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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事件后,细胞治疗破冰。
今年3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一份新的中国细胞治疗监管征求意见稿,拟有条件地允许临床研究证明安全有效的体细胞治疗项目经过备案,在相关医疗机构转化应用,并可以申请收费。

一旦该《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国细胞治疗的监管,将从国家药监局将细胞治疗按产品进行单一监管,转为也可由医疗机构向国家卫健委备案,并由相关卫生部门对其按医疗技术监管的“*轨双**制”。
通常一款细胞治疗产品如要上市并投入临床使用,需要经过一系列临床试验申报、审批,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但如果将细胞治疗作为技术进行临床试验,则只需向相关部门备案,并通过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审核即可开展该疗法。
这也意味着,魏则西事件后,被国家卫计委紧急叫停的细胞疗法临床应用,将迎来解禁。所以该意见稿一出,随即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虽然该举措基于患者的呼声——迫切希望接受高质量的体细胞治疗,在支持医疗机构探索创新,让患者尽早接触到更为先进的癌症治疗手段。
但三年前魏则西事件阴影还未消散,而“备案后即可进行细胞治疗临床研究”、“转化应用可收费”等规定也让生物医药行业内尤为担忧:细胞治疗的技术监管规范如果不进一步细化,体细胞治疗领域的乱象恐怕并不会消失,魏则西事件也许会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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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治疗,国内外监管之路
5月2日,国际期刊Nature杂志也加入了质疑阵营,发表的文章中引述了中外专家的评价,他们对新规之下细胞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表示忧虑。

细胞治疗目前在全球炙手可热,不同国家对细胞治疗产品和临床应用的监管方式各有不同,但总体分为两条途径,一是作为产品,由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临床准入监管审批,另一种方式则将细其作为一种医疗技术,由卫生部门进行监管,医院可直接进行临床应用。
在美国,细胞治疗产品就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进行分类管理,低风险类产品无需向FDA申请上市前的评估,但FDA对从事这类产品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查;高风险类产品(体细胞治疗产品、Car-T产品等)必须按药品监管审批。
日本则采取“*轨双**制”,细胞治疗既可作为独立于药物、医疗器械的医学产品单独监管,也可以由日本负责医疗卫生的主要部门将其作为医疗技术监管,以确保其安全有效性。但作为医疗技术监管的细胞治疗,有效性均尚未得到证实,仅可在有资质的研究中心里进行研究。
其他亦有国家/地区制定了一些政策,如澳大利亚的特殊批准计划,允许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如病人身患绝症时,进行未经批准的细胞治疗。但澳大利亚癌症免疫学家Rajiv Khanna说,其实这种情况非常少见,而且是免费提供给患者的。
而就中国而言,细胞治疗的监管之路可谓是一波三折,2003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首次将免疫细胞制品列入监管范围。但两年后,该局对生物疗法审批的不再受理,让细胞治疗管理变成“真空”。
2009年,原卫生部医政司发布《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则提出免疫细胞治疗属于第三类医疗技术,但试验管理方法仍无具体明晰的规定。
而由于法律法规不明确,细胞治疗监管缺位,该疗法一度在全国的医院遍地开花。2016年之前,许多医院尤其是*队军**医院,会将正在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测试的细胞疗法推荐给患者。
北京世纪坛医院肿瘤中心的肿瘤学家任军估计,中国大约有100万人为这种手术付费,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癌症免疫治疗市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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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对草案新规的态度
其实,魏则西事件后,监管部门发布禁令,严禁销售未经测试的细胞疗法,尽管允许参与者不支付治疗费用的临床试验仍在继续进行。
任军表示,这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因为在颁布禁令之前,有数百家医院在提供这些疗法,但多数并没有对处理细胞进行充分的培训,或进行充分研究以确保疗法有效。他们只是打开设备从患者身上采血而已。
不过,此后医院就很难招募临床试验参与者,所以为了鼓励安全开发疗法,有必要制定新的、更明确的规则。
此次,卫健委提出的让细胞治疗转化应用规范化的草案新规与日本的管理模式颇为相近,新规中为可以开展细胞治疗的医疗机构设定了门槛:只有大约1400家三甲医院,在证明他们具备处理细胞和临床试验的专业知识后,能够申请出售细胞疗法的许可证。
一旦医院获得许可,其审查委员会将监督实验疗法的临床研究,参与者不需付费。如果委员会确定这些疗法是安全有效的,医院就可以开始出售这种疗法。没有获得许可证的医院和公司仍然需要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批准才能进行治疗,且仍然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对照临床试验。
这些提议是控制实验治疗质量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北京医院生物治疗中心主任、癌症免疫学家马洁也表示:“这项规定将促进细胞治疗的创新和产业化,最终将使患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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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者的观点
但并非所有人都支持这项法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癌症研究员Bruce Levine表示,这项草案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他质疑这些医院是否为细胞疗法的潜在危险做好了准备。
2018年癌症细胞疗法虽因诺贝尔奖而掀起了一阵狂热,但这一狂热很快因为美国的几个临床试验患者因副作用去世而被降温。
世界各地的医疗监管机构都减缓了批准免疫疗法的速度,虽然有数百项细胞免疫疗法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仅批准了三项此类疗法,而中国则一项都还没批准。
QIMR Berghofer研究所癌症免疫疗法专家Michele Teng认为,任何一种新的细胞疗法都要在三期临床试验中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日本研究者Douglas Sipp认为,拥有大量资金、设备优质、训练有素的医务人员是很容易满足这项草案的要求,但这些并不能替代精心设计的科学研究,来确定治疗是否有效。
而且这项草案会打击医药公司的积极性,因为这样一来,医药公司不得不与拥有许可证,可提供各种治疗方案的医院竞争,医药公司就没有动力进行精心设计的研究。
另外,新规之下,医院集众多职权于一身——既是院内细胞制剂的研发人、使用人,又是生产人、销售人和日常监督人。企业研发者担忧,医院如果有了自己的院内制剂,只怕就不会愿意引进企业的体细胞治疗药品。
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CEO王立群表示,如果对细胞治疗产品以*轨双**制监管,可能会导致行业质量标准以及临床研究规范的混淆,影响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发展。
但任军认为,医药公司可以与医院合作来测试他们的治疗方法,并且将使用客观标准(例如肿瘤是否缩小)和患者报告的结果来衡量治疗的有效性。
北京大学免疫学家王月丹表示,虽然该条例草案让他有信心继续规划临床研究,但他仍然担心缺乏有临床试验经验的医生。没有足够合格专家的医院可能会忽视这些规定,或者医院的审查委员会可能会错误地批准对患者不安全的免疫疗法。如果这样的话,细胞免疫疗法很可能再次回到之前的状态。
参考资料:
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d41586-019-01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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