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宣传医保政策)

我为群众办实事医院,居民医保异地门诊结算

我为群众办实事医院,居民医保异地门诊结算

正值*党**史学习教育进行时,市社保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全力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用实际行动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近日,我市在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新增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功能,着力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垫资”、“跑腿”等痛点堵点问题。

目前,我市办理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参保人,在广东省内已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地市(如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阳**、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的联网结算医院,均已实现直接结算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下面,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省内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流程吧!

第一步:先备案

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人员在异地就医前要先备案。备案现在推广“不见面办理”,参保人可以通过打电话,也可以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线上途径进行备案。目前,我市以下三个类型的人群可办理省内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申请:

第一类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即退休后把户口迁回原籍;

第二类是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近期准备或是已经在这个地方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

第三类是常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因为工作需要在其他地方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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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定点

参保人在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选定一至两家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比例按我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执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医院,居民医保异地门诊结算

第三步:持有效身份凭证就医

选定医院后,就可以持有效身份凭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选定医院就医,其中医保电子凭证需提前在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医保公众号等渠道激活。

另外,我市已有2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参保人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我市21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无需再回参保地办理报销。

我为群众办实事医院,居民医保异地门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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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市将按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扩大异地门诊直接结算范围,并逐步实现跨省异地门诊费用结算,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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