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领取结婚证,是法律认可婚姻关系的一个必经程序。但是由于婚姻登记有年龄等限制,加上一些人法律意识不强,至今仍有少数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孩子,如果双方后续感情不和,如何妥善解除关系?

因为双方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所以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如果现在决定解除同居关系,对方同意分手即可。
如果双方存在财产或者孩子方面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首选的解决方式是双方协商一致,对小孩、财产分割、债权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一份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就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处理、债务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即可。这种方法省时省力,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便可解决,也无需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介入,避免诉累的同时,也不会因为对簿公堂引起双方的仇视和敌对情绪。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意见,还可以申请调解。调解分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是由一个中间人居中调解,引导双方就争议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不具有强制性,需要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施,一方不同意的话是无法进行调解。调解可以向村或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法院可以协调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或者自行组织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双方可以一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效力等同判决书,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走诉讼途径。调解和司法确认都是免费的。
如果调解不成,就要进入诉讼程序。提起同居纠纷诉讼的,必须是同居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缴纳诉讼费用。法院通过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的争议问题作出了判决。
以上就是解除同居关系的几种方式,如果双方合意,还是尽早领取结婚证,同居关系毕竟不为法律所保护,如果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后续孩子、财产等争议会引起很多复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