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0月15日起晋江超标和无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注意!10月15日起晋江超标和无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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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设置半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希望市民不要再买超标电动车,已购买者建议到销售网点进行换购。”昨日,晋江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新国标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晋江将于10月15日起,全面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违者将严格依法处罚。

晋江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半年过渡期内,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照《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告》,做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过渡期内生产、销售、目录公告、登记通行等工作,并持续加大超标电动车整治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发放禁行通告。同时要求全市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遵守通告要求,拒绝驾驶超标电动车。

据晋江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晋江市电动车存量10多万辆。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安全性能差,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强,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较严重,并引发不少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晋江涉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事故43起,占事故总量近8%,死亡7人,受伤50人。

交警部门表示,10月15日起,晋江将依法严查无牌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摩托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合标车如果未登记上牌,将依法进行顶格处罚。

什么是合标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和合标电动车怎么区分?已购买车辆怎么办?针对不少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晋江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进行权威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超标车?什么是合标车?

答:电动自行车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于4月15日正式实施。

超标电动自行车,即人们平常所说的超标车,是指超过新国标规定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合标电动车是指符合新国标规定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主要标准为:最高时速≤25km;整车质量≤55kg;车体宽度≤0.45m;前后轮中心距≤1.25m;电池电压≤48V;电机功率≤400W;可脚踏骑行等。

问题二:骑超标车与合 标车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何不同?

答: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根据交通法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而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则是按照事故发生时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三: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办?

答:按三种情形分别处理。属于合标车的,应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如果购买的是超标车,如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需要携带有关资料到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注册登记,申办车牌。该类车辆将纳入机动车管理,驾驶者需要持有F类或E类驾驶证。

问题四:外地、外省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晋江行驶吗?

答:福建省内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晋江范围内道路行驶;外省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按《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登记并悬挂福建省统一制式的非机动牌照方可上路行驶。

本报记者:朱艳 通讯员:蔡长江

本期编辑:黄华红 陈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