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富阳区环保局联合区交警大队在横凉亭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开展“蓝天保卫战”高排放车辆专项执法行动。交警于横凉亭路西环路交叉路口对某排放超标的轻型柴油货车实施了现场罚款,开出了富阳首张机动车尾气超标罚单。

随机拦截车辆
市民陈先生驾驶三年的车辆在检测中发现尾气超标,交警部门根据超标检测结果,以驾驶员“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为由对超标车辆驾驶员处200元罚款,同时环保部门对车辆驾驶员开具《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超标车辆在十五日进行维修,并到相关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尾气复检,向环保部门提供复检报告。复检不合格的车辆信息将被依法移交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从来没想到过尾气排放超标还要罚款的,以后要注意了。”陈先生向执法人员连连承诺,一定准时做好整改。

富阳首张机动车尾气超标罚单
“公安环保每年都会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动态检测,但过去交警部门以教育为主,以环保执法为主。”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力介绍,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双处罚”模式在富阳尚属首次。

“强化执法,目的是对超标上路行驶的车主形成有效震慑,倒逼超标排放车辆及时进行维修或提前淘汰更新,推动富阳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富阳全区国III柴油车保有量为5000辆左右,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的淘汰是必然趋势。目前,杭州主城区、萧山、余杭等地都已经启动国III柴油车的淘汰补助相关工作,富阳正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对象为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重点是轻、重型柴油货车,同时对其他车辆进行随机抽查。建立严执法“拦路虎”的威慑力,树立高排放“尾气主”的环保意识,要为呼吸的每一口空气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1条和第113条规定: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