费税供养驻扎本土*队军**的制度(详见前文),建成了大规模的本土化*队军**。

此外相应的,随着本土化*队军**呈数以万计的大幅度提升,*队军**的训练需求也达到了一个难以负担的层级。在此时,普鲁士公国的统治者们,再次想起了能够进行低投入,而获得高产出的火枪手训练。
源此,普鲁士*队军**的猎兵兵种在这一阶段内开始了飞速上涨,这些使用柏林兵工厂亦或是其余各公国兵工厂生产之猎兵步枪的*队军**(这些火绳枪没有细分,官方名称为猎兵步枪),为日后普鲁士王国的火枪制式化奠定了基础。

在后续不久后,普鲁士王国便于18世纪初开设了位于柏林的施潘道兵工厂,这家工厂在18-19世纪时,陆续研发出了普鲁士的第一款燧发枪“波茨坦步枪”,以及后续的三款改进型,并被普鲁士统治者定型为了*队军**的第一款制式火枪。

这加之,在同时段内由弗雷德里希一世主张执行的“灵活高机动、高射速训练”,以及由腓特烈大帝合一化火枪部队后组成的猎兵军编制,普鲁士公国在17世纪末由伟大帝候积攒出的大量猎兵火枪部队,解决了因火枪性能不足和火枪队战术不足,而仅能担任散兵职能和负责大军团侧后翼防护、牵制和前锋渗透、突击的问题,正式成为了普鲁士*队军**中拥有大型编制的部队,与常规的冷兵器陆军*队军**同级。

此为普鲁士制式火枪和制式火枪队的形成之过程。
2.普鲁士步枪的发展过程
此之后,因普鲁士王国在厚积薄发后走入长达百年之高速发展阶段的缘由,普鲁士王国的火枪发展,也随着普鲁士的不断强大和*队军**革新,而走上了快车道。

这个阶段内,普鲁士诞生了诸如“波茨坦1723型、1740型、1809型、1831型和德莱塞1841型”此类的步枪型号,它们随腓特烈大帝挑战整个欧洲,也随布吕歇尔在滑铁卢战争中一血前前前(x18)耻,亦在普鲁士王朝迈向帝国的三场战役中均提供了助力,可谓代表了整个普鲁士的火器时代。

然而这一切的开始,都需要从一个机构的建立谈起,这个机构便是“施潘道皇家兵工厂”,它的前身不详,不过有极大可能和前文中提到的“柏林火枪研发中心”占点关系,因为两者几乎位于同一区域,均是为勃兰登堡的首府波茨坦地区,所以其出产的步枪,基本也都会被称做波茨坦步枪。

它大概是在1720年左右成立的,在建成后便吸收了大量国内外的枪械师传承,并在1723年推出了本土的第一款燧发步枪,且随*器武**被腓特烈大帝于1740年定为*队军**制式供应后,就走入了核心的地位,很快便成为了普鲁士的最主要的*器武**生产设计机构,类似于普鲁士热*器武**业镇国之柱的地位。
在17世纪时,它主要生产两款步枪,但实际上我们也可以将其看作是一款*器武**,因为后者即是前者的制式*用军**化的微改版本,所以它们也被合称为波茨坦1723/41型步枪,亦或是普鲁士1723/41型步枪。

这款*器武**,是最常规的滑膛燧发步枪,对标的是同时代的法国沙勒维尔步枪和英国的布朗贝斯步枪,口径选用了较大的18.5mm尺寸和20mm尺寸(近卫军/体格更强),这主要是为了与汉诺威选帝侯国(英国)通用口径所做出的设计。

在当时,普鲁士普遍以法国为假想敌,而继承了英国王位的汉诺威公国,则依旧秉承着搅乱欧洲的传统异能,两相结合之下,便产生了当时英普通用口径的现象。

而除了这种特殊口径的设计之外,枪械在其余部分,也带有一些那个时代特有的设计特色,例如其在枪身材质的选用上,就使用后世步枪中基本没再出现过的木铜铁钢混合型结构。

我们从上下两张实拍图可以看到,波茨坦步枪的枪身和枪托用的是胡桃木材质,枪托底、徽记、雕刻、准星座、扳机护圈和枪管固定环(没找到图)则采用的是黄铜材质,而枪管和燧石发射机构,则使用的是钢合金材质,至于背带环此类的设计,则应用的是铁材质。

这么设计的原因,主要在于铁材质对于价值不大区块的减少成本、黄铜材质在需要造型结构上的延展性体现、钢材质在核心部位上的可塑性和强度维持,以及核桃木材质对常触部位的防干缩(含水低)、耐腐蚀、硬直状态和美型效果之维持。

除此之外,该枪械剩余的设计便是在古典步枪上较为常见的类型了。

例如,其进行*药弹**发射时,主要依靠的便是固定在枪管下方木制底把上四个黄铜材质固定锁内的推杆。以此推杆,射手可对纸质外皮包裹发射药和弹丸陆续倾倒入枪管之后的状态进行夯实(也可进行清理和清除卡弹),再对燧石夹进行向后的拨动,即可让步枪呈现待击发状态,最后再扣动扳机后,即可释放燧石夹与前方随动的V型钢片中心部位进行摩擦起火,点燃下方的击发药池,之后焰火便会经药池下方的传火孔,点燃弹膛内部填入的发射药,完成燧发步枪的射击。


这样的枪械结构,是当时普遍的燧发枪型制,源于那个时代对专利的不重视,以及生产能力的受限,普及的强大*器武**,基本只会有细节、尺寸和工艺上的区别,这款波茨坦的1723/41型步枪亦是如此。

它在1740年后随腓特烈大帝的上台,而成为了首先被敲定的政治计划之一,腓特烈大帝根据协同齐射的理念,以普鲁士人队列的空间大小,对枪械在1723年后敲定的民售款提出了制式化的改进需求(猎户)。
主要要求是将枪体尺寸和大型三角式的*刀刺**类型,进行缩短280mm和替换为突刺型制的改动(更轻),最后达到1285mm和4.5kg的枪体尺寸重量,这种对古早大型长枪进行缩小的调整,有利于新式火枪队列对*器武**的灵活运用。


如此,这款以小巧为特性的燧发步枪,组合当时以纪律严明著称的普鲁士常备军,再配合由腓特烈初步奠定的高机动骑兵侧翼辅助攻势之作战模式后,普鲁士便在战争中百战百胜,赢下了几乎18世纪所有的战斗,以欧洲前列军事强国的姿态,迈入了19世纪。

而在这个时代,普鲁士则诞生了波茨坦步枪的后续两款型号,即波茨坦1809型和波茨坦1831型步枪。不过实际上,这两款*器武**也可以同样被看作是一种型号,即波茨坦1809/31型步枪。

其中的前者,是沙恩霍斯特等革新派,针对反法战役的失利,而基于法国制式步枪进行技术融合后的作品。而后者,则是雷击帽此项枪械界世界级技术诞生后,*器武**本身对高新技术的一次融合,主要是将原先燧石击发药池的设计,替换为使用雷帽进行击发射击的一种设计,两者在本质上还是一系的,所以虽然在理论上都将其分为两款,但一般引用和称呼都是合一进行的。

两者之中,1809年诞生的版本,主要借鉴的是法国的沙勒维尔1777型步枪(Charlevile 1777型),不过其更多的是概念借鉴,而不是纯粹的照搬。这部分的改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后者药池保护设计的借鉴,二是对枪管、全枪和*刀刺**长度进行的提升”。

可以看到,在上图的沙勒维尔步枪外观中的药池设计上,是呈现一个有较大深度弧形杯式结构的,这种设计,对于防护焰火伤手和日常的药池干燥均有不错的效果,深度将焰火在更多释放在杯中,弧形的结构则可以让V型钢片充当盖子时更加密闭。

基于这种构想,普鲁士的1809型在这种理念上进行了深化,直接以大型铜片阻挡和铜制药池进行打造,这能够完全阻隔击发药对射手的干扰,并拥有完美的击发药保存能力和击发后散热性(铜)。

至于枪体结构的部分放大,则是源于此前普鲁士本身的一些设计路线错误和时代局限性所导致的,现在的调整是一种回归正常化的设计。

在前文中我提到,普鲁士曾通过在1740型身上缩减尺寸,以适应高机动化作战,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但那实际上,很大程度是由*队军**的纪律性和总体战术远优于对手的结合而产生的效果,在枪械的本身上并不占优势,这其中最大的一点缺陷便是射程因素,枪械射击行程更短的普鲁士*队军**,在面对同样执行高机动化作战,且攻击距离更长的*队军**时,便会陷入巨大的劣势,这种差异在历史中的实际体现,有耶拿战争中,普鲁士*队军**面对拿破仑高机动化部队时的惨败。

简而言之,在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器武**确实是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
源于此,普鲁士在被拿破仑击败后,其对*器武**的革新,最着重的一点便是将884mm的枪管长度,调整为靠近法军的1047mm,如此,两军在最大射程上均为300码左右,不会存在过大的排队齐射被卡BUG只有己方掉人的现象。

至于说普鲁士另外对枪长和*刀刺**长的提升,我认为则比较有可能是针对骑兵冲击的反抗能力提升之效用。彼时,骑兵在战争中的效果还是属于前列的,因而在机动性降低了的同时,提高被骑兵留住后的反抗能力,也是能够理解的做法。

除了这两点改动外,枪械在其余部分与前身的差异并不大,木铜铁钢组合材质和枪身、*刀刺**、推杆型制均继承自前型,也没有向法国更便宜的简易枪型和钢木结构靠近,这会存在一定在成本性价比上的差异,普鲁士的单枪造价更贵,不过使用感会更好。

我想这种区别,比较有可能的原因是普鲁士供养的*队军**更少,以及长久以来的军事神圣化所产生的,像后世德意志的军服也是这种情况,从古代留下来的普鲁士火枪,完整度都会比别国古董高一些…

总之,这种性能回升到欧洲前列的*器武**设计,在贴合了当时由普鲁士革新派改革军制后甚至连气候、地理和部队参谋等系统都融入在内的强大普鲁士*队军**后,即形成了当时欧洲(全球)的最强陆军,在反法战中的普鲁士部队(布吕歇尔部队的制式),亦或是后来普丹、普奥战争中的普鲁士*队军**,均有使用此*器武**。

于它列装的同时段内,在1807年时,由英国人约翰.福瑟斯设计出了一种新式的枪械*汞雷**击发机构,这种设计以更简易和更方便使用的设计核心优势,很快便成为了最新的*器武**潮流。

它的专利期内,有超过数十名的设计者规避专利壁垒仿制了它,这其中也包含了普鲁士人。于是,波茨坦步枪也因为这种设计在德国的出现,而进行了一次射击机构上的纯粹提升,以将出现落后的燧发发射机构替换为雷帽击发机构,这次改动的结果便是1831型步枪。

这种1831型步枪,全身上下仅调整了击发机构,其余完全没有改变,原先需要依靠燧石夹击发V型钢片产生火星再点燃击发药池的设计,因为药池和造火设计(燧石和钢片)融合为了一个固态圆形金属帽的原因,所以只需要将原先蛇型燧石夹替换成的蛇型撞击机构调整为待击发状态,再以扳机扣动释放撞击机构,击发固定在传火孔上的雷帽,即可以雷帽传出的焰火,引燃枪膛内部的发射药进行发射。

此类枪械的提升,理论上属于对射手射击效率的提高,对于当时普遍采用散兵包围、大密度阵列枪队牵制、火炮收割的普鲁士*队军**而言,对两种火枪部队的作战任何完成能力都是不小的提升。

不过,这款*器武**因为后续不久后本土后装步枪面世的原因,所以虽然在波茨坦系列中属于最强大、最先进的一款,但并未能装备多少,仅在普丹战争中和1809型一样,充当补充型*器武**。
淘汰掉这个百年系列的步枪,在世界范围上的名声并不小,唤作德莱塞1841型后装击针式步枪,是普鲁士有史以来生产量最大的一款*器武**,总计造量在112万支左右,除了本土,在世界各地均有为其性能而倾倒的国家,也德国的第一支世界性步枪。

说起来,其实德莱塞步枪和前者也有不少的关系,其设计者“约翰.尼古拉斯.冯.德莱塞”,早年通过法国巴黎的雷击帽兵工厂学艺,后续回国便是从事的*汞雷**击发帽之生产,前辈波茨坦1809式改进为1831式的雷击帽,基本为这家工厂所提供。而在供应普鲁士*队军***器武**改造的同时,他也在对瑞典师傅的后装步枪设计进行尝试,最终便诞生了德莱塞1841型步枪。

这款步枪*器武**,具备划时代的意义,他首次结合解决了线膛、后装和整体弹这三种世纪难题的设计。
其通过在枪管尾部设计弹膛,维持了枪械射击所需要的密闭空间,将射击的空间分割到了弹膛的前方,这让长久以来一直无法解决掉的泄气问题得以避开。

于是,德莱塞只需要在后方阻隔开来的空间内,设计将*药弹**送入弹膛这个中转区域,并在内部击发*弹子**发射药的机构即可,且因为后方也需保持一定的密闭状态,击发和填入*药弹**的机构,最好是具备打开和闭合能力的设计,这便有了德莱塞步枪以拉栓打开、关闭装弹空间,并依托内部直线式击针,对纸壳合一整装弹进行击发发射药射击的设计,简称为拉大栓后装击针式发射机构,这种设计形成的步枪,一般被称为拉栓式步枪。

其作为最早的后装式步枪,*器武**在其余的设计部分,不可避免地也存在了一些时代局限性,例如枪械的尺寸、材质和口径设计,就在后来的普法战争中面对夏斯波时,表现出来了不少的缺陷。
我们将其拆解出来看,可以发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在“尺寸的选择上过大、在材质的选择上过于古板和在口径的选择上过大”这几点上。

该枪械在尺寸大小和口径上是较为靠近波茨坦步枪的,参数为1430mm、4.9kg和15.4mm,这在当初陆军散步化逐渐体现的时代,如果以同等小规模散兵的形式作战,便会出现不便携的问题,不过这个在普法战争中因双方对战术、体制的过大差距,并没有体现出来多少。

至于说普鲁士在口径的大尺寸选择上,则算是普鲁士旧战争时代的遗留问题了。
在早期,普鲁士为了通用英国的*药弹**,以及使用法国较小的*药弹**,以达到*器武**续航力远超各国的目的,而在滑膛枪的口径选择上使用了最大的版本,德莱塞在寻找*器武**制造的基础枪型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以大口径步枪作为了基础,便产生了同样的大口径步枪,可是这时已经脱离了滑膛枪时代,因此,这种*药弹**也只有威力方面的些许优势。

德莱塞早期的弹丸和橡头型弹丸(现代版本)
然而,因为法国在发射药上的率先突破,法国较小的弹丸,也仍能拥有相对普鲁士更好的射击效果,普鲁士在口径上的设计,便处在了完全的下风,且还伴随有装填困难和射程更低此类的问题。

夏斯波步枪*药弹**(早期)
不过,此时德莱塞步枪因为保密工作做得好,相对尚处于燧发枪时代的奥地利和丹麦,还是处于完全性能优势方的。因此,普鲁士在普奥战争和普丹战争上赢得更加轻松。相对而言,对法国的战争更大意义上是赢在*队军**、战术和谋略上。

法国*器武**更强的步枪队
此之后,普鲁士便踏入了帝国时代,随着前文提到的内忧外患影响,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的*队军**停滞不前,甚至到一战时还*退倒**不少,不过这时期,因为德莱塞步枪打下的底子,以及在军*力工**量上的长久积累,*器武**方面的革新倒是一直属于世界前列,这部分我会放在下期的帝国篇中介绍。
本篇完——本系列待续
普鲁士轻*器武**到此咱告一段落,下期更新德意志帝国篇,因*队军**制度和帝国历史的价值不大,我会更注重*器武**本身的介绍,尽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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