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自己取走档案吗?
根据《*共中**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 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档案应存放在哪?
根据《*共中**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如已就业可存放在工作单位参保地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如暂未就业可选择存放在生源地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或户籍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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