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网上一掷千金为哪般?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小青少年成了游戏和直播的常客。“熊孩子”一掷千金打赏主播、充值游戏的现象也越来越多。5月28日,看看新闻网报道12岁小学生打赏游戏主播,花掉环卫工母亲4万积蓄。事件中的游戏主播表示,观众“打赏”的金额都是由直播平台统一接收,按月给主播结算的,自己目前尚未收到当月工资,但他愿意与平台沟通,尽可能地退还部分现金给李女士一家。而直播平台建议用户走司法程序解决。
6月14日,澎湃新闻报道深圳11岁男孩趁父母不在家,偷取父母银行卡和手机,玩王者荣耀花光家中3万元积蓄。腾讯在核实相关信息后表示“虽然并无直接证据证明该账号发生的登陆和消费是由未成年人操作,但出于关怀,除少部分打赏给别人的款项以外,已经将近3万元退还”。
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多是出于虚荣心,为了获得主播的关注或享受游戏成就带来的满足感。而他们消费的钱款多是通过家长的银行或支付平台账户支付的,在需要实名注册时,也多使用家长的身份信息。
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家长可要求返还

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未满八周岁的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法律行为无效;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通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以及纯获利的法律行为之外,参与其他民事活动应当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8岁以上未成年人对网络主播打赏或者游戏充值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行为归于无效。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打赏、充值行为则是无效的法律行为。如前所述,未成年人的网上消费,或因其无民事行为能力而归于无效,或因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而归于无效。故家长可以请求返还相应的消费钱款。
法律有规定,但追还有难点

法律规定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网上消费可以请求返还,但实际追还过程存在诸多难点。
首先,消费行为涉及的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在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的打赏,是对主播个人还是直播平台的赠与?目前主流的打赏渠道是用户在直播平台购买付费道具再向主播进行赠送,而对于打赏所得主播在月底同平台按照相应的分成进行结算。故未成年家长不仅要向主播个人请求返还,也要向平台主张返还。而另一种打赏方式,是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转账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等,则只能向主播个人请求返还。还有一种情况,有些直播除了涉及平台和主播还涉及主播的经纪公司,直播收入是三方进行分成,此时家长要分别向三方追回钱款。
在手机游戏领域,游戏公司与应用平台(如苹果App Store、安卓应用商店等)一般存在联运关系,用户的充值款游戏公司要与应用平台分成,用户要向游戏公司和应用平台分别交涉才能追回充值钱款。
其次,维权成本高。由于直播或者游戏企业的用户众多,家长通过客服渠道交涉退款,有时得不到及时反馈或遭遇拖延推诿。家长这时就可以通过媒体或者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是媒体能否报道,报道效果如何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司法途径解决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及律师费、诉讼费等金钱成本。
最后,举证困难,消费款有无法退还的风险。法律规定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网上消费可以请求返还,但实际上家长应当举证消费行为系未成年人作出,同时自己毫不知情。而由于网络空间具有非面对面的特点,对方无法判断消费者是否成年。未成年人也往往使用家长的身份和账户信息进行消费,举证消费行为是孩子做出的存在一定困难。如果无法证明这一点,对方就有权不返还消费的钱款。家长可以尝试搜集相关资料作为佐证,如交易发生的银行流水、电子交易记录以及有没有一起玩耍的同学证明等。
注重预防是关键,孩子教育是重点

如上所述,未成年人大额消费的追还存在很多困难,因此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就成了关键。家长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以及银行卡、手机密码,避免手机被偷拿,或者密码泄漏。不要认为孩子什么都不懂,就把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告诉孩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与纠纷。
未成年人无节制消费,一方面是自身缺乏自制力所导致的,另一方面,与父母平时的监管缺位也有关系。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的共同努力,加强教育,培养孩子的网络安全风险意识。(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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