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一个月,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因此,在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是不支付工资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 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 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提起仲裁,要求纠正公司的错误做法,并可要求公司一次性全部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尽量搜集证据,比如 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加班记录 等等。然后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 劳监大队调解。
调解不成的,到 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把证据复印一式两份,按照劳动局的要求上网*载下**申请书,填写相关的资料,到劳动局进行立案。
如果遇到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还有起诉手段。如果用人单位涉及的是恶意欠薪,涉及刑事犯罪,人力社保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最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行为均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需要以劳动合同为基础,一旦超脱劳动合同的范畴,就会有触犯法律的风险,劳动者即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