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转诊 (异地转诊住院直接报销手续怎么办)

半岛记者 肖玲玲

当下,随着人员流动越来越大,异地就医情况也越来越多。在青岛参加医疗保险,在外地医院看病就医后怎样进行医保报销,这是很多异地就医人员的疑问。青岛市医保中心梳理本市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及办理指南,为您奉上一份干货满满的异地就医报销全攻略。

Q1:什么是异地就医?

异地医疗是指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

Q2:异地就医有哪些情况?

异地就医有以下几种情况:

1、异地转诊。

2、长期异地就医,包括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

3、临时异地就医,包括异地急诊转住院治疗、回户籍地住院治疗、未转诊住院治疗三种类型。

Q3:异地转诊如何办理?

参保人因本市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以及因病需连续转诊超过6个月的门诊大病治疗。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患疾病属疑难疾病,经承担转诊业务的医院组织专家会诊,无法确诊的,或所患疾病受本市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

(二)转往异地就诊的医院,应是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参保人向承担转诊业务的医院提出申请,由接诊医生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经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同意,直接在医院端将转诊信息上传至医保结算信息系统,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报备。

Q4:异地转诊报销待遇是什么?

参保人异地转诊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一次异地转诊有效期为6个月,超过6个月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因病需连续转诊超过6个月的人员,可在转诊报备地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大病定点单位。异地转诊治疗结束后,门诊大病定点单位需同时变更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

Q5:青岛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院有哪一些?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71医院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省眼科研究所、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即墨区人民医院、即墨区中医医院、即墨区市北医院、即墨区市南医院、胶州市中心医院、胶州市人民医院、胶州市心理康复医院、胶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平度市第一人民医院、平度市中医医院、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平度市精神病防治院、平度市呼吸病防治所、莱西市人民医院、莱西市中医医院、莱西市市立医院。

Q6:长期在外地居住生活,如何办理报备手续?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居住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

1.异地安置。退休(职)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报备材料:应提供居住地户籍证明。

2.异地长期居住。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职)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主择业*转军**干部,以及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异地定居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报备材料:应提供居住地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单、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或异地劳动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从业证明,*转军**干部需同时提供《自主择业*转军**干部年审登记证》。不能提供上述有关材料的,参保人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期限。

3.常驻异地工作。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长期派出在异地工作,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在职工伤人员异地长期居住,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因病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报备材料:由派出单位统一出具外出工作证明材料。

Q7: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报备,需要在就医地指定几家医院吗?

参保人报备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医的地市,就可以在该地所有的具有医保联网结算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此外,对于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省、*疆新**建设兵团、*藏西**自治区就医的参保人,可直接报备到这些省(市)。

Q8:在外地临时因病住院治疗,该如何办理报备手续?

1.异地急诊转住院。参保人离开本市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急诊留观(超过24小时)或急诊转住院治疗。

报备材料:应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入院记录。

2.回户籍地治疗。本市各类参保人员因病需回户籍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以及大学生因病休学期间的门诊大病治疗。

报备材料:提供户籍地的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3.异地未转诊住院治疗。参保人不符合以上异地就医申报条件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住院治疗。

报备材料:应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或入院记录。

Q9:报备材料如何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

您可通过以下途径:

1、微信公众号:搜索“青岛医保”--办事导航--我的医保--选择异地就医报备类型。

2、官网: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ybj.qingdao.gov.cn)。

3、现场办理: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Q10:异地住院后如何办理联网结算?

1. 参保人异地就医需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备手续,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报备信息上传国家或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2.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已报备完成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管理服务规范。

3.参保人出院时,医疗费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就医医院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4.就医医院打印结算单、汇总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交付参保人。

Q11:异地住院报销待遇和在本市住院一样吗?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本市政策。即: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Q12:异地就医回青岛手工审核报销费用,应携带什么材料?

申办材料: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患者二代社保卡。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需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报销款项不能打入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其他银行卡复印件及账户信息。

Q13:未转诊在异地住院治疗,报销待遇怎样?可否联网结算?

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统筹范围内费用达到4万元及以上的,比照本市同级医院降低15个百分点予以报销;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4万元以下的,比照本市同级医院降低25个百分点予以报销。费用报销实行异地联网结算。

Q14:异地门诊大病治疗,可以联网结算吗?

目前,山东省内异地门诊大病治疗联网结算正在试点,以后逐步推开到全省所有住院联网结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跨省门诊大病联网结算,随国家医保局及山东省医保局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

Q15:异地就医全民补充医疗待遇是什么?

本市参保人异地就医不享受青岛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特药特材待遇。允许使用山东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执行省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相关费用由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列支。有关待遇随国家、省医保局有关待遇随国家、省医保局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

异地联网结算人员范围外费用全额纳入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大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