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预售制”的港岛,为什么很少有楼盘交不了房?

发明“预售制”的港岛,为什么很少有楼盘交不了房?

当下国内房地产最重要的制度之一,预售制,其最早的发源地是东方之珠的港岛。

1953年,霍英东旗下的房地产公司推出了期房+按揭*款贷**的销售模式,港人形象地将其称为“卖楼花”,也就是现在大家耳熟能详的预售制。这一点,李超人也是跟着学的。

卖楼花对开发商的好处显而易见,极大降低了开发成本,加快了开发进度。

有利自然有弊。那就是烂尾。1960年代港岛地产金融危机,就出现过不少烂尾的情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多年摸索中,港岛在卖楼花的同时,形成了一整套资金监管制度。

发明“预售制”的港岛,为什么很少有楼盘交不了房?

其中最重要的有2点。

1、交房前,没有按揭*款贷**和月供。业主在交完首付后,就要等到楼房建完收房后,才去银行办抵押*款贷**,才开始还月供。也就是说,即使出现最差的情况,也最多只会亏掉首付钱,而不会陷入房子没了,却还在还*款贷**的情况。

2、业主首付钱一开始只有5%作为定金,直接打给开发商。剩下的钱交给律师事务所的信托账户管理,信托账户再根据工程进度把剩下的首付款分批打给开发商。也就是说开发商想提前挪用这些钱非常困难。

这两点保证了此后40来年港岛的房地产的稳定。

当然,即便如此,也有人要铤而走险。2003年均来集团,通过作假账等方式从监管账户中骗走4.8亿房款,导致两个项目陷入烂尾危机。事情败露后,集团负责人被判刑,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了烂尾楼。

发明“预售制”的港岛,为什么很少有楼盘交不了房?

此后,港府迅速颁布新政,加入了重要的第三条。

3、业主的权利是排在银行前面的。也就是说,如果出现开发商以非正当手段把钱挪走造成烂尾,为此负责的主要是银行,业主还可以要回自己的首付款。

以上种种,就是港岛在执行预售制的同时,还能保证不烂尾的根本所在。所以预售制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监管。

预售制,我们已经学得炉火纯青,监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