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试过
车在家中放
罚单天上来了
如果有这样的情况
十有八九
你的车被*牌套**了

11月24日上午11时30分,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广西柳州交警部门的协查请求,称号牌为桂B3**33的运输车已经报废注销,但发现该号牌车辆仍在路上行驶,怀疑有车辆*牌套**。
接到协办请求后,我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立即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号牌为桂B3**33车辆的大货车确实有在清城区石角镇行驶,但除了号牌一致外,车辆车型、品牌、颜色均与车管所登记的信息不符。对此,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判断在清远行驶的车辆为*牌套**车。


当天中午,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利用警务系统,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所在位置,随后派员前往车辆所在地进行查处。为避免打草惊蛇,行动组先采用“无人机”对嫌疑车辆进行空中勘察。在确认该车辆准确位置后,侦查大队立即行动,仅用了半天时间,就成功查获嫌疑车辆,并将车辆移交广西柳州交警作进一步处理。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使用其他车辆 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清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要定期检查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如果对于车辆产生的违法存在疑问,发现自己车辆并未出现在违法地时,可能就是自己的车牌被别人“套用”了,“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就要及时收集好证据,并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协助进行调查。”


文字:苏永杰
编辑: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