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民收入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农二代脱离农村,到城市买房落户。农民进城买房,其一为了在城市工作方便;其二还可以享受到更好的生活服务和社会福利,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在政府的优惠政策引导下,很多有经济条件的农民便纷纷到城市买房落户。
据了解,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农民进城买房的优惠政策,有的地区的农民只要进城买房,就能获得几万甚至是几十万的购房补贴。然而,在农民进城买房领取购房补贴之后,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咱农民朋友去思考:“进城之后,原先农村的宅基地该如何处置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专业人士表示,可以有下面三种解决方案。
1、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试点地区已经推行了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对于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政府可以参照“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标准”给予农民一次性经济补偿。

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已经拿到土地确权证书的宅基地,自愿退出后,每平米可获补偿80元,超出确权证上的面积,每平米补40元;对于未进行确权的,经村委会核实并报当地主管部门,每平米可获补偿70元,超出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每平米补40元,补偿面积不超过160平米。
需要强调的是:目前这个补偿标准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只是在试点地区试行。
2、进城买房,但仍保留农村户口
农民到县城或者市区购买商品房之后,可以继续保留其农村户口。只要户口不发生变化,之前享受的农村医疗、教育、养老、集体分配权益、土地权益等等都不会发生改变。所以,农民在进城买房之后,可以通过保留农村户口的方式守住原先的宅基地。

3、申请成为城镇户口,但仍保留宅基地使用权
众所周知,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集体土地使用宅基地的期限是70年。虽然说农民进城之后成为了城镇户口,但在宅基地使用期限内,农民依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是,这种情况下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宅基地不能闲置,否则很有可能会被集体收回!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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