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起诉有用吗 (银行卡被盗刷报警可以追回损失吗)

银行卡盗刷可向银行索赔,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负责赔付吗

银行卡盗刷可向银行索赔,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负责赔付吗

新闻案件

上百万条含密码的银行卡信息在*市黑**买卖

明明卡在身上,卡里的钱却被盗刷了。

近几年,银行卡被盗刷的事件与日俱增。日前,有媒体曝光,盗刷团伙掌握到的银行卡信息多达上百万条,可随意买卖。为此,银联专家呼吁市民,最好尽快更换更安全的芯片卡。

法合类案

卡被盗刷,公安一时破不了案,能不能直接向银行索赔?

“法合君”从各级人民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中找到了如下类似案例,供各位参考。

01、金融机构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处理系统”,对自己发行的银行卡没有能力鉴别真伪,应赔偿被盗刷的全额及利息 ——林庆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望园路支行储蓄合同纠纷一案

类案案情

酒楼消费银行卡被复制盗刷近60万

2005年4月29日,林庆森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望园路支行申办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一张。

2013年9月21日中午,林庆森在南宁市江河百鱼庄酒楼消费,犯罪嫌疑人刘丽婵利用工作便利使用事先准备的读卡器窃取林庆森的银行卡信息及密码,并交由犯罪嫌疑人詹广杰对林庆森的银行卡进行复制。

2013年11月6日,林庆森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衡阳东路支行柜台用龙卡(储蓄卡)取款时被告知没有款项。经查询,林庆森发现卡内存款于2013年11月5日在东莞石排镇金六福珠宝店被盗刷支付559999元。

银行卡盗刷可向银行索赔,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负责赔付吗

法院说理

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储户身份标志,只有三者一致时,金融机构才允许交易。

在银行卡被伪造而导致存款被冒领的案件中,不管冒领人是如何获得持卡人的密码,金融机构未能识别伪造的银行卡,允许三者不一致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导致冒领发生,这表明金融机构的交易安全系统存在着重大缺陷。

也就是说,金融机构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处理系统”,对自己发行的银行卡没有能力鉴别其真伪,其对由此产生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

林庆森在持卡消费过程中,已尽了注意、谨慎保管密码的义务,不应对其存款被*取盗**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给林庆森存款559999元及活期存款利息。

案号:(2014)南市民二终字第383号

审理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4-10-15

02 、 银行负有 通过完善相应的技术设备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储户对自身密码未妥善保管的,应承担次要责任 ——徐华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花园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类案案情

银行卡未离身,2万元却“不翼而飞”

原告在被告处开通银行卡业务,银行卡号为×××7478,取款方式为凭密码取款。

2013年6月13日23时50分至52分,涉案银行卡被跨省跨行通过ATM取款的方式现支20000元(共现支四次,5000元/次)。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核实涉案银行卡一直在原告处。

银行卡盗刷可向银行索赔,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负责赔付吗

法院说理

原告之所以与被告签订储蓄合同,是基于对作为金融机关的被告之依赖,即相信其在被告所开立账户内的资金是安全的。

被告亦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保障原告所开立账户内的资金安全。

本案中,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取现成功,说明被告的终端配套设备、设施对银行卡真伪的鉴别存在缺陷,对造成原告存款被*取盗**的损失存在过错,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告涉案借记卡密码的泄露是导致其账户内存款损失的原因之一,原告对此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被告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技术、资金力量雄厚,应当通过完善相应的技术设备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储户的资金安全,因此,法院认定被告承担70%的责任,原告自身承担30%。

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利息损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案号:(2014)深中法民终字第133号

审理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4-01-27

03、 接到取现短信未及时挂失,并不能使银行免责,否则 就会产生要求储户必须经常地、时刻地关注手机性能和短信情况,进而会导致因享受该服务而引起心理不安及生活不便,该项要求不具有正当性 ——张金明与东阳视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类案案情

收到短信提醒未及时挂失

2009年4月10日,原告岳书进与被告五一路支行签订由被告五一路支行向原告提供理财金账户借记卡产品的金融理财类合同,被告五一路支行向原告提供借记卡一张。

原告在实际使用该卡过程中,曾将该卡的密码告诉过其妻和所在公司的会计陆海霞、出纳王思思、黄翠荣及朋友周红丽、王敏华。

被告五一路支行提供的卡交易信息显示:2013年6月2日15时36分27秒至19时32分03秒止,通过ATM方式取款6次,转账3次,合计62131.50元,通过POS方式消费4次,合计424583元,两项共计486714.50元;当日余款520968.54元。

银行卡盗刷可向银行索赔,银行卡被盗刷银行负责赔付吗

法院说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被告五一路支行应当对交易时审查过错所造成原告款项被骗取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方提出经95588短信提示后原告未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抗辩,该短信提示,从被告方作为金融理财服务提供者,原告作为消费者的服务关系来看,被告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负有向原告履行通知和保障原告知情权的义务,若被告方据此免责,就会产生要求原告必须经常地、时刻地关注手机性能和短信情况,进而会导致因享受该服务而引起心理不安及生活不便,该免责不具有正当性。

但是,该短信提示也有督促原告核对相关交易,并以此采取相应措施的合理要求,另外,在事发前,原告曾将借记卡借给包括其妻子在内的六人使用,其密码更换并不及时,该行为也的确增大了密码外泄他人的可能,原告对借记卡的管理使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号:(2014)南民一终字第01058号

审理法院: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15-12-15

法合实验室简介

法合实验室(LawSumLab),实践“法律+大数据分析”的法合理念,基于“星云律例”(GaLawxy)大数据引擎,客观中立地发布各种《法律大数据报告》(BigLaw-DataReport)和各类法律大数据分析工具。欢迎关注“法合实验室”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