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一案怎么办】之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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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办了离职,没给结清工资,说是跟着其他在职员工的工资一同发放,若是一直不发,想起诉或者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吗?比如超过一定的时间就不可以起诉或者仲裁了?
律师回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办离职之日的第二日起算,一年内为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如有拖欠劳动报酬或者应付补偿金、未休年休假补偿等,应当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仲裁,否则不再支持了。
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在离职时结清。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同时支付。从立法上看,省级规定更加详细,考虑到很多时候劳动者是被离职,本来就规避了经济补偿,还不能即时结清工资的话,也确实不太地道,所以被离职的时候,劳动者即使考虑再就业不愿意与单位争议索要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坚决的要求即时结清工资。如果确系劳动者本人主动离职,跟其他员工的工资一起发放可能是单位嫌麻烦,那就先等等,最近一次发薪日再不发,可以立即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结合以上分析的结论是:
劳动关系双方是平等的,劳资双方要顾及到对方的尊严和体面,友好处理劳动关系。

刘普律师 2005年起律师执业,多年从事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转为石家庄首位民营企业公司律师,现恢复律师执业。擅长房地产物业公司全流程法律业务,诉讼,仲裁开庭控场能力好,法律文书写作和法律培训娴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