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华园保姆被打死 (银泰御华园保姆被打)

你很难想象在如今号称文明社会的21世纪,雇主可以随意决定服务人员的生死。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

家政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何会遭受如此严重的侵害?为何雇主会采取*力暴**手段而无所顾忌?

现代社会存在于家政行业的买卖服务,这种看似“平等交易”的背景下,其实处处都存在高低贵贱的阶层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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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家政保姆被殴打致死

2023年10月,湖北武汉银泰御华园一位家政阿姨在工作过程中遭受雇主的*力暴**虐待并最终身亡。 遗体被发现时身上布满淤青和伤痕。

事件的起因是这位阿姨在陪伴雇主孩子滑滑梯时因没照看好,不慎导致雇主儿子摔骨折。当时雇主要求阿姨赔偿10万元,但是阿姨的全部积蓄只有6万元,无法承担全部的赔偿金额。

雇主随后在阿姨工作期间没收了她的手机,并拒绝任何家政公司的电话回访。当救护人员来到现场时发现阿姨已经死亡,没有了任何生命体征。 只留下她那年幼的一双儿女至今不理解,妈妈为何上班去了就再也没回来过。

御华园保姆被打死后续,银泰御华园保姆雇主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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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细细品味此案件,你会发现非常诡异的两个点。

一、120急救电话竟然是雇主拨打的。 在长达几个小时的殴打过程中,围观的人无一人上前阻止,更无一人报警。

二、阿姨在事件发生前的一周就被雇主非法软禁,家政公司无法联系到两个当事人。 然而,家政公司并未对此作出任何反应。

雇主在杀人之后拨打急救电话,有企图脱罪或从轻处罚的打算。

围观者的冷漠大多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以及遵从五千年来“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明哲保身的古训。

这些都是更大的社会问题,里面是关于人性阴暗面的未解难题(几千年来都没解决),我在这里不作过多赘述。

然而,家政公司的态度就很值得玩味了,为什么要特意拎出来说一说呢?

因为,家政公司在事发前后的不作为,是可以直指这个问题的本质的。

畸形的劳务关系

在如今劳务市场上,家政人员签订的往往是劳务协议,而并非劳动合同。这就导致在遇到人格尊严受到践踏、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的时候, 他们都不是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对象。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延伸,其内容较劳动法作了很大的补充和说明,对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报酬、加班费、解除劳动关系等事由都给出了非常详细具体的法律条款。然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者而言,他们首先却需要确认和用工单位、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这在实际取证过程中常常困难重重。

此外,家政人员是和家政公司签订劳务协议,而并非和雇主。在很多恶意欺凌事件发生时,家政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 会要求家政人员“忍一忍就过去了” ,实际是怕雇主对公司服务质量不满意而导致投诉、订单数量下滑等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后果发生。

最后,家政人员处于整个产业链的末端,这使得他们在工作过程中无法切实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受到来自雇主和家政公司的层层施压。服务人员始终处于弱势的一方,雇主的不合理要求和违法行为依然会通过家政公司转达给服务人员,让服务人员承受了所有。

封建余孽与资本剥削

服务业从业者的处境艰难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在根深固蒂的传统观念里,服务业总是显得不那么光彩,不那么体面,是“伺候人的活”。即便在如今高度发达的商业社会里,等级观念的影子仍然如影随形。

而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大浪潮,“万物皆可商品化”,人的价值被白纸黑字上的金额数字肆意度量。本来是用劳动换取报酬的平等交易,硬是要加上一层层人为的“家奴滤镜”, 于是我们在今天也能看到清朝以前的招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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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消息一发出来已经有两个人报名了)

更离谱到家的是,一些人甚至认为这是合理的。他们说一个月14万,看到没?人家是支付报酬的。 因为付了钱,所以雇主的任何要求都应该被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成为旧社会的通房丫鬟。

可是说来容易,这14万真的那么好拿吗?

如果雇主需要你下跪,需要你像丫鬟一样“一伸脚就知道穿鞋子”,“一抖肩就知道接衣服”,你都答应了, 那么下一步就会对你提出更过分更无理的要求,一旦稍有差池更是可以像古代那样家法伺候。

因此,认为给钱就能接受的这些人,他们可能不知道 人的底线是会被不断突破的,只要突破了你的第一道底线,剩下的就等同于没有底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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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可依的现实难题

任何商业化活动,核心都应该是某件物品,或是某项服务,而不应该是人。

把人当做商品一样定价,本身就是恶意地无视了人自身的价值和社会属性。人是有情感有思维的,具备敏感的自尊意识和自我意识, 人只是提供某项服务的发起方,却不应该成为交易物品。

因此,重新界定家政服务的工作范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正常的服务内容应该是照顾雇主饮食起居、打扫卫生做家务、照顾孩子等,而不是什么下跪、贴身丫鬟之类莫名其妙的职位描述。但是在具体实操中,由谁来界定?又由谁来监督?这些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 我国的劳动法并没有明确包含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保护条款, 这一领域至今仍然处于空白,这就意味着 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根本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如果在法制层面都没有一项强有力的条款约束雇主的行为,那么在道德层面还能指望资本家大发善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