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不惑,时常会想起他——J哥。
在七八十年代的镇雄农村,每家三四个兄弟姊妹是普遍现象,而J哥是为数不多的独生子(大约初三、长辈老来得子,有了弟弟)。父亲在烤烟点,当“点长”,就是帮*草烟**局组织一年一度收购烟叶的活。经济条件“相当”优越,小时候的J哥绝对的“娃哈哈”自由。
而我和J哥,是堂兄弟,同一个曾祖父。J哥长我一岁,从小一起玩耍,但记忆得从小学开始。我们的家离学校很近,相对那些山上同学,动辄一两个小时的路程,我们是极其幸福的。放现在,算学区房,步行十几分钟距离。
上课打闹在一起,下课追逐嬉戏、滚铁环、“骑马儿”自不在话下。暑假到了,上山打鸟、下水摸鱼也不多说。但印象最深的还是J哥经常带我去街上看胶片电影,5毛、1块票价。那时的同学,除了过年会有5毛、1块不等的压岁钱,平时是见不到人民币的。而J哥,随时身上都有,自然的,也都是他请客。
上了初中,和J哥仍在一个班里。可能从小伙食好、发育早。我还是个面黄肌瘦,在班上被“*戏调**、欺负”的小个子。J哥已然威猛挺拔、帅气逼人,再有人民币加持,在班里的吸引力,那是相当的牛逼。上学时已知的女朋友有两个,后来J哥告诉我,更有他人,相信他的第一次也是来得遥遥领先于我,包括在座的各位。
但,比起那时每天上完早读,带我下楼买上一个包子,女朋友那档子事不值一提。毕竟你把林志玲扒开放我面前,我他妈也不懂啊,对于一年吃不上几顿肉的人,哪有每天吃上一个个大肉包子香!
当然,除了吃的肉包子, J哥还经常带我去录像厅看日本“肉包子”电影。带我打台球,班主任来抓,我们从二楼一跃而下。带我去一个亲戚武装部长的办公室,把真枪偷出来玩耍。就连初中毕业时留下的照片,都是J哥花钱请乡村摄影师来拍的。
上了高中,我考得不错,考上地区民族中学,而他勉强去了县城的民族中学。但考虑到我当时13岁不到的年龄,第一学期结束后就转学回到了县城一中。这样,我们又有机会常在一起。
那时我住哥的房子,而J哥自己住学校宿舍。我老实上课,喜欢足球。而J哥的高中三年,恋爱喝酒打架收保护费,样样精通,慢慢地,我们也就很少走在一起。但其中一次经历,记忆犹新。
一个周末我去师范学校踢球,出来遇到J哥和其他几个坐在人行道栏杆上叼着烟,差不多就是古惑仔里那种画面。J哥说让我先别回去,待会一起下馆子吃饭。以他的豪爽大气,肯定是他请客,但那么多人,要下馆子点菜吃,这仍是大手笔,我满脸疑惑,但J哥永远值得我相信。
不一会,过来两个拿着篮球的师范生,J哥带人冲上去就一顿打,然后拎着别人衣领,指着我说:你们刚刚是不是在篮球场上打了他拐子(肘击),怎么解决?我赶紧配合演出,点头附和道:“对对对,就是他”。人群里冲出来一个师范学院的所谓话事人,反正就是说些他妈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废话,让他们请下个馆子,喝个酒。然后跟着J哥一群人进去大快朵颐。
顺理成章,J哥的学习生涯随着高三结束,也走到了终点。
2001年我去了大学,而他跟绝大多数人一样,出门打工,相亲说媒然后结婚生子。
再后来,每每也只是过年回家时能碰到他。
J哥:幺哥哪天回来的?我:回来几天了。然后内心由衷地递上一支烟,再问上一些无关紧要的卵话。
去年,得知某晚到达重庆,我叫上了另一个也在重庆的小学同学,平生第一次请他喝了一顿酒,大酒,很醉。
感谢你,J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