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屋有争议怎么办 (房子被征收行政复议时间规定)

老百姓在遇到政府强拆维权时,通常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复杂,大部分救济程序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一旦超时则可能导致难以挽回的损失,那么下面就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在实践案例中,有很多案件一审和二审均被驳回,理由就是错过诉讼时效,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当事人不到万不得已时,才会想起通过诉讼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但是一旦错过诉讼时效,那么其损失可能已无法挽回。

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官司,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时效性

当咱们老百姓在遇到房屋*地征***迁拆**过程中,会包含很多具体的行政行为,那么咱们老百姓作为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其中某个具体行为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官司,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时效性

因此,在房屋征收*迁拆**项目中,如果被征收人针对政府作出的某个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史主任提醒

*迁拆**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迁拆**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