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几天有网友发来私信,问家父癌痛,想开止痛药物,该怎么开。我想这应该是很多癌症患者家属都关心的问题,同时,*啡吗**等药品属于我国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为了避免滥用,做了很多详细规定。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
对于疼痛患者,世界卫生组织曾出台三阶梯镇痛治疗原则。医师会对患者进行疼痛程度的评估。对于轻度疼痛可选用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如果存在使用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的禁忌证,也可考虑使用低剂量阿片类药物;中度疼痛可使用弱阿片类药物,也可使用低剂量强阿片类药物,并可联合应用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以及辅助镇痛药物(镇静剂、抗惊厥类药物和抗抑郁类药物等);重度疼痛 首选强阿片类药,并可合用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及辅助镇痛药物。
癌痛患者,其疼痛程度经常达到了 ,难以入眠的程度。所以该类患者经常应用的是强阿片类药物,*啡吗**,羟考酮等。那 是不是到了医院,直接和大夫说自己疼痛,需要这个药,就能开得出来呢?这类药真的不说你想买就能买的!
根据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门急诊癌痛患者,如果需要长期使用*啡吗**的话,需要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同时,还需要麻卡。我院是到门诊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麻卡也是在门诊办公室办理。 在这些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注射剂可开3日常用量,即食片可以开7日常用量,而缓释制剂可以开到15日用量。
那要是不长期拿,或者没来得及办手续呢?可以按照普通的门急诊患者对待,注射剂为1次常用量,缓释制剂7日常用量,即食片剂为3日常用量。
那要是住院,不在门急诊,每天逐日开具就可以了。
目前,现实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国家的规定里,提到了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这类患者也可以长期应用*醉药麻**品。之前在急诊碰到一个妈妈,她想给血友病的孩子长期开*啡吗**,却频频受阻。目前各个医院,麻卡只针对癌痛患者。除此之外的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并没有长期开具此类药物的渠道。
下次再来说说*啡吗**买回去的后续问题。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下附《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醉药麻**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 除需长期使用*醉药麻**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醉药麻**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醉药麻**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醉药麻**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醉药麻**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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