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无执业证医务人员管理方案 (医院无文字区域规则)

为做好我院“无主患者”就医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来院“无主患者”的就医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无主患者”泛指没有费用又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一般是指因猝发暴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就诊时无亲属陪伴,无医药费,又不知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而又生命垂危的特殊患者。

二、“无主患者”的救治工作应当本着先抢救后办手续、收费的原则积极救治,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三、“无主患者”在急诊科将按照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管理,畅通“绿色通道”。需收治入院的“无主患者”,由急诊科送住病房。各收治科室需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帮助患者做好各项治疗、检查工作,并负责住院手续的办理。

四、各科室接诊“无主患者”后,应立即汇报医务科,节假日报告总值班。医务科负责对“无主患者”的身份进行识别。

五、“无主患者”经身份核实,如属于流浪乞讨人员,将按照我院《关于落实<XX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病人医疗救治及救助办法>的实施办法》(二附院〔2007〕10号)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医疗救治工作。

六、经身份核实不属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其它类型的“无主患者”,医务人员待患者意识清醒后应积极主动询问患者相关身份信息,并联系家属,催缴相关费用。不能获取相关身份信息的“无主患者”,科室应立即报告保卫科,由保卫科求助公安机关协助联系患者家属。

七、“无主患者”需手术等特殊医疗措施救治的,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向医务科报备,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备,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

八、各科室所收治的“无主患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应及时做好办理出院的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者,科室有权只给予必要的基本治疗,其它特殊治疗可以终止,并向医务科汇报。

九、不属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其它类型的“无主患者”住院费用由科室负责催缴。患者出院后,科室对住院费用办理扎帐、结账。

对在出院时不能立即办理结账手续的,科室在患者出院后继续催缴费用。如催缴费用有困难者,可向医务科或保卫科汇报,必要时由医院办理结账手续。

十、各科室对收治的“无主患者”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保证医疗质量。

十一、各科室接文后,要认真组织科内医护人员学习,了解、掌握“无主患者”就医管理的相关规定,并遵照执行。

医院实行无陪护制度,医院无家属病人的处理

医院实行无陪护制度,医院无家属病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