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赔自赔与互碰互赔的区别 (互碰自赔和各修各车的区别)

“互碰自赔”是我们在遇到交通事故时经常听到的一个说法,互碰自赔是车险行业进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那么什么是互碰自赔?互碰自赔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什么是互碰自赔?

所谓“互碰自赔”,即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互碰自赔条件,双方车主在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即可,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互碰自赔怎么赔付,互碰自赔的4个具体条件是什么

目前,“互碰自赔”机制限定在交强险的理赔范围之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表示,对于,鼓励商业险投保率较高的地区试点扩大“互碰自赔”的适用范围。

“互碰自赔”须满足四个条件

适用“互碰自赔”的交通事故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两车或多车碰撞,且各方均投保了交强险;

2、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且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无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

3、经交警处理或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现场报案,事故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简言之,就是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如果只有不超过2000元车损、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赔’的,那就可以走“互碰自赔”了。

对于2000元的赔付损失上限,这是根据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来确定的:如果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需要有责方通过投保的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没有投保商业车险的,由本人承担赔款。而商业险采用的是“以责论处”赔偿方式,与交强险的赔偿原则不同,不能按照责任大小“自赔”。

互碰自赔怎么赔付,互碰自赔的4个具体条件是什么

举例:秦先生是一位济南市的车主,今年5月投保了车险,包括交强险。某天中午,秦先生和迎面而来的另一辆机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认定两辆机动车均有责任,认定本起事故为同等责任。幸运的是,两辆机动车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而后,两位车主向各自承保公司报案之后,根据《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规定,秦先生双方同意按照“互碰自赔”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定损并办理“互碰自赔”的出险理赔手续。

分析:“互碰自赔”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多车互碰、交强险、只有车损且不超2000元、都有责任、各方同意”。

1.秦先生与对面车辆相撞符合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秦先生这起事故双方都有交强险(并且都未到期)。

3.只有车损:秦先生这起事故只导致双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除车损以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过2000元:秦先生双方车损都没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为本起事故处理后,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满足事故双方都有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提示: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即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