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2月30日截止!江都城乡居民赶紧缴纳这项费用啦!具体操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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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开始了!

小编温馨提醒

大家务必及时缴费

逾期未缴费

明年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重要!12月30日截止!江都城乡居民赶紧缴纳这项费用啦!具体操作是

怎么缴?缴多少?

在哪缴?注意事项是什么?

小编为大家集中整理了

这些问题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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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范围

1、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

2、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3、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的非就业人员;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

二、筹资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城乡居民

普通城乡居民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

2、学生儿童

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在本区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到校报到之日(9月1日及以后)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二)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对本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由区扶贫办、民政局、残联、总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认定后的名单统一参保,无需个人缴费。

1、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市、县级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2、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3、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

三、参保方式

(一)普通城乡居民和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在校学生由学校(托幼机构)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工作。各学校向参保学生发放《致家长书》,由参保学生家长签字后存档备查,并据以统计拟参保学生明细清册,向医保部门集中报送;医保部门剔除其中已缴费人员、状态异常人员、数据差错人员后,以学校为单位,将当年有效的在校学生参保登记信息按照新增险种方式传递给税务部门。

四、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根据医保部门传递的参保信息和筹资标准生成各缴费人缴费信息。缴费人可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一)银行端查询缴费

目前江都农商行已开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查询缴费服务,缴费人办理参保后,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农商行各网点进行查询缴费。

特别提醒:缴费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优先选择农商行自助渠道。自助渠道包括:手机银行APP、江苏辖区农商行微信公众号、村村通服务点、签约代扣缴费等。

(二)第三方平台查询缴费

目前我区已开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查询缴费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主要有微信和支付宝,缴费人办理参保后,可在经实名认证的微信或支付宝APP中调用“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查询缴费。区融媒体中心在智惠江都客户端正在开发线上缴费平台,平台即将投入使用。

特别提醒:微信和支付宝查询缴费支持为他人代缴。

(三)委托代征集中缴费

根据扬医保〔2020〕99号文件,目前我区在校学生由税务部门委托所在学校统一代征,集中缴费。税务部门根据医保部门传递的批量参保人员清单和筹资标准生成在校学生批量缴费信息,并向各学校发出在校学生缴费明细清单;各学校持缴款单到银行进行查询缴费;学校集中缴费后,由税务部门向学校开具集中缴费凭证,并按在校学生缴费明细清单发放定额发票,由学校向参保学生发放。

特别提醒:在校学生全部由所在学校统一参保缴费,不得在村(社区)登记参保,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员的学生除外。

五、继续做好大病补充保险承保工作

从2020年开始,我区已形成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为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要继续做好补充保险(40元/人)的承保工作,不断提高参保居民的安全感与获得感,积极动员广大城乡居民自愿参保,提升参保覆盖率。

承办我区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应主动与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补充保险工作,与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缴费时间同步,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补充保险办理及完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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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0日

咨询电话

缴费咨询电话:96888777

参保咨询电话:80805866

报销咨询电话:89686801

最后小编再提醒一句

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参保

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来源:今日江都

编辑:阿娇