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线个体工商户年报手机端申报功能,确保个体工商户年报实现“零见面、不跑动、全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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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用户
1、2020年12月31日之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需已完成2020年度年报)
2、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填报方式
*载下**“电子营业执照”APP,或使用手机端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填报路径
1、使用手机端登录“电子营业执照”APP或小程序后,点击“*载下**执照”。


2、*载下**执照完成后,回到首页面,点击“其他应用”,选择“年度报告”进行填写。


3、2020年度已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可直接读取去年年报数据材料。
综合自:上海市场监管
编辑:宁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