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实验中学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清零行动的公告

师德师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进一步加强龙翔师德师风建设,依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市级教育部门《*共中**运城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运城市教育局全面彻底清理校外违规培训专项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及有关会议要求,结合*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开展运城龙翔实验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清零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运城龙翔实验中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满意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行动时限:

自查自纠阶段:3月9日-3月16日

重点整治阶段:3月9日-3月18日

清零巩固阶段:3月19日-6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员工

三、整治领导组:

组 长:

杨玉栋 龙翔教育集团副总裁、*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李沁杰 龙翔实验中学常务副校长

成 员:

彭蓓 龙翔实验中学校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宋浩 龙翔实验中学教务处主任

王杰 龙翔实验中学政教处主任

季文宁 龙翔实验中学教研室主任

四、监督内容:

1.龙翔在职教师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2.龙翔在职教师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龙翔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补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4.龙翔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5.教师自己虽未授课,但私自以办班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得报酬。

6.龙翔在职教师未经组织批准,在民办学校兼课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7.龙翔在职教师参与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8.其他有偿家教行为。

专门设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全社会监督,请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如实反映问题。(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五、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

15582926111

举报邮箱:

Lxjwc888@qq.com

学校也将对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通过听、看、问、访、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对家长和社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学校对教师有偿补课持“零容忍”态度,在师德师风考核及年度考核和评优评模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全体龙翔教师将坚持立德树人初心,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用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去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为努力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运城市龙翔实验中学

2022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闫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