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下午,一条行业重磅消息刷爆了保险人的朋友圈:
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的批复》: 全国性国有保险公司海港人寿正式宣告成立,并全盘接手恒大人寿包括保单在内的资产负债。
这意味着, 总资产超过2400亿元的恒大人寿,将消失在历史舞台,一家新的保险公司——海港人寿全面启航! 这是继天安人寿、华夏人寿之后,2023年第三家“没了”的保险公司。 恒大人寿如何走到“消失”的一步?手中持有恒大人寿的保单,会受到影响吗? 本文保通带大家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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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人寿:“保险+地产”联姻的失败案例
恒大人寿,看名字就知道,和在地产行业叱咤风云的恒大集团,脱不开关系。恒大人寿的前身是一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中新大东方人寿,2006年5月就已成立。2015年9月,恒大集团及其子公司通过竞价交易购得50%股权, 中新大东方人寿更名为恒大人寿。 在经历股权大换血后,恒大人寿一改亏损颓势,一个月内创造了100亿元的保费神话,此后更是一路高歌猛进。为了迅速做大规模,恒大人寿从 万能险 入手,以较高的结算利率抢占市场份额、实现弯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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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到2020年,恒大人寿保险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分别为34.7亿元、281.01亿元、323.72亿元,420.23亿元、603.29亿元。资产规模方面,2015年为201亿元,此后也一路飙升,在2017年就实现了资产规模破1000亿元的承诺。到2020年末,其总资产已经超过了2400亿元。
在 “保险姓保,回归保障” 的行业环境下,恒大人寿2018年业务增速开始放缓,甚至出现巨额亏损。2021年前三季度,恒大人寿保险业务收入349.66亿,亏损高达11.15亿。此后,受恒大集团“暴雷”影响,恒大人寿开启“低调”模式,再未发布过相关经营业绩,也未披露过偿付能力报告。 时间来到2年之后: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负责人向媒体透露, 恒大人寿严重资不抵债,依据《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已对其实施贴身监管并开展风险处置,目前公司经营稳健。 与此同时, 新成立的海港人寿,依法受让恒大人寿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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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保单怎么办?
在保险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消费者的权益是否会受到影响,这是大家最关注的。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寿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基于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公告称: 同意海港人寿整体受让恒大人寿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 并要求海港人寿在保险业务受让过程中,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业务受让合规、平稳推进。随后,海港人寿、恒大人寿分别发布关于双方保险业务转让公告。恒大人寿还表示, 如保险消费者对本次保险业务转让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专线服务电话956010与海港人寿联系。
这意味着, 海港人寿将履行以恒大人寿名义签署的保险合同义务,承接其机构网点及人员,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手中有恒大人寿的保单,相当于换了一家保险公司承保,保单效力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之后所有的保单缴费、理赔、保全等,都由海港人寿负责。对保单持有人,还有一个好消息: 新成立的海港人寿出资方实力都很强劲,且国企底色十足,手里的保单转成了“国字头”,相对来说会更安全! 海港人寿注册资本150亿元,股东构成、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下:控股股东 是深圳市鹏联投资有限公司,为 国有独资企业 ,出资76.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 第二大股东 是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也是 国有独资公司 ,被视为保险业“最后一道防线”,出资37.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5%; 第三大股东 是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 广东省政府直属大型金融控股企业 ,出资12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重庆市渝新投资有限公司 并列第三大股东 ,同样是为 国有独资企业 ; 央企太平人寿 也参与接盘恒大人寿,持股比例8%, 并列第三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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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破产倒闭吗?
保险公司靠不靠谱,会不会破产倒闭? 这堪称保险界最经典的问题之一,90%以上买保险的人都曾问过,尤其是在投保长期重疾险、寿险时。这份疑虑可以理解,毕竟这份保单保几十年甚至一辈子,万一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了,无处理赔,钱岂不是白白打水漂了?不只我们担心,金融监管部门也担心!作为社会稳定器,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未来幸福。为了防止保险公司“破产倒闭”,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以下 保险公司10大安全机制 ,为我们保单的安全性保驾护航。 01 注册资本门槛 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2亿,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法》第69条 保证金制度 保险公司需将注册资本的20%存入银保监会指定银行,仅用于公司清算时偿还债务 ——《保险法》第97条 0203 责任准备金制度 保险公司根据提前测算的理赔金额,储备一笔保险金,确保用户未来理赔的兑现 ——《保险法》第98条 公积金制度 保险公司会提取税后利润的10%,当出现亏损时,用以弥补亏损 ——《保险法》第99条 0405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保险行业互助基金,在保险公司面临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帮助其恢复正常运作 ——《保险法》第100条 偿付能力的监管 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应具备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资本,即充足的偿付能力。银保监会每季度核查,并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提出整改 ——《保险法》第101条 0607 再保险制度 保险公司只可承保自己兑付能力范围内的风险标的,如果超过其兑付能力的,就必须向再保险公司投保,把一部分风险转移和分散,以避免一次性把公司“赔穿” ——《保险法》第103条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制度 保险公司资金投资范围及比例都有限制,并受银保监会严格管控,以确保本金安全 ——《保险法》第106条 0809 资产独立 保险公司财务与资产独立,不得通过借款/违规担保占有保险资金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办法》第10条 退出“接盘”机制 人寿保险公司“破产”,会有另一家合格的寿险公司“接收”,接收内容不仅包括“资产”,还有“责任”,以确保投保人的权益不影响 ——《保险法》第92条 10 所以,无论保险公司被接管,还是极端情况下撤销破产,大家都不用紧张,最差的情况,也有保险保障基金进行兜底,长期保单换一家保险公司承保,保单效力不受影响。短期保单的话,5万以下的损失由保险保障基金全额救助,我们的利益基本不会遭受损失。
历史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诉我们:在大陆境内, 保险公司都在强监管之下,安全性有充分保障 !大家不用过于担心,即使这家保险公司“没”了,咱们的保单也不会“倒”!重点还是关注产品保障,将生活中的高发风险全部覆盖掉,保险赔还是不赔,都写在合同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