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不买房孩子能中高考吗 (天津不买房孩子可以上高中吗)

最近研究了一下天津销量最高的前20个楼盘,基本上集中在和平、河西、南开的刚需一居落户上学盘。而且一居室的价格不菲,和平要240万起步,河西170万起步,南开要120万起步。

那短期内没有钱买房的家长该咋办呢?

这两天,小编研究了一下如何花最少的钱,上天津的学校。

硬性条件:

提前8个月准备;

办理想上的学校所在区域的居住证;

停外地社保,在想上的学校所在区域上连续6个月的社保;

在想上的学校所属区域,租至少6个月的房子,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申请时间:

每年的4-5月份

具备以上硬性条件,就可以在所在区统筹入学啦!

以下是市内六区,各区的详细政策要求!

和平区

申请条件:

1.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非天津市户籍境内来津人员的随迁子女;

2.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需要在和平区接受教育,且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能力的适龄随迁子女:

3.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4.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为天津市和平区。

咨询电话:022-27121337

申请时间及方式:

预计为2023年4月左右,届时请详见各小学门口张贴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3年公办小学学位的通知》,需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申报并通过审核。

现场验证材料须知(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和平区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夫妻双方)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和平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

以下情况均需满足在2023年4月30日前连续至少6个月,且随迁子女在和平区就读期间持续实际居住: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

需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

需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并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

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和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

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和平区的《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不能清晰体现相应缴费时段的还需提供《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单》)。

注:社会保险需同时缴纳天津市和平区养老及医疗保险,且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

备注:

1.申请转学学位的,还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全国学籍号。备注:六年级不转学。

2.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天津市已取得户口(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请到户口所在地为随迁子女申请学位,在其他区已购房的请到购房区申请学位,区教育局及相关单位将联合审验相关材料。

3.申请人持填报凭证及以上四项证件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及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区教育局将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和平区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小学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通知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二O二二年十一月

天津市不买房孩子怎么落户,天津不买房怎么上学

河西区

一、登记对象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网上预约

请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扫“预约登记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成功后,请仔细阅读提示语,并可通过扫“查询预约信息二维码”查询已预约个人信息、后期线下办理登记时间和地点。后期,河西区教育局也会以短信方式通知线下办理登记时间和地点,请耐心等待。

三、需提交相关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河西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如父、母、子女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西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上的地址须与居住证上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证持有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西区房管局(黄埔南路2号)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河西区的务工就业证明。

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五)居住证持有人在河西区的社会保险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本人在河西区近期连续且不少于半年(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至少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四、注意事项

1.“网上预约”是为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方便通知线下办理登记时间和地点、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等候时长的措施。网上预约后,请耐心等待通知,再到现场进行办理,在此期间,请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2.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3.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

4.河西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若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新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2-2833478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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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

一、登记对象

2023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预约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 2023年4月10日-5月5日的工作日9:00-16:30 电脑登陆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预约系统:http://nkvvdi.tieol.com(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未填写真实有效信息或逾期没有完成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3.网上预约成功后,请居住证持有人打印系统生成的预约单。“预约单”将显示如下提示语:

“您已预约成功,我们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您现场核验证件的时间及要求,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验证

预约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完成初审和复审两次证件审核。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携带纸质版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初审与复审均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方具备入学登记资格。 初审时间一般为5月,复审时间一般为7月。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 南开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 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1. 居住在自有住房的:

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1.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

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 天津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1. 天津市 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本人在南开区连续且不少于六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其中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一)南开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信息及所提供的证件进行核查。请居住证持有人务必保证上述信息与证件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逾期没有完成预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南开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统筹结果与初审学校无关,以复审时通知为准。

(四)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南开区不再接收其转学。跨省市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时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居住证持有人南开区社保需连续缴至办理转学手续前且不少于六个月,其中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五、咨询电话:17602687058

南开区教育局

2023年3月

天津市不买房孩子怎么落户,天津不买房怎么上学

河北区

一、登记对象

1.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2.2023年9月 转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 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4月3日至4月21日进行新生入学登记;4月23日至4月25日新生第二批补办登记;4月26日至4月28日进行转学申请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补报。)

具体时间安排 :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一)新生入学第一批办理时间安排: 4月3日至4月21日

(二)新生入学第二批补办时间安排: 4月23日至4月25日

(三)转学申请登记时间安排: 4月26日至28日 为转学申请时间(2023年9月转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申请工作)。

三、登记地点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电话:

26361715

26288180

86388203

四、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 河北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 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同一房屋两年内不能连续出现两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亲兄弟姐妹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为方便居住证持有人给适龄儿童报名,我区开通了在线预约报名功能。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使用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预约成功后,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短信和微信方式推送预约报名消息,凭收到的预约报名信息 (截屏保存) ,家长携带有效证件按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请家长注意查收。

在线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30

六、通知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完成子女入学学位申请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入学。录取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于2023年8月21日到校报到。

七、工作要求

1.为保证现场秩序,只准许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学位申请。请家长务必按照预约报名信息前往办理,报名时间充足,无需过早提前等候,避免造成人员拥挤。

2.报名家长需全程佩戴口罩,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拒绝入场。

3.家长进入办理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文明办理。

4.非本人报名时间,家长不要前往报名地点咨询问题,如有疑问可拨打教育局电话咨询。

八、各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公安河北分局 24458480

住房建设委员会 26293606

社险河北分中心 26292934

望海楼街 26246632

光复道街 86218402

鸿顺里街 26236193

王串场街 26472028

宁园街 17622685112

新开河街 86610539

铁东路街 26727036

建昌道街 18822632021

江都路街 24553340

月牙河街 26154133

河东区

一、申请登记

(一)登记对象

2023年入学的学生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登记时间、地点和方法

暂定于2023年4月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登记时间、地点及方法请关注2023年3月的相关通知)

(三)登记报名时需携带的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②居住证持有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 在本市的就业证明。

①自营人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

②单位务工人员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

居住证持有人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连续缴至2023年4月且 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于开学后由学校验证。

二、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根据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结合我区学位资源现状, 随迁子女入学将统筹安排在我区以下学校就读:二号桥小学、福东小学、松竹里小学、友爱道小学、中心东道小学、大桥道小学、街坊小学、六纬路小学、第二中心小学、东兴小学、盘山道小学、嵩山道小学、丽苑小学、常州道小学、益寿里小学、凤凰小学、冠云小学、行知小学。

三、几点提示

1.居住证持有人应如实申报各类信息,且保证在就学前相关证件均有效,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管、人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申报证明进行核查,如有虚*证假**明的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入学资格。

2. 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须注意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3.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4.延缓入学儿童,未在户籍地入学,未建立学籍,方可在我区申请一年级学位。

5.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

6.随迁子女户籍户主非居住证持有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7.转学办理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具体办理办法请关注每学期各小学放假前的通知。

河东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

红桥区

一、登记对象

符合在津入学(转学)条件,并于2023年秋季入学(转学)的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转学学生为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预约登记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 2023年4月6日—4月30日前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

有以下三种登录方式:

(1) 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进入“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栏目。

(2)扫描红桥区教育局门前张贴《公告》中的二维码。

(3)扫描公办小学校门前张贴《公告》中的二维码。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网上预约登记提交成功后,您会收到如下提示语:"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将于5月12日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您注意查收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校验证件

1.现场验证。

根据短信通知时间、地点,居住证持有人携带所需证件(所需证件请参看本通知第三项内容),出示短信凭证到现场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合格,发放《登记回执》;审核不合格,可补充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验证。

2.审核通过后,红桥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统筹安排到一所公办小学报名。

申请登记确认后,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的,将不能再作为安排学校就读的依据。

3.居住证持有人要讲诚信。现场核验证件时,证件原件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并真实有效,可办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办理入学(转学)登记报名。

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证假**件,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报名资格,不予以办理入学(转学)。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本

(一)在有效期内的 红桥区居住证原件 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 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 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请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二)居住证持有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超出规定时限不再办理。

(三)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红桥区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一致,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前且不少于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2023年1月至6月)。

注:家长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需为天津本市号码并保持不变,开启短信接收权限,否则将无法收到通知短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注:此公告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政策,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关注后期本市学生招生政策。

咨询电话:

见各小学公告公布电话

红桥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022-86513018

有想详细了解的小伙伴,私信我加微信,我拉你们进群,咱们一起探讨交流!

福居天津记者:柳颖

说点房产真心话

202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