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产假延长的政策在各个省份落地,但是据广大网友反映,其向公司申请延长产假,却被告知各种理由:比如,未收到相关部门通知,实施细则还未出台,还没有正式发布的红头文件等等。
产假延长,是各省份的“地方法规”,只要自实施之日起,各个企业就应自觉按照新的标准,为员工审批产假,为何“敷衍”“推脱”之风盛行?

一、企业不执行产假延长的根源,考虑的是成本,是效益。
女性的产假期间,依然需要支付相对比例的工资,不上班、干活,还要给其发工资,在有些企业看来,这有点“太吃亏”。
女性从怀孕开始,高强度的、高危的、劳累的等等工作,企业都要去考虑,要么调整岗位,要么减少工作量,现在又休很长时间的产假,工作长时间中断,损失难免。

二、员工针对企业的不执行,“救济”途径,除了“撕破脸后”的仲裁,别的只能是“臣妾做不到”的哀求了。
的确,按规定,如与用人单位就产假延长、育儿假等事项发生争议,职工可向当地工会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反映,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现实中,“撕破脸后”的仲裁却带来无尽的“损失”。
1、提请仲裁,即使享受到了产假延长的政策福利,但是与用人单位的矛盾就不可调和,除了辞职,别无他法。
而此类离职,没有补偿金,没有赔偿,最终损失最大的还是员工。
2、提请仲裁,还会在当地的相关行业带来“震动”,让很多同行企业知道,甚至成为再求职的障碍。
所以,企业各种理由不执行产假延长,员工只能自我救济,难,为企业行为负责,成本很大。

能否建立举报倒查机制,只要企业敢有此类行为,员工就可以通过举报,政府部门查实,进行处罚。这样既能督促企业落实,又能维护员工权益,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