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的朋友都知道,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环保标志分为绿标与黄标,一般车辆都会把环保标识贴在车窗上,而从下个月起韶关车主再也不用担心没有贴(绿色环保标)在车窗被交警查获要扣分+罚款啦!

因为,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发布通告,
下个月起将停止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其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在2016年7月21日就联合发布”国环规大气[2016]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而惠州,走在了广东取消核发绿标车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前沿";2017年9月15日惠州市环保局正式印发《关于对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的通告》,2018年1月1日起,深圳将也全面停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这次终于轮到韶关了。
以下为通告全文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停止核发机动车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 号)的要求,我市从 8 月 1 日起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自 8 月 1 日起停止对新注册登记及在用车辆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我市范围内行驶的本地和异地号牌机动车所有人无需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继续执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相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环保检测。
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四、我市黄标车限行查处以黄标车电子数据为准。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7 月 9 日
而关于停止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针对这次的政策也做出了相关的解读,你需要了解:

1.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否代表车辆不用进行排放检验?
否。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标)停发,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依然需要定期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部门不予核发安检标志。
2.无环保标志上路,机动车还会被公安部门处罚吗?
否。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后,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我市范围内行驶的未携带纸质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进行查处,但可通过查询电子环保标志确认机动车的环保标志属性(黄绿标)。
3.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是否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
否。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是停止发放纸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机动车黄绿标属性依然存在,且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限行查处以黄标车电子数据为准。
4.新车以后就不用去领环保标志了?
是。今后新车不用申领环保标志。
5.机动车的绿色环保标志尚在有效期内,停发环保标志后是否全部失效了,是否要交回环保局?
否。已申领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环保局,待标志有效期满或损坏后自动失效。

这次,韶关算是走在了潮流的前列,
取消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不用进行环保检验,
通俗点说就是该检测还是得检测
只是取消了贴纸而已呦
所以广大市民朋友请奔走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