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土稀**、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上诉机构报告,*土稀**案中国败诉。对此结果,业内人士表示早有预期,因此该判决对于市场的影响也较小。败诉的结局,极有可能加速中国*土稀**产业的改革。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土稀**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01-2010年全球*土稀**产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10年全球*土稀**产量达到13.3万吨;2011-2013年,全球*土稀**产量有所下降,但总体保持在11.1万吨左右。
图表1:2001-2013年全球*土稀**产量情况(单位:千吨)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2001-2013年,中国*土稀**产量占据全球*土稀**产量的比重均保持在85%以上,说明了我国*土稀**产业在全球的重要地位,正如“中东有石油,中国有*土稀**”这句话诠释的。
图表2:2001-2013年中国*土稀**产量占全球*土稀**产量的比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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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土稀**作为高科技产业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我国越来越重视*土稀**原材料的应用,确保国内企业对*土稀**等资源类产品的充分获得;另一方面,大量开采*土稀**会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我国对于*土稀**的管制无可厚非。况且*土稀***私走**活动猖獗,据了解,目前*土稀**产业中的“*市黑**”交易已接近占总交易量的一般。
为了规范*土稀**出口秩序,打击*市黑**产业链,十多年前我国便开始实施年度配额制,出口企业年度*土稀**出口量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配额数量。此前,国务院也明确北方包钢(集团)公司、中国五矿、中铝公司、赣州*土稀**、广东*土稀**和厦门钨业分别牵头进一步推进兼并重组的方案,但由于很多企业不愿意放手当地资源,导致整合进度非常缓慢;另外,没有像中民投(豪掷500亿整合钢铁、船舶和光伏三大行业)这样的资本引进,也是*土稀**整合难以推动的重要原因。
此次“*土稀**案”的败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WTO研究院兼职研究员陈卫东表示,中国将面临三个选择。第一,取消或调整原有的出口税和出口配额管理体制。但美欧日仍可能主张中国的调整措施未能满足裁定要求,双方可能进行DSU第21.5条下的“执行之诉”;第二,维持现有政策并与欧美日进行补偿谈判,在其他贸易部门给予欧美日更大市场开放;第三,维持现有政策,进入贸易报复程序。“无论哪种选择都会让中国付出代价”。陈卫东还提出,如果一旦*土稀**的出口税被取消,有可能将通过增加资源税的方式来替代。据了解,资源税取代或将被取消的出口税的方案,已经被研究很久,但尚未出台。此次的败诉,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将加快中国*土稀**产业的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