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相机的魔力
作者:蔡克举

一
我敢说,这世上极少有人会相信,一只普普通通的照相机,竟然能有如此这般的魔力:让好几个漂亮女子围着一个歪瓜裂枣般的男子转,并且甘于为他献身。这个男子就是我们屯子四队的一个知青,名叫洪齐(化名;以下几个女子同)。
我和洪齐是同一天分乘几辆大卡车来到这草原深处的西勒吐屯插队的。虽然当时他就在我身边,挤挤*插插**地和我并肩站在驾驶室后面的小长方形玻璃窗那儿,但我并不认识他(后来才听说他叫洪齐),只知道我们都是同一个国营大厂的职工子弟,同一个批次发配下来的。我之所以当天就注意到他这么一个人,并且印象较深,就是因为他脖子上荡浪着个照相机(我们平时管那叫相机)。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里,相机那可是个高档奢华商品啊,就算是报社的记者,也极少有人能拥有这个东西。我惊奇地发现:尽管他那个相机实在是有点破旧,一看上去就“老天巴地”的不说,有的地方都掉漆了,但就他这样一个长着“兜哧”脸、小三角眼、趴鼻子、大嘴叉子,厚嘴唇、水蛇腰、“佝偻巴相”的,看上去就像是饭店玻璃缸子里靠吃氧气活着的大吓仔一样的人来说,二者仍然是显得极不协调、极不般配的。
当时,通往西勒吐屯的路,说的好听点是沙石路,实际上就是一条相对来说稍宽一点的土路,路面凹凸不平不说,有的地段还很泥泞,车子极度颠簸,动不动就尾部打滑。因此,洪齐脖子上挂着的那只相机,就总是不停地左右摇摆,比我家墙上挂着的那只上足了劲儿的老式大挂钟的钟摆甩得还高、还快,有时甩起来,竟然撞到我的脸上、鼻子上,很疼。下车后,几个带队干部扯起嗓子,拿着名单点名叫人,叫到的就跟他走。洪齐是在我之前被叫到名字的,他们那一伙人大概能有三十几个,去了四队;过了一会儿,就叫到了我的名字,我们共有二十五人,被分配到了五队;其他的,有的分到了一队、二队,有的分到了三队。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我们这些知青就三个一帮,五个一伙地出去闲逛了(大队统一给我们三天假:收拾行李和熟悉屯落情况)。我和我们点儿上的李建华、张亚民等人刚溜达到大队部大院,就看见有几个女的——有的像是知青,有的好像是当地人,正众星捧月般地围着一个男的嬉笑。只见那男的手端相机,脸上眉飞色舞,洋溢着得意的神彩,正滔滔不绝地给她们讲着什么。这时,就听李建华说:“那不是俺校八班的洪齐吗?怎么,他也插队来了?”张亚民也说:“是他,是洪齐,他跟俺哥是一个班的,俺认识他。前几天就听俺哥说,他班洪齐也到郊区插队了。真没想到,他跟俺是一个屯子。”说来,我是厂二中的,张亚民和李建华都是厂一中的,他俩都熟悉洪齐。由此,我就算是正式地知道了:我们屯子里有一个叫洪齐的人,他有一只相机。
二
大约是一个多月以后的一天晚上,李建华和张亚民叫我和他俩一起去四队知青点玩。本来我是不想去的,因为那儿的人我一个都不熟,可是经不住他俩生拉硬扯的,所以也就很不情愿地跟着去了。
刚一进四队知青点的院子,就听见有女生的厮打和尖叫声。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是咋回事儿,就见靠院子东边的那个宿舍里披头散发地跑出一个女生——齐脖的短发和脸上都是水,衣服大襟和裤腿子也“湿了咕唧”的粘着泥,刚迈出门槛子就一个踉跄摔趴在地上;后面紧跟着追出另一个女的,手拿一把扫地的笤帚,照着她头上就打,直打得她妈呀妈呀的一声声惨叫,听起来蛮渗人的。
这时,不仅女生宿舍的人都跑出来看,西边男生宿舍的人也都跑出来看。见此情形,知青点里连男带女的有四、五个人上去拉架,费了好大力气才把手拿扫帚的那个女的拽走。待趴在地上的那个女生爬起来,我一看,那不是和我爸一个车间的杨叔叔家的姑娘吗?叫靓丽,没想到她也来插队当知青了。只见她眼睛红肿,嘴上带血,被人搀扶着进屋了;那个打人的女的,则扔下扫帚,趾高气扬地朝院子外面走去了……
看看院子里人都散去了,我们就进他们男生宿舍,跟李建华、张亚民认识的那几个同学闲聊。大家聊了一阵最近的劳动和生活感受、感想之后,主要话题就自然而然地转到刚才发生的事情上了。原来,刚才拎着扫帚打人的,不是他们四队知青点的女生,而是他们四队一个副队长家的姑娘,叫金芝。谁都不知道是什么机缘巧合,我们这些知青刚到这西勒吐屯插队没几天,金芝就和洪齐好上了。队里知道点内情的人都说,洪齐是看上了金芝有点姿色,很会发嗲。
要说这金芝,虽说是年纪稍大了点(比洪齐大两岁),但毕竟是副队长的姑娘,在当地也算是“*干高**子女”。所以,洪齐就主动和金芝接近,领金芝到屯东头青草有三尺多高的大野甸子上照相,还搂着金芝坐在场院大柴禾垛上,脸贴脸 ,手把手地教金芝摆弄相机;教一下要领,就嘴唇对嘴唇地亲一口。那金芝也是鬼迷心窍,竟然跟洪齐来了个蛤蟆瞅绿豆,对上眼了——仅仅通过这么一只相机传情,就喜欢上了洪齐这个丑八怪。
于是,终于有了那么一天,洪齐搂着金芝,在乌裕尔河畔的小水坝下面躺着定了终身。但是,话说回来,在那个年代,光是他俩自己私下定终身还不行,婚姻的事情,通常都要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可才行。也就是,就拿洪齐和金芝他俩来说吧,洪齐应该把金芝领到自己家,让父母过目,争得“二老”的同意;金芝也应把洪齐领到自己家,问爸妈觉得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意见。如果双方父母都觉得挺好,认可了,然后就应该按惯例两家“会亲家”,以后如不出什么意外,二人就可以明媒正娶,结婚了。金芝当然是懂得这个的,而且当地农村本来就很讲究这一套,特别是“会亲家”。至于结婚婚礼的排场和程序,那就更不用说了。
实事求是讲,金芝是真心的。她自己是真心的,同时她也相信洪齐是真心的。可是,她想错了,她在这方面还是显得嫩了点,说句好听的话是单纯,说句不好听的话,那就是有点发傻。她已经和洪齐说过好几次了,要洪齐带她到他家去见他的父母,可是洪齐却总是借故推脱:不是说他爸被厂里派到青海去支援三线建设去了,要三年才能回来,就是说他妈去辽宁庄河那儿伺候他姥爷去了;要么就是说他自己年纪还有点小,刚下乡插队没几天,目前还是以暂时不跟父母说为好。同时,洪齐也要求金芝暂时不要跟她自己爸妈讲,说是等以后时机成熟了再讲也是来得及的。金芝虽然心里犯嘀咕,但也没办法,也就只好这样了。孰不知,他俩的事儿早就闹得满屯子风雨,沸沸扬扬的了,金芝的爸妈哪能不知道呢?
就这样,在她爸妈的一再追问之下,金芝只好道出了实情。她本想着两位老人肯定会开心高兴,非常的乐意:毕竟洪齐是城里人,还那么的多才多艺。但没想到,她爸妈根本就不同意。他们认为,跟城里来的知青搞对象不牢靠,最后有可能弄得鸡飞蛋打;尤其是金芝他爸——那个副队长,知道了后,更是坚决反对。但是后来,这两个人禁不住金芝软磨硬泡的一再请求,也就不太说什么了。金芝总是说,洪齐心眼儿好,实在,还会关心人;还说是跟了洪齐,以后肯定会和他一起去齐齐哈尔市里的,当城里人;再说了,现在的社会,男子重才不重貌,洪齐有才,照相照的可好了,这也是一门当家的手艺——这年代,有几个人会照相的?那得是啥人家啊才能买得起相机?她爸妈听着听着,逐渐入了耳,半信半疑的觉得好像是有点儿道理,就默许了她俩的事。
可是,这金芝刚高兴了没几天,就发现洪齐同时又悄悄地和他们知青点的杨靓丽好上了,而且还听“消息灵通人士”透漏说:洪齐故伎重演,也是动不动地就把杨靓丽领到屯东头的大野甸子上,给她照相,手把手地教她使用相机;有的时候,两个人还在草地里“藏猫猫”,你追我我抓你的,把个洪齐都高兴出屁来了;据说,有一个骑在牛背上吹笛子的光头小男孩,还看见过他俩趴在草地上亲嘴呢,差点被前边奔跑过来的骏马给踩着——那要是真的一脚踏在脸上可就遭了,不是眼珠子冒出来了,就是鼻子没了,要么就是满口的牙齿飞了,多玄那!好在那洪齐是个多情的种,懂得疼爱女人,见一群马跑过来了,就赶紧把杨靓丽紧紧抱住,压在下面,保护她不受伤害……
金芝听了这些风言风语,心里那个醋啊,哪受得了这个!于是,就发生了刚才那件打架斗殴的事儿——她实在控制不了自己,就骂骂咧咧地到知青点找洪齐来了,要直截了当地问问这到底是咋回事儿,讨个说法儿。可是没想到,洪齐不在:他奶奶不知啥病昨天一大早突然死掉了,洪齐接到信儿后马上就搭附近农场的车跑回市里去了——而且,也不知道他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根本就没根金芝打招呼,直惹得这金芝气不打一处来,而且是气上加气。于是,她索性就来个干脆利落的:一不做二不休,转身闯进女生宿舍,直接找杨靓丽算账去了。
进了屋,金芝见杨靓丽正脑袋瓜子插在洗脸盆子里洗头呢。于是她二话没说,照着杨靓丽的屁股就是一脚,当时杨靓丽就趴地上了。杨靓丽懵头懵脑地爬起来后,一看是金芝,就知道是咋回事了。于是两人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地吵了起来。金芝叫杨靓丽是骚狐狸,警示她如果今后再去洪齐那儿“跑骚”,干“撬行” 的事儿,(我们现在叫第三者插足),就等着“好果子”吃吧。杨靓丽哪里听她这个,根本就不吃这一套。吵着吵着,两人就动手厮打起来了。可是,这杨靓丽本是个纤细瘦弱的小姑娘,刚离开校门不长时间,哪里抗得住金芝这抡了十几年大镐的两臂和双手?金芝几乎是不费什么力气,只几下子就把杨靓丽打趴下了。趁着别人拉架的机会,这杨靓丽爬起来就往屋外跑,没想到刚出门就被门槛子绊了一跤,又额外挨了一顿大笤帚嘎嗒。
“一只相机情牵俩女人,洪齐*事艳**传遍咱农家。金芝显露母夜叉本事,靓丽洗头时忽遭暴打。”不知是谁编了这样一个顺口溜,不到一个时辰就传遍了西勒吐屯的每一个角落,给这里的家家户户(金芝家除外)带来了无尽的欢欣和乐趣,直弄得每天早午晚,屯中央那棵老榆树上的大喇叭都没人听了——要知道,那大喇叭可是全屯人唯一的精神寄托啊:那每天“到点儿”(固定的时间)必播的东北二人转,吸引了成堆成群的人坐在树底下聆听;
那些男欢女爱、男女乱搞的故事和“骚了吧唧”的脏话,是多么的吸引人,多么的让人遐想连篇啊!
但是现在,大家最最热衷的话题就是“洪齐、金芝、靓丽;靓丽、金芝、洪齐”了。“时不常的”(偶尔),就连那站在树根子底下拎着裤裆撒尿的老头和蹲在大街上墙角里“啪叉啪叉”拉稀屎的老太太,都忍不住“时不时地”(有时候)背诵着这首绝妙的“艳诗”。就这样,按四队知青点这几个人当时的说法儿:“等着瞧吧,等过几天洪齐回来了,这屯子里肯定会有更热闹的好戏可瞧的。”可是,实在是令人大失所望的是,不仅仅是这西勒吐全屯子人没看到什么好戏,就连这四队知青点的同学们也没瞧到什么好戏,根本就没戏可瞧。
原来,洪齐在市里听说了两个女人为了他而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弄得满屯子沸沸扬扬的事儿后,干脆就眯在家里,说是为奶奶守丧,一个多月后才回知青点;而在这期间,金芝和他爸——也就是那个副队长,不知啥原因同时得了伤寒病死掉了,两人的离世仅相隔两天时间;至于杨靓丽嘛,可能是觉得这场男女风流韵事造成的风波,使得她没法儿在这屯子呆下去了的原因吧,就让他爸在上边给找了熟人,重新安排到杜尔伯特的一个屯子插队去了。所以,等洪齐回到西勒吐屯时,能牵扯他的两个女人已经都不在了,他自然而然地就很安稳的了——仍旧脖子上挂着他那只破旧的相机,到处游逛,找女性唠嗑;至于还在流传着的那点儿有关他的风言风语,这时则已是强弩之末,没用多长时间就随着海拉尔那边刮过来的大风,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三
又过了大概三、四个月的时间,我记得已经是天气开始上霜的时候了。有一天,我和李建华、张亚民三人赶着一辆破马车,去屯东头的场院里给知青点拉柴禾。李建华负责拿二齿子从大柴禾垛上往下刨,我和张亚民负责往车上抱。刚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选的是一个挺老大的麦秸垛,可是因为这个垛是去年堆起来的,每一根草都压得“实实撑撑”,再加上那麦秸本身就是溜滑的,一刨,二齿子就直“秃噜”,李建华刨了十多分钟也没刨下来多少。那分量,做饭还不够烧五分钟的呢。于是我们就打算换一个好刨的柴禾垛。
我说:“东南边的院墙角那儿有一个不太大的草垛,那里面挺多都是乌拉草,是麦收时候我和几个社员从大甸子上拉来的,咱们多刨点拉回去,正好可以分出点儿来,留着絮棉鞋,暖和;另外也可以在炕上铺点儿,省得要么不烧炕就潮湿,烧炕就烫人。”张亚民说:“对,这乌拉草都是带棱的,不滑,好刨。”说着,李建华拎着二齿子就跑过去了,张亚民也赶着马车往那边走;我呢,刚跑了两三步,就觉得脚底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差点儿摔倒。一看是右脚的鞋带子开了,正好踩在脚底下,于是我就蹲下来系鞋带子。
系好鞋带子,我刚起身,就听草垛那边传来几声“唉呀妈呀”的叫声。一看,那边不知是咋回事儿多出了两个人,一个是男的,嗷嗷直叫唤,另一个是女的,正弯腰,两手把着那男的问咋的了,伤的怎么样?我感到很惊奇,同时也是很好奇,于是赶紧就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去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那正嗷嗷叫的男的是洪齐,我看他坐在地上,两手捂着一条大腿根部那儿,手上都是血;那个女的我好像是在哪儿见过,有点脸熟。当时我们也顾不得什么了,大家七手八脚地把洪齐抬上马车,就去了赤脚医生家里。
赤脚医生干活儿挺麻利,几下子就把洪齐裤子扒下来了。那女的一看洪齐“光腚拉叉”的,就捂着脸跑了。我一看,洪齐大腿根子那儿有一个大拇手指头那么粗的洞,烂的乎的,可能是这一路上“揉赤”的。赤脚医生先是拿了一团子药棉花塞进那洞里,用手摁着止血;然后又拿出药棉花棒儿,用碘酒在伤口处消毒;接下来,好像是还往那洞里塞进去了点儿什么药,最后用绷带把洪齐大腿根部缠上了。
赤脚医生洗过手,对洪齐说:“亏你小子运气好,没一家伙刨到你‘老二儿‘(阴茎、阴囊)上。真那样,你这辈子就当太监去吧”赤脚医生的老婆也说:诶呦呦,当太监倒还算是好的了,什么命根子不命根子的,那玩意儿没了能咋地,没有也能活;这要是真的一家伙刨到脑袋瓜子上,可就完犊子了,还不得把脑浆子都给刨出来了?那样的话,哪里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大腿和那个‘老二’的事儿了,肯定连命都没了。可笑的是,都到了这份儿上了,洪齐竟然还能想起他那只相机。他对李建华说:“麻烦你了,我的相机落在你们队场院的草垛里了,能不能帮我找回来?”
话说回来,洪齐和那个女的被李建华从草垛里“刨出来”了的情况是这样的:李建华跑到草垛那儿,举起二齿子就连着刨了好几下,没想到这草刨起来竟是如此轻松,容易,几乎没费什么太大的力气就塌下来一大堆。当他再次举起二齿子的时候,就听见草垛里有男女的惊叫声,可是为时已晚,他已经收不住手了。只见二齿子落下之处有两个人翻滚了出来,正好刨在那男的大腿根部。这还多亏了二齿子稍微往右偏斜了一点儿,所以只有一个齿子刨在了那男的大腿上;如果这二齿子稍微往左偏斜一点,那么两个齿子就全刨在那男的大腿根部了——那时候,就不是一个洞,而是两个洞的事儿了。
因为这惊叫声毕竟是人的声音而不是猪、狗的声音,而且眼见得滚出两个大活人出来,李建华吓的出了一身冷汗,脸都变了颜色了。他在惊恐战栗之中睁圆了眼睛一看,简直令他难以相信:这男的,正抱着大腿叫唤的人,竟然是洪齐!另一个人竟然是个女的,他根本就不认识!那么,洪齐和那个女的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过了几天,李建华就把这事儿搞明白了。
要说这洪齐,前些日子又搞了一个对象——就是这次跟他一起从草垛里滚出来的那个女的——换句话说,也就是那个被李建华用二齿子从草垛里刨出来的女的,是一队的一个坐地户家的姑娘,名叫俞丽,今年才刚刚十七岁。他俩的相识和相恋,也是缘于洪齐的这只相机。可以说。没有这只相机,洪齐和那女的不一定能相识,相识了也不一定就能搞上对象。
听人讲,这俞丽原名叫王翠花,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就自作主张,给自己改了名字,叫俞丽,意思是随着她以后逐渐长大,她会变得愈加的美丽。为这事儿,她爸和她妈坚决反对,还气得够呛,把她打了一顿。有人劝她爸:“嗨,不就是一个名字嘛,改了就改了,别跟她真动肝火;一个丫头片子,早晚是泼出去的水,人家的人。”她爸说:“如果要是单单改了后面两个字,改名不改姓,那倒也就算了,这*妈的他**连名带姓都改了,不愿意姓俺这个姓是咋的?好像她不是俺们老王家生的似的,难道是“狗咒”的还是咋的?翠花,翠花,这名儿多好啊,听起来多脆生!可她就是不要,真是她妈的中了邪了。哼!”
可是这王翠花,不,是俞丽,她不是中了邪,而是她这个人偏偏就不听邪,不信邪!人家一咬牙,从此以后干脆连学校都不去了,把个小书包,连书带纸带笔的,当着她妈她爸的面,往家猪圈里随手就那么一扔:退学了。由于年纪太小,不能干什么,所以,在最初的几年,这俞丽也就只能是平时在家帮她妈喂个鸡啦,喂个鸭啦什么的,也有的时候拿着个小锹、小镐、小铲,拎着个小土篮子,学着伺弄伺弄前后院的菜园子什么的;后来,等到她基本成年了,就开始下地参加生产队务农劳动了。
俞丽这个人除了性格上很犟、很佞、很有主意以外,还有个特点,那就是爱美,喜欢打扮。有一次她去市里她二姨家串门,发现墙上挂着一本画报,里面都是女人的各种发型和艺术照片,于是就每天都翻着看。她羡慕死了,一心想着要把这画报据为己有。于是她就天天“吭唧”她二姨,要她二姨把这本画报送给她。她二姨实在禁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就答应她了。
回到西勒吐屯自己家后,俞丽没事儿时就整日整日的研究画报里的发型,照着去做;还梦想着能有机会到市里照一张或几张艺术照;照她的想法,实在不行,哪怕是能在屯子里那棵老榆树底下照张相也行啊。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她家太穷了,连一只中学生上学用的钢笔都买不起,哪里能有钱给她去照什么艺术照?他妈和他爸听都没听说过“艺术照”这个新名词。可是就在这时,天赐良机:他“有幸”遇到了洪齐——西勒吐屯的“摄影艺术大师”!
那是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风儿轻轻,百鸟歌唱。她手里抚弄着几朵干枯的野花,正坐在乌裕儿河边的草地上看薄冰下面的鱼儿游泳,心不在焉地想着自己的心事。正在这时,一个人向她走来,脖子上还挎个相机。她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四队的知青,名叫洪齐——虽然她和他之间没有说过话,但是打个照面,互相还是知道对方和自己都是一个屯子的。要说洪齐,在这小小的西勒吐屯里,哪有不认识他的——整天脖子上挎个相机,走到哪里挎到哪里。谁要是说不认识洪齐,除非他没长眼睛或是眼睛瞎了;至于说俞丽嘛,洪齐是不是认识她,她可就真的是不知道了。
实际上,洪齐早就注意到俞丽了:虽说这俞丽长相不是十分姣好,但马马虎虎也还算是说得过去。在西勒吐这屯子里,女人面部皮肤的颜色和男人的相差不了多少,基本都是略微带点黑红色的,总之,都不白;而偏偏这俞丽的脸却是白白嫩嫩的,像是用雪花膏沤出来的似的;她虽不施粉黛(实际上,就她家的那个条件,她也无粉黛可施),但也少不了些许的妩媚;尤其是她头顶那高高盘起的、像是老太太大“嘎嗒臼”的发型(那时,我们把这叫做“牛粪派子”或“大馒头、大花卷儿”)更是让洪齐如醉如痴,嘴角直淌“哈喇子”。所以,有事儿没事儿,洪齐就脖子上耷拉着他那个相机,一甩哒一甩哒地,悄悄一个人溜达到俞丽家门口那儿转悠,渴望着能够“偶遇”他心中的那个她。
洪齐知道怎样去*引勾**俞丽。他相信自己大粗脖子上的这只相机,相信这只相机对屯子女性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魔力。可是。不知是不是上天故意要考验他的耐心和耐力还是咋的,洪齐在俞丽家那儿转悠了不知多少次了,也没能“偶遇”俞丽;有一次还差点被她家那条虎背熊腰的黑色大“中华田园犬”给咬了;要不是恰巧被俞丽她爸看见了,及时把狗喊回,那洪齐可就该遭殃了:整的不好,裤裆里的那个东西很可能就被狗给吃了。俞丽她爸问洪齐:“你咋转悠到俺家这儿来了呢?”洪齐说:“找猪呢,俺们知青点儿的猪跑出来了,不知哪儿去了。”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天公终究会作美。一天中午,洪齐又到俞丽家门口“找猪”,俞丽她爸告诉他:“是有一头不知道是谁家的小花猪,“瞎了呼哧”地溜达到俺家院子里来了,叫俺给赶跑,往乌裕尔河小水坝那边去了。”实际上,洪齐刚才大老远的就已经看见俞丽的身影往小水坝那边去了,于是就三步并作两步地,尽可能加快步伐(有点儿像是现在奥林匹克的五十公里竞走),赶快去追,没成想路过俞丽家门口时又碰到俞丽他爸这个老东西了,他只好又是说来找猪。而正是由于这头小花猪往俞丽走的方向去了,给了他名正言顺的理由,去“追猪”了。
追的时候,洪齐一直是两手捧着脖子上的那个相机,怕那相机悠荡起来打着他下巴颌。等他气喘吁吁地追到小水坝那儿,他往小河边一望,呵,喜上心头,心都快从嗓子眼儿蹦出来了:那婀娜迷人的女人,不正是俞丽吗?尤其是她头顶上那“牛粪派子大嘎嗒臼”多么明显,在初冬日的阳光沐浴下,闪着淡淡的乌黑色的光,简直是太吸引人了!正如一首歌里唱的那样:“叫俺怎能不想她!”
“兹的拉斯特乌意结!”不知是故意的,还是脱口而出,这洪齐开口就冒出了一句俄语,总之,他是太想在俞丽面前显摆自己了——高贵的人就是要讲高雅的话!这俞丽见到洪齐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而且还主动打招呼,虽然有点不知所措,但却是鬼使神差般地,不由自主地也冒出了一句俄语:“哈罗绍,歃鸡西!”
原来,可能有的读者不知道,那年代,黑龙江的学校里外语课是以教俄语为居多,也有少数是教日语和英语的;但就齐齐哈尔那一带来说,基本都是俄语,而且多数是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学了。我记得我们学的俄语,第一课就是呼喊“毛主席万岁!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再接下来就都是“美帝国主义和苏修社会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举起手来,缴枪不杀!”“珍宝岛是中国的领土!”“我们是毛主席的红小兵,誓死捍卫我们伟大祖国的每一寸领土,苏修*队军**滚出去”等等一些口号;还有一些诸如“飞机”、“大泡”、“坦克”、“原*弹子**”之类的单词。所以,无论是洪齐还是俞丽,都能偶尔地从嘴里蹦出几个已经在脑海中残剩无几的单词或只言片语。
但是,这里,既有意思又好笑的是:洪齐说的“兹的拉斯特乌意结!”是打招呼用语“你好”的意思;而俞丽回答的“哈罗绍,歃鸡西!”则是上课时老师经常使用的课堂用语,意即“回答的正确,很好!”的意思。洪齐的“俄语问”与俞丽的“俄语答”,两者之间,虽都有一个“好”字,但意思却大相径庭,没有共同之处。但是尽管如此,可能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吧,他俩之间竟然能在用俄语相互打招呼时,实现“无障碍”交流,而且还似乎是很“完美”。说来,人和人之间是要讲缘分的,可能这就是洪齐和俞丽之间的缘分吧,他俩在情感上瞬间就拉近了距离……
接下来,洪齐又是一通摆弄他脖子上挂着的相机,然后,似乎是深情,但实际上是很贪婪地望着俞丽,嘴里又冒出了一句外语:“弟饿鸽欧,堵油耨密?爱慕烘气!爱辣乌油!”这回可是把俞丽给造懵了。她结巴了好几下嘴也没回答出来——她好像从来就没学过这句俄语,于是就说:“真对不起,俺只是小学五年级毕业生,没学过太多的俄语,不像你们城里来的知青,都是高中毕业,俄语水平高。”
洪齐脸上闪出一丝自豪的神色,说:“这不怪你,俺刚才说的这句话是英语,不是俄语。”“啊?你还懂英语?”俞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万分惊讶地问。“是啊,”洪齐蹲下身,很自然地蹲在了俞丽的身旁,骄傲地说:“不过,俺只是懂两三种外语,跟人家那些懂五、六种外语的人来比,俺还是差的远了。”
听洪齐这样说,俞丽是越加地佩服洪齐了,既佩服他的才华,又佩服他的谦虚,一丝爱慕不禁从心头油然而生。她好奇地问洪齐:“刚才你说的那句英语是啥意思呀?”这时洪齐就由刚才的蹲姿,变成坐姿了,还假装是无意的往俞丽身体那儿靠了靠,而俞丽则是本能地稍微往旁边躲了一下。
洪齐说:“俺刚才跟你讲的那句英语的意思是‘亲爱的,你认识俺吗?俺爱你’!”“啊?”俞丽叫了一声,不知是惊还是喜,大白脸变成了大红脸,一直红到脖子根子那儿,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说实在的,她真没想到朝思暮想日夜企盼的爱情,竟然从云间飘落,悄然而至了。但是她仍然是不知说什么好。
这时,就听洪齐说:“俺给你解释一下这句英语吧:‘弟饿’,就是‘亲爱的’意思;‘鸽欧’就是‘姑娘’的意思;‘堵’是问号;‘油’是‘你’;‘耨’是‘认识’;‘密’是‘俺’;‘爱’是‘我’,‘慕’是‘是’;‘辣乌’是‘喜欢和爱’的意思;‘烘气’就是俺的名字洪齐!”“哎呀俺的妈呀,你讲的这些太高深了,俺一点儿都听不懂。你看看你啊,有这么高的文化,俺都不敢和你接近了!跟你在一起,俺太渺小了”说着,不由自主地往洪齐这边靠了靠。洪齐就势把俞丽紧紧地抱在怀里,狂热地亲吻起来。那只相机不停地在他俩的胸前晃荡……
这俞丽哪里知道,洪齐的实际文化程度顶多初二水平,可能连这都达不到;至于他那点外语水平,更是可怜的很。据说,洪齐小学和初中都是在郊区的一所小学里读书,那时正值*革文**期间,学校几乎就没正经开过什么课,他是到了读高一的时候,才转到我们厂里的学校读书——殊不知,这洪齐小学和初中学的都是俄语,也就是在进了高一这个时候才改学了几天英语,而且总共也没上过几次英语课就提前下乡插队了。
“亲爱的姑娘,你认识我吗?我爱你。”是洪齐唯一会讲的一句英语,而且并不规范。至于动笔写嘛,他连一个单词都写不出来。这俞丽更不知道,洪齐脖子上挎着的这只相机,是他刚上高一那年的夏天,在公园里从一个老头儿那里偷来的。当时那老头儿拎着这相机到处拍照:一会儿照老虎,一会儿照猴子,一会儿又照月季花。照着,照着,老头儿累了,就躺在湖边的一个长椅上睡着了,放在身边的照相机,也由于他美梦中翻身,碰掉了地上。这时,出于好奇,一直在老头儿身后尾随看热闹的洪齐,见此,忽然萌发了邪恶之心,人之初的性本善荡然无存,就假装做好人好事,帮老头儿把相机捡起来,看看旁边没人,就脱下衬衫,包上相机,逃之夭夭了。
说来也巧,这洪齐的叔叔是市里某报社的摄影记者,买胶卷都是公家报销,而且还有自己的冲印室,于是洪齐就谎称自己在大马路上捡到了一只相机,也想学照相。他叔叔倒是挺爽快的,就利用业余时间教他,还送给他胶卷,给他冲印照片。所以,这洪齐下乡插队时,就带上了这只相机,挎在脖子上招摇,还以免费拍艺术照为名,*引勾**女青年。
从乌裕尔河边的这次“偶遇”开始,洪齐和俞丽之间就开始了频繁的约会。洪齐总是以拍照为名,约俞丽出来,到大野甸子上去,俞丽也经常借故以找洪齐给照相为名,两人到处去僻静没人的地方溜达。但是,毕竟这个时候已经是初冬了,天气比较冷,屯子周围旷野一片,白雪皑皑没法儿长时间停留,所以他们就只好到各生产队的场院里去,到谷垛、麦垛、高粱垛、草垛背风的地方待着,互相拥抱一会儿。
这天,洪齐和俞丽又转悠到我们五队的场院。忽然,洪齐眼前一亮,他发现了一个绝好的地方!原来,这场院里唯一的一个草垛——在正好冲着东南没有西北风的地方,有一个很深的大洞,洞里面躺着一头大公猪和一头大母猪,正在互相非常亲热地用嘴啃着对方下巴,发出哼哼哼的甜蜜之声。“呵,没想到这猪的智力不错嘛,它们也知道这草垛是很容易掏洞的,所以就在这里蓄了个窝,空间还挺大的呢!”洪齐说着,拎起地上的一个木头棒子,冲过去就把那两头猪打跑了。俞丽知道洪齐是啥意思,所以也就紧跟在洪齐的后面,一起爬进这个猪窝洞。
估计刚才跑掉的那两头大公猪大母猪已经在这窝里呆了挺长时间了,所以这里除了有点骚臭味儿不太好闻外,还倒是很温暖的——毕竟那两头猪虽然跑了,但是热量已经留在这里了。为了不让既得的热量流失,也为了不让别人看见,洪齐和俞丽两人一齐动手,在洞的上面和左右两侧又扯下一些草,堵在洞口:这样一来,既扩大了里面的空间,又起到了遮挡风寒的作用。可是,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没想到他俩刚刚搂抱着亲热起来,就被李建华一顿二齿子把洞给刨塌下来了,特别是这洪齐,大腿根儿那块儿,还被刨了个洞,吱吱直往外冒血。
“洪齐和俞丽整天的在外面胡搞乱搞,还采取*力暴**手段,在五队场院草垛那儿抢占猪窝,干见不得人的事儿,被五队知青李建华用二齿子把大腿根儿那儿给刨了个洞,差点儿刨到命根子上”的彩色新闻,通过赤脚医生老婆的嘴,马上就像无线电波一样传遍了屯子的家家户户,妇孺皆知了。俞丽的爸爸知道了后,简直是怒发上冲冠,领着自己家的七大姑八大姨,总共有十五六个人,手拿棍棒、笤帚嘎嗒,齐奔四队知青点,进屋后二话不说,把个洪齐摁到炕上就打。要不是众多知青拉着扯着劝解,恐怕洪齐的小命就没了。
俞丽他爸指着洪齐的鼻子,说:“不要说你这种整天干偷鸡摸狗事情的混账东西,就*妈的他**凭你长的这个*巴鸡**样,跟个丑八怪似的,俺也不能让俺家闺女跟你呀?你是*妈的他**城里来的又能咋的?城里来的有个屁了不起的?”俞丽她妈也指着洪齐说:“你看你的那个德性,*他妈你**的刚到俺们这屯子才几天啊,就拿着个破相机到处乱搞女的,今天给这个照相,明天给那个照相的。*他妈你**的愿意搞,就搞你们知青点儿里的女的,别来搞我们当地人家的姑娘!就你这套号的人,一会儿搞当地姑娘,一会儿又搞知青姑娘;完了反过头来又再次来搞俺们当地姑娘。呸!”
俞丽的一个叔伯姐姐也在一旁冲着周围的人说:“俺早就看出苗头来了,偷偷地劝过几回俞丽,可是她就是不听,还说洪齐答应她了,等过了两年以后就跟他爸妈挑明他们俩搞对象的事儿。这不是明摆着的骗人吗?还有,俞丽明明是知道洪齐和金芝、杨靓丽之间的丑事的,也知道洪齐是啥人,可是她还是愿意跟洪齐!真的是鬼迷心窍了。”旁边有一个凑过来看热闹的老娘们也忍不住低声说“可不是咋的,虽说这世上啥新鲜事儿都有吧,可是俺却只听说,那狐狸精都是母的,咋现在还冒出公的来了呢?”
没过多长时间,屯子里就再也不见俞丽的人影了,据说,她是投奔甘南那一带的查哈阳农场的亲戚家去了。
四
虽说是经历了与金芝、杨靓丽、俞丽等三个女子的*情艳**风波,弄得自己浑身上下一股狗屎腥味,满脸灰突突的没个人样子,可是,没过半年,这洪齐似乎是重新焕发出了他天生的“青春魅力”,又开始在脖子上挂着那只相机,洋洋自得,神采奕奕地满大街招摇了。说实在的,洪齐的这只照相机,对女性,尤其是对农村女性的魔力简直是太大了。这些女的,无论是十七、八的大姑娘,还是二十几岁的小媳妇,无论是三十多岁的大老娘们,还是五、六十岁的老太太,只要一见到洪齐在大街上溜达,或在某个队部院子里闲逛,就总要找个缘由和他靠近,和他搭话,目的就是能借机多看几眼他那相机:没准儿,洪齐一高兴,就能给自己照一张相。
据李建华和张亚民讲,他俩经常能看到:有的女的,只要发现前面晃荡的人是洪齐,就会马上加快脚步撵上去;有的女的,本来正急匆匆地走路,偶尔回了一下头,发现了后面大老远晃荡过来的洪齐,就会马上放慢了脚步;个别的甚至还假装是鞋带子开了,蹲下身子系鞋带;也有的故意弄脱了鞋,假装回头去捡,看看洪齐走近了没有。这洪齐呢,也巴不得能和这些女的并着排,肩膀碰肩膀地一起走路,唠点闲嗑,说点荤话,过把干巴瘾。凭心而论,这些女的倒是没有想要*引勾**洪齐的意思,一是洪齐这人长的太难看,纯属歪瓜劣枣,再者他骚事儿太多,名声不好,只不过就是他脖子上的那只相机真的是蛮吸引人眼球而已。要知道,那个年代,即使是城里人,也是很少有人能经常照相的,因为什么,因为没钱,照不起。
但是,这些女的哪里知道,这洪齐却是蛮有心计的,他知道这些女人的心理:她们不一定是看上了他,绝不是觉得他好看值得亲近,而是觉得他的相机好,是那相机里的胶卷好,她们都想混一张照片。但是,跟刚刚来到西勒吐屯的那些日子不同的是,洪齐现在已经很有经验了,他是要有选择地给女人照相,而不是谁想照他就给谁照;至于洪齐想不想、愿不愿意主动“上杆子”给某个女的照相,那是要看那女的是否长的好看,漂不漂亮的:一切都是要凭对方的“姿色”而论,对方必须是要有“鬼力”的才行(他在小说里见到过“魅力”这个词,但是他以为“魅力”应该读成“鬼力”)。现在,他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绝不轻易的就给别人拍照片——毕竟胶卷是有限的,拍照和冲印都是要花钱的。此时,他正在寻找值得他手指头一按,咔咔咔拍照的人。没想到,这个女性,很快就出现了。
这一天,春日的阳光还算是和煦;乌裕尔河虽未完全开化,但厚厚的冰面上已经开始有一层薄薄的清水在流动;狐狸、豆杵子(东方田鼠),灰兔等小动物也都开始出来乱跑了,也有许多各种颜色的小鸟,在飘荡的白云间钻来钻去,喳喳喳地叫着,原野上到处是一片盎然生机。
洪齐又是脖子上挂着他那只相机,沿着草原上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朝乌裕尔河小木桥那儿走去。忽然,他眼前一亮:远远地,他看见桥上站着一个女的,红棉袄,绿裤子,长发飘飘弄清风……呵,那不是五队的大凤子吗?虽然看不清脸,但一看那丰满的身姿,衣裤颜色的上下搭配,尤其是那一头乌黑锃亮散披着的二尺长发,就知道那一定是五队的大凤子!“大凤子呀大凤子,嫁给俺好吗?俺会爱你一辈子的”。洪齐一边口里操练着这句话,一边不由得加快了脚步。虽然,那时候还不时兴说“我爱你”这样的话(因为很难说出口,凡是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人,大多不是歹徒,就是流氓、二流子),但是洪齐却能说得出口,这世界上的“骚话”没有他说不出口的。他随时准备着把这句“骚话”说给大凤子听。
好像是瞎了眼的老天爷有意安排的吧,洪齐到了河边,离那木桥还有二十来米远的时候,刚一摆手和大凤子打招呼,就听“妈呀”的一声,大凤子一个腚墩坐在桥上了。实际上,这个时候大凤子也看见洪齐了:走道儿一咧歪一咧歪的,脖子上浪荡着个像是一块方砖头一样的东西;在这小小的西勒吐屯,像洪齐这样的人,那可是蝎子粑粑独(毒)一份呀。她又惊又喜。惊的是怎么在这清净得连一个人都没有的地方碰到洪齐了呢,万一这个家伙耍流氓*戏调**妇女可咋办?喜的是,也正是因为这里清净,没有其他闲杂人员,她才好借机开个口,跟洪齐说说,能不能给自己拍几张照片,最好是艺术照。她早就听说过洪齐擅长这个。
可是,让大凤子死活都没能想到的是,她刚想给洪齐回个招呼,就忽然脚底下一滑,“扑噔”一下就坐下了,硬硬的木棱子硌的屁股生疼。原来,有一块很宽的木板,由于钉子已经脱落,是“虚掩”着搭在木棱子上的,大凤子刚一抬胳膊,身子稍微有点倾斜,那木板就被大凤子的一只脚给蹬“秃噜”了,杠噹一声掉到下面带水的冰面上,溅起了一小汪水花。洪齐见状,心情万分激动。他怎么能错失这么良好的机会呢?于是赶紧十步并作两步的跑过来“施救”。
要说这大凤子呢,她也想赶在洪齐到来之前自己站起来,以免尴尬。可是,就在她两手杵地,刚要一个猛劲儿站起来的时候,就听“兹啦”一声,大棉裤裤裆那儿被撕成了一个大口子,雪白的棉花都露出来了。问题的关键是她根本起不来——木棱子上的一颗大钉子死死钩住大凤子的棉裤,不让她起来——只要她试着站起来一下,就“兹啦”一声;再试着站起来一下,就又是“兹啦”一声。三声“兹啦”之后,大凤子的裤裆那儿就出现了一个一尺来长的口子了;还好,那钉子是已经弯曲的了,呈个钩子状,否则的话,一寸多长的家伙,早就扎进大凤子屁股肉里头去了。就在这关键时刻,洪齐站在了大凤子身边——大凤子嘛,有人帮助她了!
可是呢,这话说起来肯定就是大凤子命里该着:洪齐哪里知道她大裤裆那儿挂着个钩型的大钉子呢?他二话没说,好像非常“不外”似的,从后面两手掐着大凤子的“嘎臼窝”(腋下),一个猛劲儿就往上一拉。这次,只听又是“兹啦”一声,大凤子虽然站起来了——身不由己地倒在了洪齐的怀里,但是她的裤裆算是完全彻底的被撕开了,成了东北儿童小时候穿的“开裆裤”,小北风呼呼地往里灌。可能只是出于一种条件反射吧,就在大凤子使劲儿地挣脱开洪齐的怀抱后,洪齐赶紧弯腰侧头去看大凤子的裤裆。同样,也可能是条件反射吧,大凤子一把将洪齐推开,嘴里不停地说:“噶哈呀?噶哈呀你?看哪儿呢?往哪儿看呢?”
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凤子早就忘了要洪齐给自己照相的事儿了;洪齐也失去了找借口主动给大凤子照相的理由。但是,毕竟洪齐在泡大姑娘这方面已经不是一般人物了,西勒吐情场上的风风雨雨锻炼了他,使他愈加的成熟和老练。只见他麻溜地脱下自己的军大衣,给大凤子穿上,用以遮挡她那已被撕开了的裤裆;而自己则只穿着一件破旧的薄毛衣,在那实在是有点儿过于“凉爽”的春风中冻得浑身瑟瑟发抖。但是,虽然如此,他却觉得自己心里是热的——即使气温突然骤降四十度,他也抗得住!感谢老天爷给他创造了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使他能得以在大凤子面前很好地表现一下自己。什么是爱情的力量?这就是爱情的力量!爱情诚可贵,一切皆可抛!爱情的力量实在是太伟大了!
当然,大凤子是不是爱他,这肯定是八字还没一撇呢,甚至可以说,连半撇都没有呢。大凤子压根儿就没想到过跟洪齐搞对象谈恋爱这事儿,她只不过是偶尔会想起让洪齐给自己拍几张照片而已。目前的状况,也只能说是洪齐单相思——剃头挑子一头热。这时,洪齐赶紧套近乎,不失时机地问大凤子刚才是咋回事儿啊?没想到大凤子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没啥,是刚才不小心,脚底滑了一下,摔了一跤。”接下来,就不再说什么了,只是自顾自地沿着那条来时的小路往回走。
高手终归是高手。可能是为了打破两人之间这难熬的“寂静”吧,洪齐是一定要拿出一点绅士风度出来的。于是他故作高雅,一边摆弄着脖子上挂着的相机,一边轻轻地哼起了一首不知是从哪儿偷着学来的苏联歌曲:“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一直通向迷雾的远方。我要沿着这条细长的小路,跟着我的爱人上战场……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我的小路伸向远方。请你带领我吧我的小路啊,跟着爱人到遥远的边疆……”
大凤子没听过这首歌曲,只是觉得这曲调跟她平时学唱的“大海航行靠舵手”、“大刀向鬼子的头上砍去”之类的歌曲不一样,很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而且嘛,歌词也好像挺有点那个的。但是她啥也没问,只是静静地听,静静地听下去了。当然,在她的内心里面,已经开始有点儿像乌裕尔河冰面上的流水一样,起了涟漪,渐渐地不平静起来了……
已经连续好几天没见到洪齐在大街上晃荡了,在屯子的女人堆里也破天荒的见不到洪齐的身影。大凤子开始有点心里犯嘀咕了。于是,他找了一个借口——找一个她认识的男知青请教一下自己的那个半导体收音机声音总是不稳定的事儿,就到了五队知青点。在屋里坐着闲聊的过程中,她才知道:洪齐三天前就回市里看病去了,原因是他连续三天高烧不退,公社的卫生院说他可能是得了肺炎,这里治不好。
大凤子听了后心里“咯噔”一下,赶紧问:“是啥原因?”她认识的那个男知青说:“不知道啊。可能是他一天到晚的,总是不带棉帽子在外瞎‘得瑟’弄的吧;特别是有一天,不知道他出去噶哈去了,连棉大衣都没穿,就穿个小破薄毛衣,回来的时候冻得嘶嘶哈哈的,还楞装好汉,好像啥事儿没有似的,当天夜里就开始咳嗽;早上我摸了一下他‘本儿勒头’(额头)。那家伙,滚烫滚烫的。”大凤子听了,心里马上就知道是咋回事儿了,但还是耐着性子,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又敷衍着唠了几句闲嗑,就离开知青点回家了。
到家后,大凤子思前想后,不知如何是好。晚上,她躺在炕上,一会儿翻过来,一会儿掉过去,咋的都是睡不着。于是,她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她想到了:洪齐在最近这一段时间里好像是对她大凤子特别感兴趣,无论是在路上偶然碰到,还是在屯中央的大榆树下闲扯的人堆里,洪齐总是喜欢多看她几眼,还动不动地就没话找话地和她多唠几句闲嗑;而且,还总是用两只手摆弄他脖子上挂着的相机,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显摆,或者只是一种习惯动作。虽然,她也曾好几次想到过让洪齐给拍个一、两张照片,但毕竟是相互之间不太熟,所以就没好意思开口。她也想到了:根据洪齐在自己面前的表现,是不是他看上俺了吧,有这种可能性吗?有这种可能,肯定有!俺从他那眼神里就能看得出,特别是前几天在乌裕尔河小木桥上……想着想着,她觉得脸上一阵火辣辣的发热,后来就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又过了三、四天,大凤子到自家院门口那儿抱柴禾,恰巧“偶遇”了洪齐。还没等洪齐开口,她就主动地打招呼。她说:“听说你前几天病了,好啦?没事儿啦?”洪齐说:“是呀,小病了几天,现在没事了。你咋知道俺病了呢?”大凤子说:“你那军大衣还在俺家呢。本来俺当天就想还给你,可是……可是俺一个大姑娘家家的,哪好意思抱着你的军大衣去你们知青点?就算是在大街上遇到你了,俺也不能马上就回家取军大衣,抱到大街上还你啊,总得事先通个气儿,约个时间,找个没人的地方还你啊?要不然,叫别人给看见了,又该说闲话了,俺可受不了。”
洪齐说:“那,现在不是正好吗?这路上没人,俺就在你家这柴禾垛后面站着等你,你进屋拿去好了。”大凤子说:“看你说的怪轻松的,现在俺妈和俺奶都在屋呢,他们看见了又该问这问那的了。”洪齐问:“那天从小木桥那儿回来,你不就是穿着俺的军大衣回家的吗?”大凤子说:“那天算是巧的很,进屯子后大街上基本没什么人,只遇见几个‘瘸瞎鼻子带滚蹄子’的,‘孽的乎乎’,‘傻了缸唧’缺心眼的人,再就是遇见了两、三个老头老太太,一个个老目咔赤眼儿的,看不清俺是谁;到家了,俺就把你的军大衣脱下来,先藏到柴禾垛那儿,然后才进的屋。没想到俺家屋里没人,不知道都哪儿去了,于是俺就赶紧跑回柴禾垛那儿,把军大衣抱回,锁进俺的大柳条箱子里了。”
洪齐听了,喜出望外,心想:有门儿了。就故意问:“那你的大棉裤?”大凤子脸刷的就红了满天,故意生气的说:“去你的,哪壶不开提哪壶,就是因为你!”“啊?因为俺?因为俺啥呀?”洪齐故作听不懂,问。大凤子这时就已经有点儿“贱巴呲咧”的了,很柔情地说:“装,你就装吧你……”这时洪齐马上就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说:“其实俺早就喜欢上你了,早就想着跟你好了,咱俩结婚成双对。”大凤子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这样肉麻的话,不知道是激动、兴奋,还是吃惊、害怕,两条腿都开始抖了,差点晕过去——没想到这爱情,说没有时它连个影儿都见不着,说来了嘛,这瞬间就从天而降,落到脑瓜上了。她捂着脸,连柴禾都忘了抱就撒腿跑回屋里了。
就这样,虽然,跟这屯子里所有的人一样,大凤子很清楚洪齐以前的那点事儿。什么金芝呀,什么杨靓丽呀,什么俞丽呀,等等,她都熟悉的;她也曾不认为洪齐是个好东西,但是她现在看法变了。她认为洪齐是个好人,是个热情、温暖、体贴的男人(现在是叫“暖男”);反过来说,金芝、杨靓丽、俞丽这三个人,都是*货贱**,肯定是她们“死企掰咧”地跟洪齐硬贴乎;这年头,有几个男子能抗得住像她仨这样的骚女人的粘乎啊!所以,从这以后,她和洪齐就正式谈起了恋爱——她爸她妈都同意,洪齐的父母也同意;半年后两家就会了亲家,就算是正式定下了这门亲事。
再后来,冬天的时候,知青点里人少了,没人做饭,屋子又冷,洪齐干脆就拎着相机,抱着自己的被褥,搬到大凤子家住了。那年代不时兴未婚同居,所以大凤子家就把西套间最里面的那个屋子给洪齐住了,他们俨然成了真正的一家人。
可是,毕竟洪齐和大凤子之间的爱情没有什么坚实的感情基础,偶然性和一时冲动的成分很多。因而,虽然大凤子家几次提出要趁早把婚事办了,免得总是这样放着招人议论;可是洪齐家却迟迟不答应,一再坚持说再等两年。洪齐对大凤子和她爸妈说:“俺爸妈说了,就这一两年之内,或许很快就会有城里来招工的指标,他们会找关系给我努力争取的,等我回城里工作了,再结婚来得及。”大凤子她爸说:“招工不招工的,这和你结婚有关系吗?”洪齐说:“这关系可就大了:结了婚的,就成了坐地户了,没有招工指标;再说了,如果俺是未婚,就算没有招工指标,这里一旦有招兵指标也行,俺爸妈也会找关系让俺去当兵的;一旦当了兵,三年后退伍就回齐齐哈尔了,到俺爸他们厂里当工人。俺爸还说了,肯定会给俺弄个技术工种啥的。”大凤子不无担心地说:“你回城了,那俺咋办?”洪齐说:“这有啥咋办不咋办的,到时候你就跟俺进城好了。”虽然洪齐这样说,但大凤子和她爸妈的心里,都不免打起了一连串担心的问号,敲起了小蹦蹦鼓,显得很无奈。
一九七八年的夏天,全国知青大批返程的浪潮也席卷到了广袤的西勒吐屯草原,洪齐只是拎着他那永不离身的相机,肩挎一个黄书包(被褥及其它的一切生活用品都不要了),离开了西勒吐屯。跟现在许多影视剧里的镜头一样,大凤子流着眼泪,依依不舍地送洪齐到屯子西头那百年老路旁边。不大一会儿,一辆事先约好的农场解放牌汽车停了下来。洪齐仍像他第一天来西勒吐插队时那样,脖子上晃晃荡荡地挎着他的相机,站在驾驶室后面的小长方形玻璃窗那儿,跟大凤子挥了挥手;之后,就在一路尘烟中消逝了。从此,直到他十年前肺癌去世,就再也没有和大凤子见过面,也没有回过西勒吐屯。据说,他曾经给大凤子写过一封信,但大凤子没回信。后来,听传闻,大凤子觉得自己在西勒吐屯没脸见人了,就嫁到富拉尔基的罕伯岱屯去了。
以上我所回忆的这些,虽然不是我亲眼所见所睹,但却是我亲耳所听所闻。实事求是讲,这里面显然是有一些夸张成分的——按老百姓的话说:不一定完全是那么回事儿,有点儿“玄乎”;但基本事实却是真实发生和存在过的,只不过是由于当时的屯民们想象力太丰富了,有很强的草中生花、夸大夸张能力,再加上当时某些知青多年的口口相传,多层次演绎,就使得洪齐和他那只相机的故事,有点儿像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和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一样,在原有《三国志》和《列国志传》基础上,给予了“合理”发挥——“敷衍不无增添,形容不无润色”,就形成了现在的这个故事。
当然,在这里我还不得不再多提几句的是,这个故事里面的许多细节,特别是那些人物语言和心理活动方面的描写,都是洪齐回城后,在和当年的知青一起聚会,或者在和一些朋友喝酒时,由他本人在醉酒后自己说出来的(人都说——就连当年的带队干部和当时的队长也都说:洪齐是狗肚子装不了二两香油:他的事,不用别人问,总有那么一天他一定会自己说出来的。);而他本人在讲述的过程当中,更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极尽夸张、炫耀和吹嘘之能事,故意往里面填进去许多“枝枝蔓蔓”、“叶叶草草”,又往里面撒进去一些“味精”,倒进去一些“酱油、醋”,以显摆自己的“能耐”。这个奇葩故事,目前仍在我们这些当年的知青之间“互传”,且势头不减。而我今天的写作,只是起到了一个将其汇总、归纳和整理的作用。
2023年5月1日于山东龙口家中


蔡克举,原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现居浙江省湖州市。一九七五年五月赴齐齐哈尔市郊区插队落户,一九七八年五月返城。先后从事教师、公安、纪检、文化广电等工作。现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