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
市民丁先生反映,
自家小区经开区(长春小区)
新装了
人脸识别系统门禁,
没想到
妻子被门禁系统夹伤了。
事件回顾↓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丁先生妻子和女儿经过门禁时,女儿顺利通过,而妻子骑着电动车刚要通过时,两扇铁门就关了过来。
丁先生: “刚好走到门禁系统那儿,孩子刚刚进来保安就叫我爱人继续走,走到正中间突然门就砸过来,砸到我爱人的踝关节上,我爱人当时就脚太疼了,就叫保安赶快处理。”
丁先生说,事后物业仅仅支付了当天拍片费用,并购买了一瓶云南白药,之后就再也没有支付过其它费用。而丁先生觉得,妻子后续又进行过几次治疗,加上其它一些费用,也应该由物业承担。

丁先生: “我们就找他协商,因为我们药费加上交通费,误工费都不算了 就已经接近400多,我们就叫他们赔偿1000元,但是物管姓杨的经理说赔不了。”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里面并没有工作人员,通过墙上张贴的电话,我们联系到了物管的杨经理,杨经理说丁先生妻子受伤后,他们已经承担了当天的医疗费用,随后也改进了门禁系统,但之后丁先生提出的赔偿数额,物业公司觉得没有道理,所以拒绝赔偿。

物业杨经理: “我们公司也下来协调过,当时我也和他们去医院了,人家医生也说没有什么,买两瓶白药喷喷就可以了,本来道闸系统就是一车一杆人脸识别,她尾随进来被打到,恐怕是也有责任,但是有两个保安坐在那里给他们开门,我们公司承诺只出医药费。”

丁先生说,当时就是保安让妻子通过才造成的事故,而门上张贴的标识都是物业后来才贴上去的,下一步他打算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晚
《以案释法》嘉宾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高级合伙人 张琳
主要业务方向: 擅长金融法律事务、公司、并购重组企业改制、破产类诉讼及非诉讼类法律业务。从业期间为数家企业完成了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等专项事宜,担任多家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为数家省级金融机构常年法律顾问,为金融机构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理金融法律纠纷,包括债务重组、资产重组、项目收购与处置、债转股、信托、基金、融资租赁、证券等非诉讼方式以及诉讼方式的法律服务。
律师解读: 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是为了便于小区管理,属于物业管理范畴。对于门禁系统致人损害,可能存在侵权与违约竞合的问题。
为您解读!

由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制节目。

公共频道的此档法制栏目,
让普法更贴近民生,
让法律真正为民服务。

每周三、周六晚
云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YNTV-6 )
21:30分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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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段薇
编辑:胡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