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王冠 晚上八点

说来惭愧,我第一次听说造神运动这个词的时候,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这样的语境下写下它。
造神运动并不新鲜。早在三代的时候,商汤便自称自己的祖先是“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就是说商汤的祖先叫契,传说契的母亲简狄洗澡的时候,忽然发现燕子下了个蛋,简狄这姑娘也是个吃货,拿了就吃了,吃完以后便怀了身孕,生下来的孩子便是契。这故事放在今天讲,大概也就是个单身母亲的风流韵事,只是不知当年湖畔那位偷看简狄姑娘洗澡的少年是谁罢了。可在当年一讲,可就不得了。“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可是老天爷的意思啊,“玄鸟”的孩子,那能是凡人么?

那当然是鸟人。
商汤给自己的身世构建的完整的故事背景,成功营造了天命所归的舆论氛围,确然是商汤的天才创造。商汤的鸟人化,大概可以算作最早的自我造神运动。
后来的上位者们颇受启发,紧接着一个又一个地给自己扣上天命所归的帽子。周朝的建立者自称始祖是后稷。后稷的母亲姜原一次跑出去郊游,突然在地上看到一个巨大的脚印。姜原觉得好玩,便去踩巨人足迹的大拇趾,谁知一踩上就觉得不对劲。回家不久,姜原就怀孕了,不久生下后稷。

你看看,又是一个野外的爱情故事。
在母系社会,孩子不知道父亲是谁的情况其实也较为普遍,商汤和姬发等众瞎掰自己家先祖的时候,也更多占了这么一个“我也不知道我祖宗他爹是谁”的便宜。到了刘邦的时候,靠某个祖宗不知名的他爹糊弄过去这招已经不大好使了,作为一介“布衣”,刘邦也需要花心思创造一个更为直接的证据去证明自己是那个“天选之子”。
这可难不倒这个沛县的小流氓。
在刘邦手上,“天命所归”这顶帽子进一步发展,发展到更为完备且具体的地步,刘邦做得更绝,他给自己编造的故事里,主人公直接换成了他妈。话说刘邦母亲一日在大湖边睡觉,刘邦他爹去看时,雷鸣电闪,见到有蛟龙伏在她身上行交合之事,回去后就有了刘邦。这顶“天命所归”帽子已经十分绘声绘色,且足够精巧了,首先神灵的儿子当然是儿子,蛟龙的儿子自然是蛟龙;其次是直接一鞋拔子赶走自己那两个不成器的哥哥,所谓“我同你们血脉可是不同的”。故事编得用心深沉,这顶帽子一戴上,流氓刘邦居然也变得人模狗样起来,堂而皇之地南面称制了。
只不过这顶帽子好像有点绿而已。

日后的统治者也照葫芦画瓢,史官的想象力也越来越丰富,反正皇帝他妈和龙交合,和蛇交合,和漫天的星宿交合,就是不正正经经和人交合。这些读书人妙笔生花起来,你都不知道他是夸你还是损你。再到后来,连满朝的文武、藩镇的王侯、领兵的将军、喝酒的才子乃至叛乱的农民都有了各立名目的身世名头,漫天的神灵星宿满世界交配投胎,我怀疑都要吐血累死在半路上。过了一段时间史官也烦了,该写的姿势前辈们都已经写了,再写也写不出什么新鲜的花样来,于是大家统一口风,叫“天子”——你再大,还能大得过天去?老天爷已经决定了,等你亲爹一死,你就是老天爷的亲儿子,你还能上天不成?
花了这么多心思,大家都不容易,最后还不是为了说上一句:嚯,老夫可不是凡人。
只是苦了漫天的神灵星宿了。

近代以来这种粗暴的拉郎配在民主科学的思潮下也逐渐站不住脚,毕竟开口闭口亲子鉴定DNA,要么你有种去抽一管太白金星的血认认亲好了,这样差不多大家伙才能服气。中国近代史上也有过一次大规模造神运动,此事很复杂,一两句也很难说清,但事实证明,造神这种高强度超刺激的运动,已经越来越难了。
西方的造神运动这个词来自于希腊文,在拉丁文里发展为“使之神圣化”的意思。但它的定义似乎更狭隘一些:不光是要有这个使神圣化的过程,似乎还要求是一种发动性的、煽动性的运动,且近于宗教性质。
一般来讲,西方的造神运动追溯至罗马帝国,帝国的皇帝发动境内的臣民为其立庙立像,要臣民把他们像神一样供奉起来,自称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其实我觉得古埃及的法老自称太阳神,应该也算是自我造神的一种形式。基督教上位后,西方王权有了确定的神权作为辅助,也就没有什么必要再像中国古代那样神神叨叨,所谓“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宗教的事情就交给教宗去办好了,教皇神化就可以了,国王大概缺乏这方面的诉求。

题外话,西方历史上神权的膨胀,与这个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近代以来西方这方面的运动更少,毕竟大家都是文化人了,我们不能去抽太白金星的血,外国友人自然也不能想着去拔耶稣的头发验一验DNA。
后来我再听说“神”这个词的时候,似乎社会在慢慢地压迫着我去调整着我对于这个词的认知。
“神”之一词,在宗教力量衰微后自然而然地进入到世俗的领域当中。最开始应该是表示极度的赞美。比如说著名的篮球运动员乔丹,我们叫他“篮球之神”;著名的足球运动员马拉多纳,我们叫他“足球上帝”。其他运动与娱乐明星种种我或许不大熟悉了,但是慢慢地,几乎每个领域都出现了一个“神”,树立为这个领域的最高的标杆。我们提起神的时候,大家都明白了:哦,这家伙是最好的。

“神”也被用于形容一两个片段。比如某位画家的杰作,可以被赞誉为“神作”,至于说“神来一笔”,更是一个由来已久的成语了。但无论如何,它还始终保存着一个“最”和“极”的意思。
然后呢,“神”这个词开始被用来形容普通人了,即所谓“男神”,当然了,更多的是“女神”。
社会语言,尤其是流行语言有一个逐渐激烈化的过程。
最简单的,比如说以前一些骂人的话,比如说“*操我**”、“你大爷”,这些刚开始是被用来宣泄极为激烈的情绪的,后来我们慢慢地说得多了,于是就自然觉得不过瘾。接着,我们就研发出*伤杀**力更大的“*器武**”去骂人,原本的“*操我**”、“你大爷”似乎也失去了骂人的本意,只是相对缓和的情绪表达了。
又比如,我们在古代的时候夸奖女孩子漂亮,最多文绉绉的念两句诗,“娘”已经是一个美誉了,比如说一个姓赵的年轻姑娘,我们叫她“赵娘”,那肯定算是美称了。古乐府里边有一句诗:“见娘喜容媚,愿得结金兰。”意思是说,姑娘你很漂亮啊,我有个恋爱要和你谈一下。

后来我们赶潮流,叫年青姑娘叫小姐,可慢慢叫着叫着就少儿不宜了。今日去街上搭讪叫人一句“小姐”,听着倒像是一句骂人的话。再后来我们叫人美女。可也就是这十几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街上有如此多的美女。大家觉得美女这个词也被嚼烂了,于是美女这词就剩下了一个功能:区分性别。
终于到了现在了,现在我们开始叫“女神”。
我充分理解社会语言使用的激烈化的问题,但我还是觉得今日“女神”一词用得,颇为荒唐。
我印象中的女神本该是女娲、雅典娜这样的,光芒万丈,身后有好看的白色圣光,从画中飘飘袅袅地走下来。然后今天,一堆网络量产的网红躲在脂粉后,就有一大堆人追着叫女神。
我也是好奇,若是有一天“女神”这个词都被用腻了,不知道这回要拿什么开刀。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大四学生 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