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
关于"现房销售"的讨论很激烈,
一些专家的意见也有很大的不同,
有人认为应该坚决取消预售制,
有人认为预售制不要废除而是完善。

取消预售,改为现房销售,
这是所有购房者都希望看到的,
国家也在一些地区进行积极探索,
但是目前效果不是很理想,
杭州2021年推出10宗现房销售地块,
结果无房企报名全部流拍。

专家说:
"房价处于上涨周期时,
才是取消预售制的最佳时机。"
目前的市场形势,
一杆子取消预售制实行现房销售,
看来是很难的,
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
不仅仅涉及预售制本身一个事项,
而且目前房地产需要软着陆。


现在有两个呼声比较大,
一个是逐步取消预售制,
一个是完善预售制,
而这两种呼声其实当下都有一个共同目标,
就是改变现有预售制的不合理规则。

北师大教授董藩说:
"我国的预售制是不合理的,
把源自发达国家的预售制的成熟、
合理的规定给改了,
改为签预售合同就签*款贷**协议,
这样就把烂尾、无法交房的风险推给了买房者,
而且提前1-3年收取买房者的利息。"

为什么发达国家预售制也很少有烂尾楼,
因为有保障措施。
例如美国的很多州规定,
买房人只需要支付1%-3%的订金,
开发商把房子建好,专业机构评估合格后,
买房人再付剩余房款。
如果开发商未按质按量按时把房子盖好,
买房人可以单方面撕毁合同,
并得到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
所以虽然是预售制,
但当买房人真正付购房款时,
其实买的相当于是现房。

而我们目前的预售制,
只是一个交易流程,
不仅把资金监管环节淡化了,
更把购房者利益的保障部分忽略了,
只剩下"预售"这个空壳子。


如果要改预售制,该怎么改?
有人说:
"银行按揭*款贷**不能一次性进入开发公司账户,
应该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放款。"
有人说:
"对房企进行风险排查,防范风险转移业主。"
有人说:
"应该交房后再还房贷!"
很多人都比较支持"交房后开始还房贷",
比如我身边想买房的朋友说:
"房子没住进去先白还了两年*款贷**,
心里太不平衡了!
就算不能现房销售,改成交房后开始还房贷,
也是很大的利好了!"

总的来说,
短期看,立刻取消预售制不现实,
长期看,若能逐步取消预售制,是人心所向。
(文中部分图片和视频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