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四不”情形,大家都清楚了吗?



了解了上面四种发票盖章的注意事项后,下面给大家讲一下不需要盖章的情况。
之前有朋友问:“最近,我们企业经常收到其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是发票上没有加盖对方企业的发票专用章,我们怀疑发票的有效性。请问这种不带发票专用章的票可以正常使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的规定:

总结下来就是,使用电子签章代替发票章的,不用加盖发票章,也可以正常报销!类似下图这些:




收到这些没有章的发票,实在不能确定发票真实性的话,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配备完善功能后,直接扫描发票二维码,系统自动对发票进行查重验真。

或者用专门的阅读器打开该发票验证签名有效性;以及可以在国税官网里面输入发票基础信息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