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向小摊贩收管理费合法吗 (城管扣留小贩物品处罚金额)

“每天早上5块钱,一个月就是150块钱,我就在这个位置摆摊”。

“有检查的话,他们就在群里通知我们收摊”。

城管处罚小摊贩金额标准是多少,城管被开除假冒城管收摊位费被抓

有两名劳务派遣城管队员,因收取路边摆摊商贩的摊位费,三个月共收取24000余元,还有部分钱款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结果两名队员被举报之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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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这两名城管队员所涉及的犯罪罪行是受贿还是敲诈勒索呢?

#普法行动#

我们来对比一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敲诈勒索罪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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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两名城管队员,属于劳务派遣到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了在城管队工作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各个摊贩的财物,为摊贩提供躲避城市管理检查、摆摊高点谋取非法利益,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我支持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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